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這麼一句話:愛情,是你不「作」或者太「作」都會「死」的東西。的確,在愛情中,太作,容易把愛情作沒。不作,愛情也很容易死。適當地作,是平淡感情中的一個催化劑。
幾乎所有男人都極其反感女朋友「作」。經常找茬吵架,一吵架就把「分手」掛在嘴邊,把男人所有的錯誤全部歸結成「你不愛我了」,這讓男生真的感到非常窒息。
我作為一個20歲出頭的男生,女生太過作,鬧情緒,我既不能理解,更不可能認同。
但其實隨著身邊的女性朋友在跟我抱怨男朋友的時候,我才明白絕大多數的男人,壓根就沒搞懂女生真實的想法。女生是真的喜歡「作」嗎?
當然不是!相信大家談戀愛都是為了開心,想甜蜜浪漫,如果女生能選擇,她們肯定也不想沒完沒了地吵架。
鬧分手就更不是她們的本意,所有女生都知道,吵架賭氣說的分手,本質上就是想讓男人道歉,讓步低頭,要是真的分手了,她們反而比誰都難受。
男人無法理解的是,既然你也不想吵架分手,為什麼非要這麼做呢?有話好好說不行嗎?
我相信,肯定存在一小撮女生比較幼稚,不知道怎麼跟男朋友好好溝通,只會用吵架分手來逼男人就範。
但還有非常多的女生,都經歷過這麼一個過程:她們試著跟男朋友和顏悅色地溝通過了,之後卻發現,男人壓根就沒把她們好好說的話放在心上。
作也好,鬧也好,提分手也好,這些像是她們在無奈之下,最後的殺手鐧。
那些愛作的女人在感情生活當中一般都能佔主導地位,因為他們能看透男人真正在想什麼,能知道該怎樣才能讓男人聽話。她們撒起嬌來會讓男人束手無策,生起氣來又讓男人不敢靠近,任性起來又像個小野貓,溫柔起來也是甜美可人的。所以男人在跟這樣的女人相處時,總是猜不透她們的內心想法,所以男人總是能被作的女人所徵服。
作的女人都是很會適當向男人示弱的,比如家裡的燈泡了,明明可以找維修工人來換,她們偏偏要說自己找不到維修工人,然後讓你過去幫她。或者是明明都一個人生活了二三十年了,她告訴你晚上怕黑,讓你過去陪她。又或者是很輕的東西告訴你提不動,小小的水瓶蓋子擰不動,非要讓你擰。總之在你的面前,她們就是需要你保護,一刻也離不開你,讓你覺得自己很想保護她,想你隨時陪著她。
一般愛作的女人演技都不會太差,她們會扮可憐會裝單純,但是又總能讓男人對她們無條件地相信。她們也懂得男人的喜好,會在不經意間來投其所好,讓男人開心。所以越是這樣男人對那些愛作的女人就越感興趣,有想繼續了解下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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