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一個獨生女,從小生活在縣城,父母經營了一家小超市,家裡的條件也還算挺好的。因為在我很小的時候,父母就忙著生意,而我又是一個自律能力挺差的女孩,所以從小學習成績就不好,等到我初中畢業就輟學了。
輟學後,父母想讓我去超市幫忙,可是我真的對這個沒有興趣,所以我就去了大城市打工了。我和老公就是在打工的時候認識的,老公家是農村的,可是老公特別的能吃辛苦,性格也挺憨厚的,主要是外表帥氣,所以那個時候我真的是很喜歡他,所以主動追求了他。
等到我們兩個交往了一年多,我帶他回去見了我父母,當時我父母還不太同意我們在一起,因為老公家裡的條件不好,並且還有一個弟弟,可是我喜歡老公,我覺得老公能給我幸福,所以不顧父母反對,我嫁給了他。
畢竟我是父母的唯一的女兒,所以他們也不想委屈我,等到我結婚的時候,父母還是把自己的全部積蓄都拿出來了,給我們買了一套房子,不過當時按照父母的要求,房產證上只寫了我一個人的名字,不過對這個,老公倒是不在意,他還說,能給我們買房,已經很感謝我父母了。
我和老公結婚後生活一直很幸福,我們兩個人依舊打工,雖然打工,可是我們一個月下來,也不少掙,平時我和老公也知道公婆家裡的條件不好,所以我們也總是會給他們一些零花錢。我覺得作為兒女,孝順父母都是應該的,可是至於兄弟姐妹之間吧,還是量力而行。
前不久,小叔子要結婚了,剛開始老公就說他們兩個人剛結婚也不容易,我們幫幫他們,可是我覺得誰過日子都不容易,當初我們結婚的時候婆婆不也沒給彩禮,反過來還是我父母給買的房子嗎?所以對於老公說的,我反對,不過畢竟那是老公的親弟弟,所以他結婚,我紅包還是少不了的。
等到他婚禮那天,我給了一萬紅包,按理說這錢也不算少了吧?可是小叔子接過錢,直接說了一句:謝謝嫂子,不過你可沒有我哥大方,我哥給了兩萬,你才給一萬!他說完,我尷尬的笑了一下,老公聽到這麼說,也特別的緊張,他越是緊張,就越證明小叔子說的是真的了。
當著這些親戚的面,我什麼也沒說,可是事後我把他拉到一個沒人的地方,我問他怎麼回事,他就說了:我和你商量,你也不同意,所以我偷著給了弟弟兩萬。老公說完,我直接給了他一個耳光,我覺得這已經觸犯了原則問題,一萬塊錢還少?非要給三萬,並且還瞞著我給,真拿我當傻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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