現在結婚有了一個首要的前提,那就是必須有房,不管是在老家的縣城,還是我們所打工上班的城市,都必須有一套房!我們這邊現在最常見的嫁娶就是男方買新房,女方陪嫁車子。這樣一結婚房子和車子都有了,也算是正式的成立了一個自己的小家。我叫賀月,今年才和老公李洵結婚,我們公司以前是老公所在的公司的一個客戶,我們是通過合作認識的,老公是他們公司銷售部的一個小經理,而我卻負責我們公司的市場部門,即使兩個公司合作,但是我們能從認識到結婚,卻是一種緣分。我和老公才認識一年多,戀愛談了半年,我們就登記結婚了。我父母有做一些小生意,所以我的家境還算可以,但是老公出生於農村,家裡條件不太好。但是我卻不太在乎他這點!
我覺得日子還長,只要兩個人在一起,三觀一致,以後什麼都會有!但是結婚還是先得有房子,於是結婚的前一個月我和老公就到處看房子。最後我們看上了三套房子,但是我們還沒決定好要買哪一套的時候,公司零時決定派我去外地出差,這一去就是半個月。沒有多久就是我和老公的婚期了,所以我打電話給了我老公說,老公,你先去把房子定下來吧,我這次出差公司還增加了日程,可能要半個月後才能回來,但是公司說,我出差回來就給我放一段時間婚假,我們可以去度蜜月!對了,房子的事,你從那三套中間選一套吧。老公答應後,沒多久就告訴我買好了!這次我和老公的新房是付的全款,因為我們都不喜歡還房貸。
後來老公告訴我這套房子總共花了一百四十八萬,我父母答應給我出五十萬,我自己出五十萬,男友那邊出四十八萬,房子寫上我們兩個的名字。其實這不在於誰錢出得多,誰就吃虧。而是以後我們能好好的在一起生活,日子過得幸福,這些都可以不計較的。後來老公拍了合同給我看,我看見上面房產證是要寫我一個人的名字。我當時還是挺感動的,因為他說,這房子本來就是我的,我出了那麼多錢,寫我的名字就可以了,反正日後都是一家人不分你我!後來我回來之後就一直忙於結婚的事情,也沒有再去和老公糾結房子的事情。因為總覺得老公已經處理好了,我就不用擔心了!我們結婚後一個月,老公就要接他鄉下的父母來住。
說可以住隔壁的小隔間,我答應了。公公婆婆來了之後,還是有很多事情不方便的,但是畢竟是老公的父母,我也不會說什麼,只要一家人和和睦睦就好了,半年個月後,相關部門給我打電話,讓我去領房產證。我開車到了之後,卻發現下來了兩本房產證。我很驚訝,一直追著工作人員問,才知道老公買的房子其實是母子戶型。其實母子戶型不是不好,只是他卻騙了我,因為母子戶型是有兩本房產證的,可以分開寫持有房產的人,老公把我的名字寫在了子戶上,也就是現在他父母住的那個小隔間。而他自己的名字在母戶型上,我看著上面的名字笑了。這就是我嫁了的好老公,我不是那種無理取鬧的人,說好了寫我們兩個人的名字,騙了我不說,還來了這麼大度的一出!
要不是房產證提前下來,老公電話打不通,打到我這裡,這件事情他是不是打算一直瞞著我?我想了很多,我既然已經得知了真相,我是決定要和他離婚,走正規的法律程序為自己維權。但是畢竟我們也算是夫妻一場,而且他父母也住在了這裡,我到底該怎麼辦?回到家後,把兩本房產證摔到了他的身上問他,李洵,你說這是怎麼回事?他看見房產證愣了愣說,老婆,你聽我解釋,當時買房子的時候,你不是在出差嗎?他們說房產證必須在哪裡籤字,才能辦得下來,我就先籤了我的名字,但是子戶型寫的是你的啊!對於他這個解釋我覺得理由真的不夠充分,我還是向他提出了離婚!我的這段婚姻短短半年,從我發現我結婚的新房卻有兩本房產證,得知真相後,在到和老公提出離婚,我都覺得在做夢一樣,沒有想到他居然是這麼有心計的人。但是他卻不肯離婚,現在我該怎麼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