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王小波的散文集,裡面有一篇他寫的《我為什麼要寫作》。
開始巴拉巴拉說了一堆,都是他父親反對他和幾個兄弟姐妹參與文科方面的學科的。
直到他去美國留學,在當時美國那個環境下,誰都會想著去掙錢的,他反而選擇了不掙錢,甚至還搭錢進去的寫作。
最後,他直截了當的回答了這個問題,那就是:「我相信我自己有文學才能,我應該做這件事。」不過後來他自己也加了一句:「這句話正如一個嫌疑犯說自己沒殺人一樣不可信。所以信不信由你吧。」
說實話,他的回答,我非常確信。
一個人想做什麼不想做什麼,其實他心底裡有很強烈的願望或者說意願的。
只不過,大多數人礙於成長環境、生活重壓等等方面的束縛,使他們並沒有發現隱藏在心底裡的熱愛做的事情是什麼。
如果你發現了自己喜歡做什麼,不管多大年齡,那我都要恭喜你,你算是很幸運的幸運兒。
就像我自己,兜兜轉轉才發現我自己喜歡寫寫一樣的幸運。
現在想想,我為什麼想寫作呢?
因為,我心裡總想寫點什麼。
心情好了,想寫出來讓大家都能有好心情:心裡鬱悶了,也想寫下來,抒發一下此時此刻,我矯揉造作的泛濫感情。
天氣合意時,也想寫一寫在好天氣裡的感覺;天氣差了,也想寫一下當時感受很糟糕的一面。
別人對我很好,可奈何我嘴巴很笨,說不出甜言蜜語的感激話,那就只能靠寫出來來證明,我不是忘恩負義的壞蛋。
遇到讓人很氣憤的事情,覺得不可理喻,不公平時,更要寫下來,因為我不會罵人,只能靠寫一寫來弘揚一點正氣,抒發一下心中的鬱悶,不然,把自己憋壞了多不划算吖。
多看看寫寫,還能避免風大的時候只能說句「臥草,風好大!」,大雪的時候只能來句「臥草,雪好大!」的尷尬欣賞詞語。
起風了,你可以跟心儀的人說:看,起風了,那是我的心動隨著風來回飄蕩,直到吹過你的秀髮(男孩子就是穿胸膛),撫摸你的心,看看裡面有沒有我的身影。
下雪了,你也可以對心愛的人說:我們一起手牽手,走過這場雪就可以與你白頭了。
綜上所述,我本人有一顆在生活中有點什麼風吹草動都想寫一寫的心,就此選擇一根筆桿寫寫,也無可厚非了。
當然,如果可以發表,順便能賺點錢,要再能出本書什麼的,是再好不過了。
倘若什麼都沒有,我想空閒時,我還是會寫的。
只不過,可能會像中學時代那樣,偷偷寫在帶鎖的筆記本裡,以免被人發現我的秘密。
我想起了姥姥常掛在嘴邊的話:人活著就是來受苦受罪的。
那我但凡活著,就會有事情發生,也就會想寫出來了。
囉嗦了這麼多,其實我就想到了一點:但凡能堅持把你喜歡的做下去,要麼是你心甘情願的覺得很值得做;要麼是做這件事情的時候,初心很簡單。
只有你自己覺得值得和抱著簡單的想法去做,才能保證可以長久地熱愛並堅持下去。
因為每個人都很討厭受強迫和被強迫做事,如果不是你心甘情願的,哪怕是讓你撿金子,你也會嫌彎腰疼。
人也是最會趨利避害的,一旦你的想法多種多樣了,做事就不容易集中精力,會很容易分心,也容易半途而廢。
要有「喜歡做的事虐我千百遍,我待它仍如初戀」的念頭,才不會跟猴子過田地一樣,最後丟了西瓜撿芝麻。
因為初戀就那一個,又是第一次又是那一個人的,世人當然最容易對初戀念念不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