讀者來信:
女兒在上大學期間,曾談過一個男朋友,那個男生家境一般,且大學畢業後,女兒回到了我身邊工作,對方卻沒有跟著女兒來我們這邊找工作,所以,我覺得:家境一般且兩地分居有些不靠譜,所以,就對這段關係採取了棒打鴛鴦措施。
隨後,給女兒介紹了我同事親戚家的小夥。
對方長相不錯,關鍵是家庭條件很好。
後來,女兒不情願的出嫁了。
如今,女兒結婚還不到三年,就開始鬧離婚了。
主要原因:對方貪賭,把結婚時的房子都抵債了。
因為這件事,女兒肯定會和女婿吵,使得女婿對我女兒至少家暴了三次。
現在,關於離婚這件事,依然僵持中。
當初,反對女兒棒打鴛鴦的本意是希望女兒結婚後不要太受委屈,沒想到,我的橫加幹涉,換來的卻是女兒的不幸福。
看到女兒現在的狀況,我承認,我對女兒棒打鴛鴦這件事非常後悔。
編後語:
自古都是成王敗寇。
一個人,如果幸福了,或者事業有成了,這個人的幸福論調,或者成功之道,就會被大家模仿。
否則,就會遭受風涼話,或者後悔。
人生,本來就是一道選擇題,沒有人會看清之後會發生什麼。
另外一個結局:
當初,你對你女兒棒打鴛鴦,結果,你女兒強行嫁給她喜歡的男人。
如果他們婚後生活幸福,等於你自打臉;如果他們婚後不幸福,你會說,不聽老人言,吃虧在眼前;你女兒也會感嘆,當初為什麼就沒有聽媽媽的話。
其實,無需在挫敗的時候抱怨,或悔不當初。
事已至此,先把眼下的事情擺平,才是應該做的事情。
很顯然,你女婿並不能代表所有的男性。
你女兒離婚後,依然要面臨婚姻重組。
人生會面臨太多的選擇,一旦發現選擇錯了,止損才是該做的事情。後悔和抱怨沒有任何卵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