友情提醒:我從不為迎合任何人的口味而寫,你要是對這個話題不感興趣,可以忽視此文。感興趣的,且如果想了解下我是怎麼論辯的,請往下看。文章五千多字,寫到凌晨三點,因為實在太想一吐為快,想把這段時間的思考捋出來,但還是寫得有點雜亂。第三部分有我認為的彩蛋,希望你看了也有所收穫。我把公眾號上的讀者當朋友、鄰居,喜歡可以賞,不喜請勿噴啊。
前兩天,午休時間和下班時間上網,我只能用兩個字來形容:掉粉和被罵。
緣起是因為我看了「女子在百度上置頂招嫖被捕」的新聞,一些女子說自己賣淫是為了給弟弟交學費甚至資助兒童。然後,我發表了一條評論:我覺得,我們這個年代太難有真正的「逼良為娼」,真正「為娼的」本質上還是因為好吃懶做,因為為娼來錢多、來錢快。只不過每個性工作者,為了合理化自己的行為,大多會編造上一個悽慘的故事,比如父母重病、弟弟上學,可這種故事能當得了真麼?
我認為,今天的時代已經給了人們更多的擇業選擇,除了少數被用武力、精神等脅迫從事這一行業的人是因為不得已,大多數人是「主動選擇」。
比如,兩個農村出來的小姐妹,都有些姿色,一起進到城裡的工廠打工,工廠工作強度大、收入少,兩個人都幹得很辛苦。A呢,在一次很偶然的機會中嘗到了從事性工作的甜頭,索性從事了這一行業。B呢,她只有很樸素的道德觀,她就是覺得賣淫是不對的,所以寧願少掙點、辛苦一點,也要留在工廠打工。那麼,用好吃懶做來形容A是否為過?
如果他們不是好吃懶做,如果從事這一行真的比在工廠打工、在餐廳刷盤子辛苦,為什麼不做回去?人類天生有好逸惡勞的本能,他們自己的選擇就足以證明從事這一行絕對不是「好做懶吃」。事實上,很多性工作者不是沒想過要收手,但因為吃不了其他工作的苦,又重操舊業。
我認為我只是在說一個事實,甚至是一個常識,但罵我的人就來了。我被哪些人罵呢?一部分女權主義者和自由主義者。那些言辭激烈,比如說我腦殘、弱智、冷血、狹隘、性知識匱乏、惡毒的暫不搭理,其中幾個說:他們通過付出自己「辛勤」的勞動獲得報酬,他們自食其力養活自己,沒吃你一粒米、沒花你一分錢,你管得著嗎,你憑什麼這麼不尊重他們?憑什麼在她們面前這麼有道德優越感?
1.關於要不要尊重
在講尊重這個話題之前,我想講講到底什麼才是勞動。我想引用馬克思主義哲學來解釋到底什麼才是勞動,我這也是跟一個朋友學的。
勞動是人類作為主體,改造客觀世界這個客體並產生社會價值的過程。人類採集蜂蜜是勞動,不是搶劫蜜蜂,但是性交易,無論他們付出多少體力,都不能稱為勞動,因為沒有產生社會價值。小偷把別人家的價值兩千元的電視搬回自己家和搬運工把電視搬到目的地後獲得了兩百元報酬,都付出了同樣的體力,但前者靠這種手段佔用了物品,只是實現了財富的轉移,而後者靠自己的勞動創造了物流價值。前者是偷盜而不是勞動,但這種不擇手段,讓他獲得了比真正的勞動高十倍的收入。我們是不是還要尊重?
價格和價值是兩回事情。我要尊重的是通過勞動創造社會價值然後獲得報酬,而不是把自己賣出價格。通過勞動獲得報酬,勞動者和交易對象的身份是平等的,在這種交易中,人始終是一種能決定自己怎麼做的主體,而性交易,只是把自己的身體出租給對方,並根據價碼的高低來決定別人擺布你多久、擺布你到哪種程度,你已經淪為商品、淪為客體,如何還能算是勞動?
在法律上,那些不是勞動的行為卻佔有了社會財富的,就是犯罪。就算不是犯罪,也至少是道德上不對的東西。比如偷盜,比如搶劫,比如貪汙,比如性交易。
強姦是罪,但你不能因為因為有的女人喜歡被強姦,就否認這種罪行。人作為這個世界的主體,是不應該買賣的,不管是賣自己(性交易)還是賣別人(拐賣人口),奴隸自願被賣不能說明奴隸制很道德,同樣,性工作者願意賣自己並不意味著性工作很道德。
關於這一點,一個網友說得很對:人應當尊重自己的身體,而並非把自己的肉體當作賺錢的工具。性交易是把自己的身體工具化的使用,這種不尊重身體的做法是一種有損人類尊嚴的事情,無論當事人是否自願,在道德上都無任何值得鼓勵之處。但是道德上「不應鼓勵」和實際社會中對存在性交易是否要給予以「最低限度的容忍」,是兩個不同的問題。性交易在道德上是應予以負面評價的,這絕不是一種天賦人權。
從事性交易並不是因為你自願、你否認侵犯了你自己的人權,它就真的無害。它帶來最大的問題是什麼?是扭曲人性,一方面扭曲買賣雙方的人性,另一種就是在人身可買賣的前提下物化人的行為隨之產生——賣得貴的「看不起」賣得便宜的,賣得便宜的「眼紅」賣得貴的,然後,在金錢的驅使下,人的本性迷失,幹什麼都無所不用其極。性交易本身就是不對的,不能因為它存在,你就潛意識裡認為有些人不賣,只是因為出的價碼不夠高。
愛走捷徑本沒錯,這很符合人們想少勞多得的惰性,也只是個人的選擇。事後,你會不會發現捷徑實際上是最遠的路別人根本無所謂。但如果你走了捷徑,還要把自己包裝得大義凜然,打著性自由的旗幟把這條路走得理直氣壯,就有些過了。性交易看起來是你情我願,但損害到的還有公平秩序和社會風氣,讓那些不想用這種手段致富的人心寒。
在兩個價值觀對立的陣營中,是不大可能存在同時尊重兩方的。你尊重了這一方,勢必上是對另一方的不公平。我不願意尊重這一行為,是因為我只願意把我自己的尊重甚至敬重留給那些勤勤懇懇靠勞動改造了世界,儘管它沒有賣出好價格的人。不是小偷,不是性工作者,而是雖然創造了勞動價值但把體力賣不出高價的搬運工、刷碗小妹。
一個價值多元化的社會,一個崇尚自由選擇的社會並不意味著沒有是非善惡觀念,我們不能因為標榜寬容、自由而失去價值判斷的勇氣。性交易可以非罪化,但本就不值得提倡,不能因為少數個案而被無辜化、理直氣壯化,甚至要求別人尊重。而且你若是都真心覺得這沒有不道德,那你幹嘛要這麼心虛地求人尊重?
我發現公眾有時候真的很難做到理性看待一個問題。我們說郭美美好吃懶做沒幾個人跳出來反駁,但你要說很大一部分性工作者也是這樣,一大群人立馬跳出來要維護她們的自由、選擇和尊嚴了。有些人也真的是很搞笑,見到看起來比自己窮的、生活困難的,就不問理由的同情、支持、聲援;見到比自己有錢的、用度奢華的,就不問理由地仇視、反對、潑水。哪怕他們本質上屬於同一類人。我只想問:是因為郭美美比你有錢,所以激發不起你們的同情慾和保護欲麼?
2.關於道德
這幾年來,每次我們一談及這個問題,就有人打出反道德的旗幟,說道德是吃人的工具。只要別人做的事情是你情我願、沒有妨礙或傷害到別人的權益,就不允許別人道德譴責。
我覺得這正是自由主義帶來的「矯枉過正」的問題。自由主義過度膨脹會逐漸丟掉自由的核心與本質,用儒家的話講就是丟掉了「以天下為己任」的風骨。自由是Be Water,但也需要秩序這容器。規則、底線、原則、道德等「規」和「矩」是保護自由的,不能因為反抗傳統不合理的束縛而見「規」和「矩」就一刀切。
若一個演員想要一個角色,找導演陪睡後目的達成,你情我願當然合情合理,但她傷害到的是一整套的價值體系,讓那些一直相信可以靠自己的演技、實力去贏得機會的演員情何以堪,承認且尊重這種規則的害處可見一斑,這一點前面已經講過。我想表達的只有一個最樸素的價值觀:人生不是要吃這種苦,就要吃那種苦,但我只想也只願意把我的尊重留給那些在困境中苦苦掙扎卻沒想過靠不擇手段達成目的的人。
部分女去主義和自由主義者最常掛在嘴邊的一句話是「人生而平等,憑什麼你要在道德上給人分出個三六九等?面對自食其力的性工作者,你的道德優越感從何而來?」
我想說的是,不管你是否承認,道德以及隨之而來的道德優越感在每個人的心裡都是存在的,只是每個人道德標準不一,所以道德優越感也千差萬別。不是一提道德優越感都要打倒,社會存在道德優越感是很有必要的。
怎麼講呢?比如,每個人都可能會遇到過別人靠行賄、色誘等看起來你情我願的手段達成目的而趕超你,進而轉過頭來鄙視你的人。面對這種情況的時候,踏踏實實走正道的人遭受到了切切實實的失敗以及顯而易見的不公平。這個時候,如果你還不讓他拿一點道德優越感來寬慰自己,是想鬧哪樣?我們沒法禁絕這類不道德的現象,但要容許那些做事擇手段、講原則、有底線、有道德,能成為孩子們的榜樣的人,懷著這種道德優越感在這條路上繼續堅定地走下去。
另外,這幾年來,大家是不是常聽到這樣一句話:「道德是用來自律的,不是用來審判他人的」?這句話很流行,幾乎可以運用到每一次價值觀衝突。但請大家仔細想想:這句話哪裡不對勁?
雖然他律的道德非常容易變異為度量、審判甚至迫害他人的工具。比如,男權社會制定一個道德要求女孩子婚前守貞,否則就是不道德,就要被亂石砸死,這就是道德對女性的迫害。但是,若環境中那種被當作督察者的道德束縛力缺失時,他律者會不自覺地滑向行為失控,做出反道德之事。比如,看到有男人在大街上暴打孩子,若人人持這種觀點並且尊重他人自由的話,誰都沒資格去制止這種行為。
這裡也有網友補充了:社會規則包括道德,而道德是通過輿論發揮作用的,與法律相輔相成維護社會秩序。如果道德僅僅拿來自律,不發揮輿論和約束社會的職能,那我們要道德何用?而且你從哪裡保證這社會有那麼多的自律力強的人。還有,法律,也是要靠道德推進的。未成年保護法,反家暴法以致以後一定會有的動物保護法,怎麼可能只要求自律的道德慢慢要求而得來。
很多事情都不是絕對的,也都有例外,我們不能從一個極端走向另一個極端。提到規矩就打倒,提到道德就反對,講到道德優越感就要嗤之以鼻。
自由世界不應容忍歧視或反向歧視,但後者往往能以同情弱者的政治正確的面目出現。比如說「性工作者都那麼可憐了,做這一行聽不容易的,你還不尊重他們,你還是人嗎?」好,即便邊緣群體等同於弱勢群體,應該得到同情,但你若硬要把「弱者」無視基本道德規範這一行為合理化、無辜化,並將其作為自己言行的擋箭牌與遮羞布,必是矯枉過正。
不管鍵盤俠們披著性自由、性自主、不能以性道德壓抑和桎梏人性的外衣,展示著自己的悲天憫人、客觀理性、見解獨特,把性工作說得多無辜多勤勞多該理直氣壯多不關別人事,但你都不能不承認一件事實——你不可能向你的孩子去灌輸這樣的思想:他們和醫生、教師、快遞員、保潔員一樣只是一種職業,只是出賣的東西、價碼不同。如果你願意從事這一行,我會尊重並支持你的選擇。
道德是什麼?就是你想讓下一代去認同、學習的東西。
我認為真正的女權主義者,應當是女性在實現自我價值、追求與男性一樣的權利和自由,卻因女性身份而受到歧視時,去呼籲、抗爭最後得到公平對待的行為。其本質與反種族歧視是一樣的,而不是看到任何現象都牽強地向女性被壓迫、被欺辱、被剝奪、被損害上靠攏。女權是尊重所有女性群體的權利,而不是是個女人我都得去尊重。不能看別人說一句「他媽的」,都要往「不尊重女性」上扯,這樣咱還能不能好好聊天了?
再有一點,尊重一個群體和尊重一個個體是兩回事。我可以主張性工作者的人身安全,不能因他們從事這一職業就應該受到侵犯;也可以支持性工作去購物的時候,不能因為他們從事這一行業買東西就要比別人貴,這些是基本人權。但是,你不能逼我尊重他們這種職業選擇。
因為擔心自己有不自知的女性被迫害妄想症,害怕隨便一丁點事都能讓我上綱上線到女權問題,所以我對待女權話題總想謹慎發言。只是我國女權運動已經進化到了為性工作者找合理化成因、認為TA們非常值得尊重的地步了?
3.關於辯論
通過這次論戰,我發現清粉的感覺挺爽的。它像是一把篩子,把那些閱讀理解能力嚴重不及格、在這個問題上與我價值觀相背離的人清除了出去,而把那些真正認同我的價值觀或者即便不認同部分價值觀但是願意理性探討和尊重我言論自由的朋友留了下來。
價值觀的最大用處是幫助你找到同類,然後降低溝通成本。而理性最大的好處,是即便你不同意別人的觀點,也不會去否定那個人,甚至人身攻擊。就像你看一本書,看到一段你不認可的話,你不會憤怒地扔掉整本書而拒絕閱讀其他你認為說得很精彩的篇章。
對於辯論,我是這麼看的:只有身處同一個價值體系的人,才有互相說服的可能,你跟TA的辯論才有意義。但是,跟你同處一個價值體系的人,根本無需跟你辯論。即便有誤會,也很快能澄清,所以,其實,辯論,在任何時候都是很沒意義的一件事情。
有時候,我覺得我應該做一個耐撕的人,甚至要升級自己的反撕戰鬥力,不向擅長斷章取義、指鹿為馬、人身攻擊的網絡語言暴力低頭。可有時候我又覺得這種網絡罵戰一點意義都沒有,還不如不回應、不解釋,沉下心來去看一本書、看場電影,做好自己的份內事。以我的性格,大概率上應該會走第二條路。
對某些針對我的言論,我不回應並不等於我默認,只是懶得再辯。以後也努力採取「不爭論」的態度,只因高質量的對手太少,很多人辯論一場只是為贏,而不是為了拓展看問題的角度和獲取知識。他們認為辯贏的標誌是他說了最後一句話而你不願意再回復。他們只會純抬槓而已,根本就不在乎價值觀。
我也怕跟Ta們一進入辯論,自己也很難保持心平氣和,往往話趕話,言詞層層加碼,被人氣著了或氣著人家都不妥。何況來來去去不過是不同女性陣營之間的口水仗,對解決實際問題沒多少幫助。少談些主義,多解決些問題。我還不如利用自己作為民主黨派成員的身份,多寫幾份關於保障農村女性財產權的提案,不管有沒用。
我真心希望女性讀者能對某些女權主義者和自由主義者保持必要的警惕。很多人能成為某種理論的擁篤者,與他們自己的某些親身經歷有關,但他不會告訴你,是什麼經歷讓他成為這一套理論的粉絲。比如,一些自由主義者可能本身就從事性工作,所以要為自己的職業正名。一些女權主義者,因為遭受過男人的猥褻、傷害,所以變得仇恨男人,認為男人是低級物種;也有一些人,因為遭受過上一段婚姻的傷害,就變得仇恨婚姻,覺得那就是一個吃人的制度。每一種理論都需要支持者,以讓自己顯得不那麼慌張和孤獨。
但這些理論,對我們可取嗎?有些東西,只要辯術高明、邏輯嚴謹,不管從哪個角度聽起來好像都沒什麼不對,都能獲得滿堂喝彩,但它放棄了最基本的道德規範,這是不易被人察覺的。你若運用到你的生活中去,吃苦受累的只是你自己。網上的言論再精彩也只是別人的,而生活是你的,你只有切切實實把自己日子過好了才牛逼。還有,國家之間的意識滲透是存在的,我們不要被人利用了而不自知。面對任何的言論(包括我說的這些),不管他們在網上說得多麼無懈可擊,都要保持自己的獨立思考能力。
還想說的一點是:雖然我寫了不少反對物化和賞玩女性、主張維護女性合法權益的文章,但我拒絕任何人把我當女權標杆豎起來。生活中除了女權,還有更多值得關注的有趣的事,比如供給側改革、房地產市場、理財、情感、職場、歷史、人文、風景、育兒以及如何緩解牙疼、紅燒排骨怎麼做。
道理都在一個又一個的故事裡,說那麼多有的沒的沒用。要不要警惕矯枉過正的說辭隨個人自由,只是每個人都將因自己秉持和踐行的價值觀受益,也將為此付出代價。辯術可以磨練,但辯論毫無意義。只是人生不可重來,選擇你能承擔的,承擔你能選擇的就好。
最後,友情提醒,我在本文中用了大量的「我覺得」、「有些」。希望你能看懂這些話的意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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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晏凌羊,80後,情感專欄作者,新女性主義作者,中國作協會員。著有暢銷書《那些讓你痛苦的,終有一天你會笑著說出來》《願你放得下過往,配得起將來》《願你有徵途,也有退路》《我離婚了》《有你的江湖不寂寞——金庸武俠小說的另類解讀》以及兒童繪本《媽媽家,爸爸家》。擁有13年金融從業(管理)經驗,現為廣州某文化信息諮詢公司創始人、某文化傳媒公司聯合創始人。出生於雲南麗江,現居廣州。歡迎關注微信公眾號:晏凌羊 微博:晏凌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