現實生活中,我們常常八卦,常常會聽說這樣的情況,某某女生要跟老公離婚,老公就是不同意。某某出軌了,導致另一方手足無措。這些婚姻關係八卦,時常伴隨在我們耳邊。那麼這些情況,到底該如何處理呢?
還是先說結論:
如果一方就是不願意離婚,那麼只要你想離,就一定可以離成功的。
如果對方出軌,是可以提出精神損害賠償的。
下面詳細解釋一下:
2020年,我國新修訂了《民法典》,根據其1079條的規定:「 夫妻一方要求離婚的,可以由有關組織進行調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離婚訴訟。」如果調解組織調解了,對方同意離婚了,問題就解決了,如果調解組織調解了沒有用,可以去法院起訴。如果你覺得去調解組織麻煩,也可以不用調解,直接去起訴離婚。
如果你去起訴了,法院對於離婚案件,也是先調解的,這叫做調解前置。如果法院能判斷你們的感情確已破裂,經過調解,發現調解無效的,應當準予離婚。
那麼什麼情況下屬於調解無效呢?出現以下幾種情況之一,就屬於調解無效:
①其中一方或者雙方都重婚或者與他人同居的;
②實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遺棄家庭成員;
③有賭博、吸毒等惡習屢教不改;偶爾一次不能認定為屢教不改;
④因感情不和分居滿二年;
⑤其他導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此外,
⑥如果一方被宣告失蹤,另一方起訴離婚,應當判決離婚
⑦如果法院之前判過一次不予離婚,後來雙方又分居滿1年了,其中一方又起訴離婚的,應當判決離婚。
以上七種情況,都是一方不願意離,如果對方起訴離婚,且離婚之心非常堅決,那麼最後法院肯定是會判他們離婚的。為什麼呢?因為結婚是你情我願的事情,如果其中有一方就是鐵了心要離婚,法院在調解和反覆勸解的情況下,對方仍然堅持要離婚,就會準許他們離婚。
婚姻無效的情況:
①重婚的。這種情況和上文的情況是不一樣的。舉個例子更好理解,比如八戒和高翠蘭是原配,後來八戒去取經了,留在了女兒國,又和女兒國王辦了結婚登記手續。那麼高翠蘭如果堅持離婚,就可以以八戒重婚為理由,請求法院判處離婚,而八戒與女兒國王的婚姻,因為是重婚,所以,就是一個無效的婚姻。
②有禁止結婚的親屬關係,三代以內的直系親屬,都是不能結婚的,也就是現代生物學上的禁止近親結婚。因為近親婚姻,孩子得遺傳病的機率很大。
③未達到法定婚齡的,無效。當然如果雙方在「結婚」之後,達到了法定年齡的,可以去合法的登記結婚,但是之前的「結婚」在法律上是認定無效的。
此外,還有可撤銷婚姻:
④被脅迫而結婚的,可以去法院起訴撤銷,但必須在1年內提出;
⑤被限制人身自由而結婚的,可以去起訴撤銷,但必須是在恢復人身自由1年內提出;
⑥一方有重大疾病,在婚前隱瞞的,可以去法院申請撤銷,也是必須在1年內提出;
還有一些不準離婚的情形:
⑦現役軍人配偶想要離婚的,必須徵得軍人同意,如果軍人有重大過錯,可以不經得其同意;
⑧女方在懷孕期間、分娩後一年內或者終止妊娠後六個月內(流產),男方不得提出離婚。如果女方想離婚,可以提出離婚。
如果夫妻雙方有一人有過錯,導致了離婚,那麼無過錯是可以提出賠償的,主要包括以下情況:
①重婚;
②與他人同居;
③家暴;
④虐待、遺棄家庭成員;
⑤其他。
此外,如果其中一方在離婚中,有
⑥隱藏、轉移、變賣、毀損、揮霍夫妻共同財產,或者偽造夫妻共同債務企圖侵佔另一方財產的惡劣行為,那麼在離婚財產分割的時候,法院可以給上述行為者少分或者不分財產。
除了以上行為,那種只出軌,不同居、不家暴、不虐待的,可以提出賠償請求嗎?
答案是,一般情況下都可以。因為法律規定了婚姻的忠實義務,也就是夫妻雙方都應該對對方忠實。如果有一方,破壞了夫妻關係,拆散了家庭,也傷及無辜的子女,而且敗壞了社會風氣,這就是法律所禁止的行為。對於此種情況,如果一方因為出軌請求法院對其精神損害進行賠償,法院一般都會支持的。但是具體數額多少,還要看出軌方的嚴重程度和每個地方的司法判例。具體情況還需具體分析,不能一概而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