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芸兒,你有故事,你說,我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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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柒芸兒
人到了一定的年紀是會容易覺得孤單,就會選擇二婚。也許很多人都會說,既然都在一起生活,那另一半生病住院肯定是要出錢,但不是每個人都會有這樣的想法。每個人都有自己需要顧慮的東西,你可以說這樣的做法完全是錯誤的嗎?
來自喬阿姨的述說。
我今年58歲,我兒子女兒都已經結婚了,我是一個離異的女人。我前夫在我32歲的時候就和我離婚了,他認為我隨著時間的推移,已經變得不是他曾經愛的那個女人了。所以,他不顧我兒子女兒還有他父母的反對,執意的選擇和我離婚了。
離婚之後,我一個人帶著女兒生活了將近10年。這10年我可以說是吃了很多的苦,我有過抱怨,但我始終還是得承擔起撫養我女兒的責任。我一直都認為,我當初離婚的時候,選擇帶走我女兒,那我就應該要承擔起這個責任,不能讓她受到傷害。
而我的前夫,據說在我們離婚的第二年就娶了一個比他小8歲的女人。可那個女人也不是一個善茬,每天把家裡鬧得雞飛狗跳的,不是和他父母吵架,就是和他吵架,反正可以說是把他們的家庭鬧得特別的不愉快。
這些事情我也是完全聽到我曾經的鄰居說的,具體是什麼情況,我也沒有去了解過一點半點,反正都已經和我沒有關係了。我哪怕就算是要見我兒子,我也只會和兒子約在外面,我不會踏進他們家半步。當初是他執意要離婚,我也不想用自己的熱臉去貼他的冷屁股,他現在對於我而言,就是一個陌生人一樣。
女兒結婚了以後,我是一個人生活的,除了偶爾會和朋友出去逛逛街,更多的時間都是花在了跳廣場舞的上面。我女兒也一直勸我再婚,說這樣至少有一個人可以陪伴我,她也可以放心,畢竟她結婚之後,也不是時時刻刻都可以照顧得到我。
我一直都認為我一個人生活就已經足夠了,但白天是可以有朋友陪我,等晚上回到家,真正的安靜下來的時候,我會發現自己一個人的確是很孤獨的。我也就託我朋友給我介紹了一個對象,我只希望他可以陪我度過晚年而已。
我後來也認識了老李,他也是一個比較喜歡跳廣場舞的男人,我可以說和他是蠻合得來的。可我也不是那種不懂得為了自己以後考慮的女人,我很清楚的知道自己想要的未來到底是怎麼樣的,我也不會遇到一個合適自己的人,就會盲目的選擇去結婚。
我也很清楚的和老李坦白了,我們可以在一起生活,我也可以照顧他。但如果在未來的某一天,他生病住院了,我是不會出一分錢的,因為我始終覺得我沒有那個必要承擔這個責任,他也有兒子和女兒,這本來就是他的兒子女兒應該做的。
本來我和他就是半路夫妻,只不過是為了兩個人有一個伴,才選擇了走到一起。但如果是要我承擔了自己不該承擔的東西,那我認為的確沒有必要二婚了。因為這完全就是沒有事情給自己找事情做,不能因為自己年輕的時候已經夠辛苦了,晚年還為了一個半路夫妻承擔一筆債務,這完全就是不合理的事情。
我不說其他的,我一個月的退休金也就在3000塊錢這樣,一個月除了自己的開支,生活的開支,基本上就沒有其他的錢剩了。我可能說因為一個半路出來的丈夫,生病了要住院,而去問我的兒子女兒來支付這筆錢吧?
而且他也是一個有兒子女兒的人,養老本來就是他們應該負責的事情,如果全部要我付這一筆錢,也就意味著要我兒子女兒出這一筆錢,這完全是不合理的。我認為我們可以在一起生活,但以後如果有個什麼毛病的,還是要各自的兒女承擔得好。
我也不認為我這個做法和想法有什麼不對的,因為每個人都有生老病死的時候,這完全是沒有辦法避免的。既然要選擇再二婚,那這些事情肯定是要擺在檯面上說清楚的,總不能等再婚了之後,再來談這些問題,到時不是沒事找事做?
這的確是很多再婚老人該考慮的問題,但也明確的說明了再婚的現實。很多人都認為再婚就一定要承擔起另外一個家庭的責任,但很多時候,你反過來想一想。自己沒有能力可以承擔得起照顧另一半的責任,麻煩的還是自己的兒子女兒。
二婚沒有錯,但在二婚之前,要明確的想清楚自己即將要面對的事情,認認真真的想清楚要如何應對這一系列的問題,再去談二婚的事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