朋友小A,被渣男劈腿了。
渣男分手後第一件事,不是道歉也不是神隱,居然是來找她退還彩禮。
1
前不久,小A來找我們哭訴:她發現訂婚男友劈腿,感覺世界都崩塌了。
渣男說要把彩禮錢拿回去,還放話說不給錢就法庭見。
小A憤憤不平:「說好13萬彩禮,分手前也只給了一半。而我,不說平時禮物,情人節還送他一雙10萬塊限量球鞋,他管我要錢,良心不會痛嗎?」
滿桌人都炸鍋了,你一言我一語地幫她罵渣男。
只有小B在一旁默默不語,等大家發洩完了憤怒,才悠悠道:「別怪我潑冷水,彩禮錢你可能真得還回去。」
小A嘆口氣:「婚約取消,彩禮該還回去。但我送他的貴重禮物,他是不是也得還錢?」
小B搖搖頭:「我有類似經歷,最後還跟渣男鬧上法庭,我沒輸案子,但你的情況,估計只能吃虧。」
我們面面相覷,趕緊虛心求教:「怎麼說?」
2
說來也巧,小B也有一段訂婚經歷,當時連酒席都訂好了,最後關頭兩家卻因房子問題吵起來,散了。
小B前男友提出要她歸還彩禮,小B二話沒說,跟他對簿公堂。
到了法庭,小B直接擺證據:彩禮總共10萬,她花了8萬訂酒店、禮服、婚慶用品,這屬於籌備婚禮範圍,不必歸還。
而且,兩人此前已經同居兩年,共同生活支出小B也有付出,這些同樣可以抵扣彩禮金額。
最後小B反將一軍,把交往這麼多年來,給他轉帳發紅包證據收集起來,讓他還錢。
最終判決書顯示,她並不需要歸還彩禮,反倒是前男友欠了她幾萬塊錢。
3
故事講完,我們有點詫異——既然小B退婚不用歸還彩禮,為什麼說小A上法庭要吃虧?
小B當場搜了幾段新聞給我們:法律規定,給了彩禮最終未結婚,男方可以主張返還彩禮。
但,雙方同居超過一定時間、彩禮用於共同生活支出、或是已經用於籌備婚禮,法院就不支持返還彩禮了。
河南省商丘人民法院已出臺明確規定,彩禮超過10萬部分,退婚都要全額返還,10萬以內則要根據具體情況判定。
而且,彩禮形式不僅限於金錢,以結婚為目的送的金銀首飾、交通工具等都可以算在內。
據小B分析,小A大概率會被要求返還彩禮。
至於10萬塊限量球鞋,戀愛期間實物禮物,一般會被認定為贈予,很難要回來。
彩禮要還,昂貴禮物要不回來,人財兩失,小A可不就是吃了大虧?小B推斷還真沒錯。
欠缺法律知識給小A生活裡留了個bug,讓渣男趁虛而入了。
這年頭,女人老擔心自己太計較,渣男卻只會後悔錢撈得太少。
世間最悲劇的,莫過於女孩為愛痴狂,卻碰到了渣男精打細算。
所以在彩禮嫁妝、買房買車這些大額支出前,女人真得為自己好好想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