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乎熱搜第一名,極少見的是一個家長裡短的問題。題主家有兩兄弟,他是哥哥,家裡條件比較一般。當年結婚的時候,老婆懂事,只要了1萬元彩禮,現在輪到弟弟結婚,弟媳張口就要20萬,父母為了弟弟,雖然沒錢,但還是拿出10萬,又東拼西湊借了10萬給弟媳做彩禮。
這下嫂子心態就崩了,決定跟公婆決裂。做哥哥的兩頭為難,故此一問。
有人說老人自己的錢,愛給誰給誰。
話不是這樣說,凡事不患寡而患不均。這事擱誰身上都得炸。老大媳婦懂事,考慮到公婆家境,只要了1萬彩禮,結果省下的錢全貼給弟弟了,還得二老去借錢。從這老兩口一輩子就存了11萬來看,那10萬借款還不知猴年馬月才能還,沒準還指望大兒子孝敬點,去填這個洞。
我們平時習慣了看各種雞湯文,都在勸二胎父母要學會當「端水大師」,不可區別對待。然而很少有從成年兒女的角度去想,萬一父母偏心偏到溝裡去了,該怎麼辦?
這個提問之所以有借鑑意義,就在於拋開了重男輕女這頂帽子,大家可以心平氣和地單純討論偏心這件事兒。
從心理學角度看,這事兒裡有一個角色的正常情感表達缺失了。這個角色就是哥哥本人。父母對自己和弟弟如此厚此薄彼,通篇卻只看到老婆的憤怒,看不到他身為子女的不滿。
哥哥唯一的情緒只有為難,既不想怪老婆,也不想讓弟弟的婚禮黃了。完全沒有衝父母發火這個選項。
為什麼會這樣呢?
別說父母,就是擱在職場,一個員工每日兢兢業業幹活,公司遇到困難的時候主動提出減薪,共渡難關,結果領導轉頭就給了同崗位,能力水平、地位各方面都一樣的同事20倍薪酬,就問你氣不氣?
很憤怒,對不對?就算是性格脾氣好的人,當面不質問老闆,也會認真考慮走人,至少背地裡少不得問候領導全家。為什麼到父母這兒就焉了?
很多人一生都困在和父母的相處模式裡走不出來,即便已經成年可以自立了,只要一遇到父母就又變回那個絕望又無助的小孩。
這對父母既然能毫不考慮大兒子和大兒媳婦的感受,光明正大地掏空家底四處借債給小兒子、小兒媳,想必小的時候也沒少偏心,以至於大兒子在遇到這麼明顯的不公平對待時,竟然連憤怒都沒有。一心只想著擺平老婆,把這事糊弄過去。
也許是從第一次試圖引起媽媽注意,媽媽卻忙著哄弟弟開始;也許是只剩一碗蛋炒飯,兄弟倆都想吃,父母卻以「弟弟小,你該讓著弟弟」開始。
當哥哥的需求一次又一次被排到弟弟之後,慢慢地他就習慣了:「我不如弟弟重要」,「我的需求不重要」,「我是可以被忽視的」。
第一,從小敢於反抗的小孩,父母一般不會做的太過分。
比如《請回答1988》裡的大姐寶拉就不是一個「善茬」,敢跟父母發脾氣,存在感很強。這叫「會哭的孩子有奶吃」。
而老二德善從小受了虧待都是默默地藏在心裡。吃雞腿,姐姐一個,弟弟一個,她沒有。過生日都是搭著姐姐的生日,湊活過過。直到實在忍不住了,才爆發。也正是從這次爆發之後,父母開始學著考慮二女兒的感受。
其實父母也是被孩子「馴化」的。
當一個孩子很「難搞」,但凡不順著他,就要吵鬧,而另一個孩子總是乖乖的,一說就聽時,父母會怎麼做?按照常理應該更疼乖的吧?但其實大多數父母圖省事就會有意無意忽略掉乖孩子的需求。
第二,孩子在小的時候是很依賴父母的,所以他不敢反抗父母。
父母是權威,只有父母才能供他生存下去。如果父母一直給孩子洗腦:「你是哥哥,要讓著弟弟」,弱小的孩子沒有力量,漸漸地也就接受了這樣的設定。
處於全能自戀的孩子,甚至會自動腦補:「如果我再乖一點,表現得再優秀點,也許父母就會更看重我,更愛我了。」這就是典型的親子斯德哥爾摩綜合症。
這個從小習慣了父母偏心的孩子長大後,往往也改變不了這樣的相處模式。有很多已經自力更生,甚至發展得很好,有了足夠力量的人,遇到父母偏心,還是沒有能力好好表達自己的不滿和憤怒,沒有力量拒絕父母不合理的要求。
比如《歡樂頌》裡的樊勝美,父母一次又一次地壓榨她,按說她的錢包捏在自己手上,帳戶密碼又沒告訴別人,她也不靠父母和哥哥什麼,為什麼就不能幹脆利落地拒絕呢?
很多人在追劇的時候怒其不爭。
不是樊勝美不爭,是她長久以來被原生家庭畸形的關係給束縛住了。從小父母給她洗腦都是:「哥哥最重要」,「哥哥是咱家的希望」。要從這樣密不透風的繭裡掙脫是很難的。相當於要把成年以前所有的世界觀重新構建一遍。
比如《三十而已》裡的陳嶼,本質並不壞,但父母一直偏心弟弟,從小就承擔了過多的責任。他習慣了有事自己扛,受了誤解也不辯解。這樣的相處模式也被帶進了他和鍾曉芹的親密關係中。
他不是不愛自己的妻子,是他習慣了不去表達,不去邀功,做了再多的事也不會主動說出來,甚至失去了最基本的共情能力。
得知曉芹肚子裡的孩子沒了,他的悲傷和痛苦不比曉芹少,可他都沒想到要給妻子一個擁抱。你可以想像陳嶼的童年曾經受過怎樣的忽視。又是怎樣的父母才能對大兒子犧牲了玩樂空餘時間來帶小兒子,視而不見。
回到主題,對於父母給了弟弟二十萬的這個哥哥,首先要做的不是去安撫老婆或者做和事佬,而是體會一下自己內心真實的感覺。你的感覺可能因為受過太多次忽視,藏到了很深的地方,連你自己都找不到它了。
人是有權利表達憤怒的,哪怕對方是父母也一樣。不是說你要從父母那裡爭到什麼,而是先要學會單純地先表達出你的感受,你的委屈,從小到大,所有的。
你的妻子在生氣和理論的時候,你的第一反應是迴避和責怪她,這就是你父母一直以來對待和弟弟爭東西時的標準反應吧?不去解決不公平的事,而是先解決提出不公平的人。這樣的處理方式你也學到了。
其實你心裡很清楚她是對的,你在害怕,害怕她代替你說出了內心深處的感受,她替你表達了本應由你自己去表達的憤怒。
說出內心的感受,這是任何關係發生變化的第一步。
會哭的孩子有奶吃,這不是一個貶義詞。都已經餓肚子了,為什麼不能哭呢?
至於發過脾氣之後該怎麼處理,倒不重要了,如果父母用小時候的說辭繼續對大兒子PUA,那麼就如妻子所願又何妨?
記著,跟原生家庭作鬥爭不是一件容易的事。熟悉的人說出熟悉的話,很容易讓人回到熟悉的路上去。
即便如此,也要學著改變這樣的模式,表達出自己的憤怒,非如此,此生都完不成這個功課。
人生既是修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