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肖寒若
有些婆家人總覺得兒媳是給了彩禮後娶回來的,那就是自己家的人了。這些看起來很好,沒有毛病,婆家人當你是自己人,這應該開心才對。
可如果婆家人把你當作自己人後,卻要求你與娘家人要少往來,最好不要往來,你又該如何呢?
小倩嫁給李寧時,小倩的父母沒有要求多少彩禮錢。小倩的父母告訴李寧,他們希望李寧一家人對小倩好就可以了。彩禮這些只是形式,不需要過多,他們是嫁女人,不是賣女兒。
所以李寧家才給一萬多的彩禮,小倩的父母給的嫁妝都已超過彩禮錢。那就相當於李寧一分錢沒花就把小倩娶回家了。
小倩以為結婚後,李寧會像談戀愛時那樣處處以她為主,對她百般好,結果卻讓她大跌眼鏡。
結婚後一個多月就是過年,小倩因為不習慣,便提出了想回娘家過年。李寧的媽媽聽到後,一臉的不高興,直接說結婚了就理應在婆家過年。嫁雞隨雞,這都不懂嗎?
小倩剛想發作,李寧便把小倩拉進了房間。李寧跟小倩說:「結婚才第一年,你就要回娘家過年,我媽當然不高興了。何況我這村裡都有規定,嫁過來的女人都要在婆家過年。我媽也是按規矩來,你別放心上。明年,明年我再陪你回娘家過年。」
小倩心裡想想也是,結婚第一年就回娘家過年確實不是很好。可在第二年,當小倩提出要帶孩子回娘家過年時,李寧直接拒絕了。為此他們還大吵一架,婆家人沒有一個人幫她的。
小倩的公公還說:「大過年的,你去別人家過年幹嘛!這不是給外人添麻煩嗎?」小倩就不明白了,自己的父母親怎麼就成了外人了。何況自己的父母親只有自己這麼一個女兒,隔年回去陪他們過一下年又怎麼了?
可李寧一家人卻不願意了,覺得既然結婚了,就該在婆家過年。小倩哭著打電話給自己的父母,她的父母親覺得不能給孩子添麻煩,就安慰小倩,說既然是人家的規矩,那就遵守。我們視頻見面也是可以的。
經過這次的事件後,小倩只要回娘家都會受到李寧一家人的指責。李寧他們家都覺得小倩不應該經常回娘家,應該什麼事都以婆家人為主。
很多時候,小倩都禁不住問自己,當初為什麼會看上李寧,後悔嗎!那是肯定的。可想想李寧當初對自己的好,再想想孩子,便忍了。小倩每次都會和李寧提起,隔一年就回娘家過年。小倩還是希望李寧有一天會站在她這邊,能夠理解她作為女兒,想要陪伴父母親的心情。
可在經過無數次的失望後,小倩再也不想為他家的「規矩」而讓父母親每一次都孤苦伶仃,冷冷清清的過年。當她再一次提出要回娘家過年時,婆婆雖反對,可沒有阻止她離開,只說了一句:去了娘家過年就不要再回來了。
李寧一家人都以為小倩會像往年一樣妥協,沒想到小倩帶著孩子走了。當李寧一家人正準備等著小倩回來「教育」一下,卻收到了小倩寄過來的「離婚協議書」。
李寧一家人看著這「離婚協議書」開始傻眼了。小倩當初連彩禮都沒有多要,嫁妝還給那麼多,他們都以為小倩是賴上李寧了。李寧的父母更認為是自家的兒子好,出色才會讓小倩如此。
李寧的父母還經常與鄰居們說自家的兒子就是有本事,別人的兒媳都是要父母花幾十萬彩禮才肯嫁。可就他們的兒媳彩禮都沒要多少就被自己的兒子娶回來了。
曾經有多理直氣壯,現在就有多打臉。李寧慌了,趕緊去了小倩的家,想要勸說小倩不要離婚,也想知道自己對她不算差,為什麼要離婚?
對於離婚這件事,小倩的態度很堅決。小倩告訴李寧,當初是因為他對自己的好,讓她覺得嫁給他會有一個好的依靠。當初只要一萬多的彩禮,還賠進八萬多的嫁妝,是因為她體恤他家的經濟條件不好,不想因為要的彩禮太高讓他左右為難。
結婚後,面對一家人的挑事,她退讓是以為李寧有一天會理解她。當意識到這一切都成為了自己的妄想後,當初對李寧的「體恤」變成了「笑話」。她有能力養活自己與孩子,還能陪伴自己的父母,不用看別人的臉色行事,為什麼要繼續留在他家受委屈呢?
泰戈爾曾經說過:你若愛她,便讓你的愛像陽光一樣包圍她,並且給她自由。
選擇結婚只不過是想讓自己在這個世界上多一個可以依靠的地方和依靠的人;給自己多一些勇氣,去做自己喜歡做的事;去做真正的自己。而不是要為了另一個人放棄自我,還得放棄原來的生活方式。
幸福的婚姻應該要互相尊重,是彼此的依靠,不受別人的影響與幹涉。只有懂得互相尊重,共同經營才能讓婚姻長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