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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跟女友是工作的時候認識的,不過並不是同事,她是另外一家公司的。
我們的家庭背景與家庭情況還是有些區別的,不過也並不如同她表面所表現出來的那樣,自己就完全是一副「白富美」的樣子,其實她家也就是城市裡面的小康人家,只不過家中只有這樣一個獨生女兒,看得有點重罷了。
我是從農村出來的,對於生活方面的一個原則就是比較節省,注重對將來的規劃。
也不由得我不這樣,畢竟從小到大學畢業,家庭經濟方面的問題都比較大,父母就是農民,下面還有個妹妹,他們供我到大學畢業,已經竭盡所能了,之後的人生,想要達到自己希望的水平,活出個人樣,就得靠自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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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就是人們口中所說的「鳳凰男」,這一點自知之明我還是有的。女友就不一樣了,家在鄰市,家庭情況還可以,在她畢業那年,她家就給她首付在她工作的省城這裡買了套房子,說是方便她上班,不過房貸需要她自己還。
看得出來,對於這個女兒,她的父母還是相當疼愛的,已經盡全力想讓她過得安定一些,不想讓她嘗到租房居住的苦楚。要是稍微有常識一些的人,身上背著算是比較沉重的房貸,還得好些年才能還清,都得事先考慮一下自己的經濟承受能力才行。
可她倒好,工作兩年之後,自己貸款買了一輛寶馬,也是要還月供,再加上自己的生活開支,這樣一來,以她那比我高個三千左右的收入,全部弄完下來,基本就是個月光族。
自從我們在一起之後,基本都是每月到了月底,就得我給她生活費了。也許是看到找到男友了吧,她的消費居高不下,她是那種「小資女」,東西非好的不要、非貴的不買,下個館子也是找那種又貴又不實惠的,美名其曰吃氣氛的那種,整個一華而不實的典型,沒辦法,她就是這樣一種性格,說她也沒什麼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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既然已經了解得如此清楚了,也就代表之前我也說過很多次了。我讓她學會克制自己的消費,薪水到手之後自己每個月提前做好規劃。
她倒是執行了一段時間,只是一到月底又回到老樣子。她說自己也想剁了自己的手,可是實在是忍不住,有些東西,她說自己就算是沒飯吃,也想擁有。
可她又做不到真正的沒飯吃,最後只能向身為她男友的我求助。一個大男人,能眼睜睜看自己女友忍飢挨餓,也不太可能對吧?
後來我仔細一想,這也不是個事,自己得想個兩全之策。就這樣,我把自己以前租的房子退掉了,到了她買的房子裡面跟她同居了,將省下的這筆房租給了她,其實就等於她變相成為了我的房東,收取我的房租了。
不過是雙方都樂於接受的那種。她經濟上面變得寬裕了一些,不至於焦頭爛額,我這筆錢反正都是要出的,也不可能說住到女友的房子裡,就不用給錢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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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們都是那種自尊心比較強的人,住在一起之後經濟還是獨立的,她也不想讓別人認為她是那種靠男人的女人,畢竟她有自己的事業、自己的私人空間、以及自己的財產(儘管都是背的貸款的那種);而我更不可能說佔女友便宜之類的,雖說我目前的能力是真的沒到承擔得起養活她的那種地步,只能以這樣一種形式相處著。
我們在精神上都彼此尊重對方,也商量好了,這兩年先不結婚,各自集中精力把事業發展得更好,將經濟基礎打得更牢一些再說。
這個月中旬的時候,她有一天晚上跟我說:「老公,我們結婚吧。」我一聽笑了,「你是沒錢還房貸車貸了吧?」我這樣問她。老套路了,一到身無分文,她就跟我來這套,都已經見怪不怪了。她是那種精神上抵抗不住物質誘惑的人,計劃寫個上千遍,事到臨頭看到自己中意的東西便一骨腦扔到腦後的女人。
我愛她,她也愛我,可我不知道我們婚姻會怎麼樣,她這種超前的消費觀念,完全不受克制的消費能力,我們該不該結婚呢,我陷入了深深的思索之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