湯顯祖說:情不知所起,一往而深。
但是他忘記了說,情起容易,相知容易,兩相愛也容易,唯獨攜手一生,從不容易。
為什麼總有許許多多,分明相愛的人,卻難以走到一起呢?
在關東野客的《我有故事,你有酒嗎?》一書之中,有這樣一個故事:《南陽素素》
南陽是一名流浪歌手,素素是富家千金,意外的相逢,讓兩人相識;從未體驗過貧苦生活的素素,對吃了上頓沒下頓的南陽,有了興趣,對他的生活,也有了興趣,於是,開始接近南陽。
相識、相知、相愛。一切都是如此的順其自然!
但是,素素那高高在上的家室,註定兩人的路,走不長久。
果不其然,兩人在一起後的兩個月後,素素的家人就找到了她。
素素有兩個選擇:
離開家,留下來與南陽去追尋詩和遠方,浪跡天涯。當然,日後會變得很苦。
離開南陽,回到家中,繼續做那個衣食無憂的千金大小姐。
素素將選擇的權利給了南陽,讓她留下或者讓她離開!
知道了素素的境況之後,南陽選擇:讓素素離開!
理由是:你可以擁有更好的天地,沒有必要跟我一起吃苦。
用南陽的話來說:我是為了你好!
我是為了你好,簡單的六個字,讓多少本應該幸福一生,相濡以沫的情侶,因此分道揚鑣啊?
《南陽素素》的故事,引起了不少人的"現狀",紛紛在評論區留下:"為你好"的悲傷故事。
無獨有偶的是,《南陽素素》的故事,在成都,也有發生!
大龍是一名攝影師,工資不穩定,打拼了十來年,終於在成都的邊緣上,買了一套房子。每個月背負著2800元的房貸,不算多也不算少。畢竟自己不穩定,遇到淡季,可能顆粒無收。
大龍有位女朋友,十分的善解人意,與大龍在一起了三年!三年來,她跟著大龍,吃了 不少苦,衣服只去荷花池(批發市場,均價100以內),吃飯點外面,從來不超過15元。
有一次,兩人去吃人均20幾的火鍋,經過一家服裝店的時候,她看上了一件衣服,試穿之後很喜歡,翻了翻吊牌,看到價格後,藉口自己不喜歡這個顏色,拉著大龍離開了。
大龍把一切看在眼裡,趁著吃飯的空隙,藉口去上洗手間,去把那件衣服買了回來。
對方沒有想像之中的驚喜,反而譴責大龍亂花錢。死活不肯收下,要求大龍拿去退了。因此,兩人在餐廳因為這件小事而吵鬧起來
......
後來,大龍冷靜下來,逐漸明白了對方的"良苦用心",是因為擔心自己花銷太大,大龍有經濟壓力,所以為了讓大龍的壓力輕一點。所以才如此的"善解人意"的。
只是大龍卻覺得,這樣的"善解人意",實在讓自己落了面子,而且.....優秀如她,可以值得擁有更好的生活。
於是乎,一個"為了你好",用自己的方式去愛你,一個"為了你好",給你自由飛翔的權利。
兩人就這樣和平的成為最熟悉的陌生人。
回顧兩人的過往,分明是金童玉女的一對,怎麼就沒能堅持到最後呢?最大的問題就出在了:兩人都在"為了你好"
因為愛你,所以我所做的一切,都是為了你好。但是你卻從來不問我,我是否需要?
兩個人在一起,最大的禁忌,就是那一句"我為了你好",用自己認為對認為好的方式來付出,不管對方是否需要,還要冠之以"為你好"之名,這是最容易犯的錯誤。
其實在很多人的心裡,早就堅定這樣的答案:我認為的好,都與你有關,只要和你在一起,才能算得上好,才能稱之為幸福。
愛,不是放手,也不是"為你好"。如果你愛她,希望她幸福,那就不要輕易放手,把這份愛作為動力,努力為她創造幸福,這才是最好的表達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