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娘家,是一種很有特色的中國風俗。每年正月初二,幾乎全國各地出嫁的女兒都在這一天回娘家,夫婿也要同行,所以俗稱迎婿日。
那麼結婚女子為什麼必須在初二回娘家?初一為什麼不能住娘家?下面讓我們共同穿越時光,解讀一下過年出嫁女回娘家的風俗。
封建時代,嫁出去的女兒潑出去的水,已婚女人被認為是外人,老祖宗如果看到家裡有外人,就不願進家了。所以已婚女人不能在家裡過除夕、初一。老祖宗享用供奉後,在初一晚上就回到天上了,女兒就可以回娘家了。
以前已婚女兒由於某種特殊的原因非在娘家過年不可,父母、家人即使嘴上不說什麼,心裡也是不怎麼高興的。
若是除夕、初一回娘家,看到娘家的燈會使娘家受窮。特別是娘家有哥哥弟弟的,初一回娘家非常遭人煩、叫人不待見。
所以早期也常見嫁到外地的女兒除夕前返鄉後,不進自己的家門,而是先寄宿友人家,待初二才能回娘家。
優秀的傳統可以繼承,一些舊習可以摒棄
過年就是為了團聚,舊時有嫁出去的女兒初一不能回娘家的說法,多半是因為那個時候重男輕女的思想比較嚴重,種種原因是怕女兒回來後對娘家財運不利,故立下此規矩。現在看來怎麼都覺得荒唐,一切只要與娘家人溝通好了,大家開心過年即可,根本不用因為一個舊俗影響一家人的和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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