過去由於受舊傳統思想和觀念的束縛與影響,人們對於婚前同居行為是難以接受和容忍的,將其視為匪夷所思的事,因此以前婚前同居的現象是很少的,而隨著時代發展和社會進步,人們的思想觀念發生轉變,對於婚前同居行為的認知有了明顯改觀,寬容度有了較大的提高,對其不再苛責,現在婚前同居現象已很普遍了,但對此行為依然有人贊成,有人反對,可以說是褒貶不一、看法各異,那麼婚前有沒有必要同居?
常言道存在就是理由,一種現象之所以出現必然有其存在的道理,否則就不會被人接受,甚至會自然消失淘汰,同樣婚前同居現象也是如此,這種行為之所以出現並為人們所接受,而且變得普遍,這就說明婚前同居有其合理和有利的一面,我們就不妨看看婚前同居一些好的方面。從一定的角度和層面來看,婚前同居行為在某種程度上可以說是一種婚姻文明和社會現象的進步。
男女在通過戀愛再經過婚前的同居過程,彼此可以全面、深入和細緻的進行認識了解,同時在這個過程相當於是對婚姻生活的提前介入和預演,可以說是對今後婚姻生活的嘗試和模擬,這樣不僅可以看到雙方在家庭中的差異和不同的相互接納與磨合程度,感知彼此對婚姻生活的適應性,而且可以提前看到各自在家庭生活中角色扮演和責任擔當情況,從而判斷對方是否真正屬於自己心儀和滿意的伴侶。
這樣就可以在很大程度上,降低了僅僅通過談戀愛對雙方所了解的局限性和片面性,避免走入婚姻後,兩人是否真正相宜合適,在共同生活中才去慢慢發現,這樣很多只能依靠運氣和命運,整個過程帶有一定的押寶和賭博的成分,如果過得美滿還則罷了,彼此順心如意,皆大歡喜,如果過得難以相容、互不滿意,生活過得差強人意,甚至事與願違,那麼此時就不像愛時處理起來簡單容易,在那時行就合,不行則散。
如果到了婚後才發現,再去面對就變得複雜和難以應對,這裡並非說通過婚前同居就可以發現婚後的所有問題,婚後就一定過得幸福滿意,只是婚前同居的過程,兩人朝夕相處、同室而居,通過細心留意的觀察發現,可以最大限度的去觀察婚後可能出現的一些差異,儘可能的去發現婚後會遇到的一切,提高婚後生活和諧的預期,大大減少一些盲目和片面的概率和可能。
因為婚前的同居生活過程,相當一種試婚的方式,相處的內容其實就是家庭生活的前奏與翻版,同居的模式已和婚後生活相似和接近了,在此期間幾乎可以真實全面的看到彼此在今後婚姻生活中的影子,通過這個過程可以看到對方在婚姻生活中真實的模樣,窺視出彼此未來婚後生活的情形,對未來的婚姻的狀況提前進行預判,這就是婚前同居對今後婚姻生活有利的方面。
而眾所周知,事物都有雙重性的,凡事利弊共存,同樣婚前同居是如此,儘管說婚前同居對於男女之間的深入了解和全面認識,以及對今後婚姻適應性發現方面有著積極正面的作用,也有很多有利之處,但是這種做法也有一些弊端和害處,首先是婚前同居由於兩人沒有結婚手續,雙方不是合法夫妻關係,相互間不僅缺少一種約束性和強制性,而且也不會受到法律的保護,大家都沒啥顧忌。
這樣雙方不會全情投入,關係處於一種鬆散狀態,這種情形就沒有太多的家庭責任感和婚姻義務,各自為自己考慮和設想的太多,一旦出現分歧相互包容磨合的願望不強烈,為此導致分手散夥的可能性較大。其次,婚姻生活本身又是紛繁複雜卻又枯燥單調,具有一定的固定性和程式化,生活的內容是現實而具體的,平淡瑣碎、沉重艱辛是家庭生活的常態,生活不易是所有人的共識。
由於婚前同居相當已經提前介入婚姻生活,開始體驗和感受家庭的一切,這樣在同居過程人們就會出現易於疲勞和厭倦的情緒,就會感到家庭不過如此,覺得婚姻就是如此這般,而且目前的生活內容也並非家庭生活的全部,現在的付出和今後的家庭擔當相比,不是一個概念和層級,無法相提並論,那麼現在尚且如此,那麼今後的生兒育女、拖家帶口、衣食住行等,所有的一切同現在相比有過之而無不及。
隨著同居生活的繼續,久而久之,成家的意願變得淡漠和弱化,由於沒有婚約作保證,很容易因此而導致分手,各自東西。最後,同居最大的弊端就是容易帶來傷害,男女之所以能夠相愛並且同居,說明雙方是有感情的,都願為此付出很多,如果同居已久,一旦分手都會傷心難過,情感受到傷害,有的則為此遭受打擊,心靈受到重創,有的甚至成為一種不堪的回憶和心理陰影。
不僅如此,儘管我們知道現在社會的開放程度和包容性都大幅提高,但又不得不承認傳統思想的影響力,有許多人依然觀念意識保守陳舊,對於婚前同居抱有看法和成見,不僅無法認同和接受,甚至不齒,這樣一旦婚前同居分手,名聲一定會受到不同程度的貶損,並且所面臨輿論環境並不樂觀,面對再次選擇時,會或多或少受到蔑視和小看,嚴重者甚至將這一段經歷視作一種汙點和醜行,介意和排斥。
這樣就會對自己的尊嚴和內心造成傷害,特別是女孩子在這方面的體驗和感受尤為明顯和突出,如果雙方不留心導致意外懷孕或墮胎,由於一個女孩未婚先孕或婚前讓女孩有過墮胎行為,會給女孩帶來名聲掃盡而招致各種困擾,這對於任何一個女孩而言都可以稱得上是個可怕的夢魘,不管是身心、情感還是人格都會受到極大的傷害,有的甚至會為此影響到一生的幸福,凡此種種都是婚前同居有害的方面。
至於婚前要不要同居,俗話說得好「兩利相權取其重,兩害相權取其輕」,在婚前只要搞清同居的利與害,並且做好利害評估與權衡,盡最大限度的去趨利避害,就能得出婚前是否要同居的選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