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小的時候父母親就不在了,這個不在是,我根本就不知道父母親是誰,因為從小我就是一個孤兒,我對於自己的身世不太了解,我只是偶爾聽孤兒院的那些院長沒有說過,我是冬天出生的孩子,而且,那個時候院長打開孤兒院的門,發現我就躺在門口,於是就把我帶進去領養了起來,想必父母親把我扔掉,也許有他們的苦衷吧。
其實孤兒院的生活其實要說好也不好,要說不好也挺好的,在孤兒院呆了18年,我自己成年之後可以出去賺錢打工了,那個時候我在工作期間認識到了我現在的老公,我老公是一個地地道道的農村人,他還有一個弟弟比他差不多小兩歲,我老公是那種為人特別憨厚的男人,我正是因為看中了他這一點,所以這才打算跟他結婚。
因為我自己的親生父母親沒有,所以在結婚的時候,我並沒有要求過多,而我也沒有給嫁妝,所以我們結婚時特別的簡單,走了一個形式之後,我就嫁到他們家,我沒有父母親,所以把公公婆婆當作親生父母親去對待,對我挺好的,幾月過後,小叔子也結婚了,巧的是我跟我弟媳一起懷孕,10月懷胎之後,我生的是一個女孩,可是弟媳生的是一個男孩,就這樣我就開始失寵了,然後他們家對我就不怎麼好了。
後來慢慢的我女兒也長大了,我跟我老公合計著,要不然去搬到縣城住,正好我們去縣城也找一份工作,這樣讓孩子在縣城上學,讓他接受最好的教育,後來我老公也同意了,於是我倆搬到縣城,去之後,打算在樓下開一家餐飲店,我老公特別的能吃苦耐勞,我們的餐飲店後來也是發展的還不錯,日子一天比一天好。
後來我們這一合計打算把婆婆接到縣城來居住,想讓他們享享清福,於是我們就在縣城買了一套將近140平米的房子,把婆婆接過來住,可以照顧他,順便讓他幫我們照料照料孩子,而我婆婆也特別樂意過來,她也想享享清福,就這樣,我們這幾年的時光度過的特別的歡樂。
時來運轉,在我們夫妻倆的共同努力之下,餐飲店的生意越來越好,正打算招人時候就把小叔子一家叫過來幫忙,詢問婆婆的意見她也答應了,然後我小叔子就當餐廳經理,弟媳偶就端端盤子搞搞衛生,我們當時把所有關於採購這方面的事兒全部交給我小叔子他們去做,還一個月給他們6萬塊錢,其實,買菜的話也就成本2萬塊錢足夠了,剩下的4萬基本都給他們自己用可以說,我們夫妻倆對於他們來說真的很不錯了。
這兩年過後,我們家生意發展得越來越好,後來我老公跟我商量著,他想把事業在鞏固一下,想要擴大店面,想要多租幾個店面開分店,於是我們去銀行借款,那時候需要房產抵押,可是我們怎麼卻找不到房產證,直到後來婆婆告訴我們,他把房產證拿去早早的已經做銀行抵押了,說換了60萬給我小叔子買一套房。
我當時生氣且驚訝,我說我小叔子他們一家按道理來說也不缺錢,那一個月給他們4萬塊錢,存下來也能夠買一套房子,可是為什麼我婆婆要這麼做?我婆婆罵我們說沒有給他開工資,而且還說,每個月給他們買菜的錢都不夠,所以才拿我們的房產證抵押60萬給他們買一套房,順便多的幫我們付工錢。
我真的是又好氣又好笑,後來我拿出小叔子他們一家每次買菜的數據,因為我們有一個習慣,所有的進貨單我們都會要拍照一下,後來我婆婆紅了臉,她說小叔子家有兒子,是他們家的血脈,所以什麼資源都應該向著他,可讓我沒有想到的是我老公居然也站在他們那邊,我氣哭了,我感覺我在這個家忽然要待不下去了,怎麼辦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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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探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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