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認為彩禮多少才算合適呢?
法律沒有規定,一般來說都是以自己的經濟狀況來衡量,當然,給多給少完全看自己的情況,但是一定記住,彩禮只是一個形式,也只是個喜頭,它真的無法證明什麼。
有些人分文不取,有些人會為了伴侶考慮,而有些人卻像獅子大開口一樣,絲毫不顧忌伴侶的情況,這樣的人是極其自私的,只為了自己、為了利益,完全不顧他人。
其實聰明的人都會考慮一件事,那就是婚後和誰過日子,伴侶過苦日子,你也會跟著苦日子,這是無法避免的。
試問,在二十幾歲的年紀,有什麼樣的工作可以得到一大筆財富,可以結得起婚,給得起彩禮,買得起車房呢?
應該沒有吧,如果我沒有說錯的話,結婚的費用完全是靠父母的積蓄來進行的,父母辛苦了大半輩子全是為了自己的兒女。
我見過有很多的年輕人因為彩禮談崩的,那麼多年的感情只差臨門一腳,最終還是敵不過彩禮,讓我感覺到很可笑,浪費了大好的青春和年華。
你們的感情千萬不能以彩禮的數目去認定,每個人的感情都是無價的,更不要有「自己值多少錢」的這個想法,一旦有了,你就會變得很廉價。
彩禮講究的是一個心意,適當一些就行,難道給得多就能證明他愛你嗎?顯然不能對吧,彩禮只會增加兩家人的矛盾和隔閡。
打個比方:
當時我和妻子結婚,那時候沒有什麼錢,只能靠父母資助,很窘迫。但是我依然孤身一人去和嶽父嶽母談判,我身上總共有6萬多塊錢,我只能給彩禮三萬,剩下的還需要辦酒席、迎親隊伍之類的,我也做好了失敗的打算,要是嶽父母不同意,我也不耽誤他們女兒的幸福,拿得起放得下。
很慶幸,嶽父母不僅通情達理,沒要3萬塊錢的彩禮,只讓我給8888元就行了,彩禮只是一個彩頭,要多了對兩家都不好,只有一個要求,讓我把婚禮辦得風光一些就行。
事後和嶽父喝酒,我問嶽父:當時怎麼會接受我這樣的條件呢,嶽父說:我們是嫁女兒,又不是賣女兒,難道真像「潑出去的水連盆都不要了嗎」?我女兒滿眼都是你,做父母的何必去為難你們兩個年輕人,現在沒錢很正常,夫妻倆同心就行,過日子嘛。
如今回想起來,我仍然歷歷在目,我一直認為這是三觀最正的彩禮,只有父母真心希望你們過得好,才不會為難你們。
在我看來,彩禮更多的是另一種幫助,比如男方家的給的彩禮,適當收一些就行,剩下的全部拿給兩個年輕人,作為年輕人的婚後經濟基礎,讓年輕人得到更好的發展,有更堅實的基層,不用為了才剛結婚,就立馬為生活奔波。
所以,我認為彩禮多少才算合適,應該不能超過你們愛情的界限,你們的愛情都是無價的,千萬不能為了彩禮而去結婚,這樣做沒有意義,只會「弊大於利」!
要以愛情的基礎為準,既不為難未來的丈夫,也不丟了自己的面子的,你要記住,婚姻生活幸福才是最大的回報,光是表面有什麼用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