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姻的本質,並不是愛情
婚姻到底是什麼?
老一輩人會回答:婚姻就是搭夥過日子。
我們先去婚姻法裡尋找答案,想必把整部婚姻法翻個底朝天,也找不到「愛情」兩個字。
整部《婚姻法》都圍繞了一個字,錢。
夫妻離婚,夫妻共同財產怎麼分割?
夫妻一方出軌,共同財產如何分配?
夫妻分開,共同債務如何分配?
婚姻的本質,實際是一種財產制度,是婚姻中的兩個人,基於人類繁衍為基礎的「財產保障的契約制度」。
在古代,人們為了要把辛苦一生獲得的財產傳遞下去,所以發明了婚姻,方便自己的財產能夠繼承下去。
婚姻的經濟性,也讓《奇葩說》中經濟學家薛兆豐教授發表這一番言論:
「結婚就是兩個人辦企業,籤合同。辦的是家庭企業,籤的是終身批發的期貨合同。」
每個人都要提供相應的資源和價值,身體價值、美貌價值、情緒價值、經濟能力、家庭關係,以及未來潛力。」
「每個人給出的資源不一樣,發揮作用的時間和節奏也不一樣。」
所以說,一場完全適配的婚姻,本質上是一場價值交換。
很扎心吧,這個論調一出好像玷汙了婚姻的神聖和無私,但縱觀過去和現在,卻一直在證明它的普適性。
《失戀33天》中有一個情節我印象深刻。
黃小仙向魏依然請教,像他這樣的男人,為何都娶了李可那種公主病的姑娘。
魏依然回答兩字,省事。
「簡單的說吧,我們要找的老婆是這樣的姑娘,就是即便愛情不存在了,我們的關係還是能夠靠其他的東西來維繫,你能夠接受嗎?可是李可她能做到。
對李可來說,LV是生活必需品,愛情是奢侈品。但對黃小姐來說,LV可能是奢侈品,愛情肯定是生活必需品。
LV集團總不會說倒就倒吧,但是愛情這種感覺,說沒有就沒有了。
我要建立一段關係,首先我要確保我有足夠的資源能夠一直供應。
從這個角度去想,我是非常靠譜的。」
聽著像歪理邪說,仔細想想不無道理。
愛情這種東西,太抓不住摸不著了,今天還在,明天可能就沒有了。
而建立在彼此價值交換,需求契合的基礎上的婚姻,愛情要是沒有了,婚姻還是可以維持下去。
所以我們經常見到,有些婚姻儘管已經沒有愛了,有些夫妻仍然能夠走下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