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讀者來信:
木子李:
老婆比我大6歲,比她前夫小4歲,一裡一外,我比她前夫小十歲。
我剛大學畢業那會,在老婆所在的公司上班,時間久了,和老婆產生了感情。我們的事情被單位同事發現後,迫於輿論壓力,我提出辭職。又過一個月,老婆也辭職了。
我們的事情很快傳到她前夫耳朵裡,於是,老婆和她前夫離婚。
講真,我當初真沒和老婆結婚的想法,就覺得相互喜歡,那就各取所需。然,她的婚姻破裂,讓我有點措手不及。當時,還是有些年輕,骨子裡有些仗義:老婆是因為我的存在,而導致離婚的,我不能不管她吧。
就這樣,我們稀裡糊塗結婚了。
轉眼,我和老婆結婚也十年了,日子過得只能說是馬馬虎虎,但是,「男三」的標籤我一直沒摘掉,因為身邊很多人偶爾開玩笑時,還是會暗諷我,當年就是「男三」上位,關鍵是,我和老婆現在所擁有的一切,也都是我倆結婚後,努力奮鬥得來的呀。
輿論這玩意,真的太恐怖了,至少,我算是領教了。
還不至於因為這件事和老婆離婚,但是,想奉勸所有人:尋找結婚對象的時候,已婚男人和已婚女人,真心不要碰。要不,結婚之後,輿論就夠讓你受一陣子的了。
木子李編後語:
需要承認,人這一生,會存在:善變、健忘,但是,在重大問題抉擇上,還是應該:要臉、有良心。
從你的字裡行間,可以看出:你老婆並不是你作為結婚對象的首選,只是不得已而為之。
插足別人婚姻是你的缺點;仗義又是你的優點。
其實,從你老婆的角度來衡量你:你還算一個有擔當的男人。
只是,因為插足別人婚姻這件事,你這些年承擔了多少冷嘲熱諷,只有你自己知道。
人有時候很奇怪:可以自己做缺德的事,卻不願意被別人說。想問:憑什麼?
所以呀,要想不在別人那裡留下太多把柄,最實惠的做法就是:堂堂正正做人。
當初,提及離婚的確實是她前夫,但是,你覺得她前夫不痛苦嗎?又或者,你壓根體會不到她前夫主動提離婚後,獨自帶孩子有多難。
你和你老婆用不恰當的行為,毀掉了一樁原本可以幸福的婚姻,遭受點社會輿論,我覺得太應該了。
你曾插足別人婚姻這件事,將會伴隨你一輩子,即便是你和你老婆因此離婚,你也沒辦法洗白。
所以,當有人挖苦你的時候,你就受著吧。
#婚姻與家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