倒追過。
先說結果,沒追著。
說起來可能很幼稚,那是我初中時候喜歡的一個男生。他的話就是想大多數女孩都會喜歡的那種喜歡打籃球,笑起來很陽光。嗯,眼睛小小的,但是給人特別清爽的感覺。
初中的時候呢,為了引起他的注意,經常到籃球場去看他打球。後來終於逮到機會跟他認識了。怪我第一次追人,沒有經驗。在那時候微信才剛剛出來,還不太多人用微信。那時我們都是在用qq,我天天在qq裡面找他聊天。就連傻子都知道我對他有意思。每次看到他在線上,我都琢磨著怎麼找他聊天。
後來有一個晚上。我也忘記是誰約的誰,我們兩個一起走操場。說到這個,我真的想抽自己兩巴掌。我居然主動牽了她的手。這絕對是。女追男裡面的大忌。就自從那天晚上之後。這哥們看見我就跑。到處躲著我。我都要哭死了。
我初中的時候沒長開。梳著個蘑菇頭。整個人傻不溜秋的感覺。我想凡是有點審美的男生都不會喜歡我這樣子的吧。
然後到了高中,高中的時候呢。我志願掉了一個檔,所以跟他在同一個普通的高中。其實我那時候是很高興的,因為想著天天都能見到他。高一我就更主動了。他打籃球的時候給他送水,送吃的。人家對我繼續是愛理不理。然後開學沒多久,他就有了女朋友了。
我那時候再傻也知道,不能繼續圍著人家轉了,就把這份感情放在心裏面。繼續關注著他們兩個人的動態。好等他們分手了之後,我能有機會哈哈哈。那時候我是真的這麼想的。好不容易等了半年之後吧,他和那個女生分手了之後,無縫接軌地又跟另外一個女生談戀愛。那我能怎麼辦?我只好繼續暗戀啊。
高二的時候文理分科,我很開心,我那時候跟他分到了同一個樓層,就是隔壁班。高二的時候,我總算長開了一點,也換了一個髮型。整個人總算沒有那種土裡土氣的感覺。身邊也慢慢有一些男同學,喜歡我圍著我轉。不過我那時候還是維持著我的深情人設。弱水三千,只取一瓢飲。除了自己,誰也沒感動著。
高三時我也交了個跟那個男生同類型的男朋友。度過一段快樂時光,漸漸把那個男生忘了。大學時我和那個男生還有聯繫,因為我和他那麼巧,寒暑假在同一家西餐廳兼職。但是我對他已經沒有那種感覺了。
後來那家西餐廳倒閉了,我跟他也隔了好幾年沒怎麼見面。我們就這樣大學畢業了,然後出來找工作。到現在我們已經出了工作一兩年了。
這幾年裡我變化很大,健身,化妝,性格變得更加隨和,更加開朗。
前段時間他出來約我見面。他問我有沒有男朋友,想跟我在一起。我想如果現在的我,是讀書時代的我。可能已經開心得暈過去了吧,可是現在的我已經變了。可能是想要的東西不一樣,喜歡的東西也不同了。可是想起以前的事,也不免有些唏噓。
我想用我的經歷告訴那些陷入戀愛苦惱的女孩子們,追男孩子不必太主動,如果那個男孩子也對你有意思的話,你對他笑一下,他就已經浮想聯翩了,你對他勾勾手指,他已經把跟你未來十年想好了。
但是如果他表現像木頭一樣的話,估計他對你應該沒意思吧,這樣子的話,不妨把這個男孩子放一放,努力地去提升自己。
等你變得足夠好。或許在陽光和煦的某一天,他會站在你面前告訴你,他喜歡你。
這樣的感覺,不是也非常美妙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