很多人覺得我是永恆的十七歲少女心。其實我的十七歲一點兒都不少女,內心強大如莽漢,外表瀟灑如帥哥,而且瘋狂地倒追校草。
那時的我呢,有著不錯的成績,有著不錯的性格,也有著不錯的身高和不錯的青春期嬰兒肥。你知不知道,這樣的女生其實特別悲催,她們往往會有著不錯的朋友圈子,而這些圈子裡的男性通常會把她當「哥們兒」而不是交往對象,更談不上暗戀的女神。
你不喜歡我,沒關係,只要我喜歡你就好了。誰讓他笑得那麼好看呢?陽光穿透梧桐樹的葉子,細小的光斑跳在他的臉上,他的大眼笑成一條縫,我這一生都忘不掉。
我沒暗戀,我表白了……
具體細節不多講,反正我順理成章地被拒絕了,好在我心胸寬廣皇恩浩蕩,繼續跟人家做「哥們兒」,在食堂打飯的時候故意插隊到他前面,全校大掃除的時候故意擠到他跟前讓他幫我洗拖把,考試前找不到2B鉛筆填寫答題卡一定要跑到他們班去「借」。
寫了新小說第一時間拿給他看,揪著他的耳朵讓他說「好」……直到高考的最後一天,我還用他的飯卡給自己買了碗冰粥喝。
死纏爛打,軟磨硬泡,甜軟綿賤,死不要臉,卻滿心都是幸福。
那樣的感情,沒有斤斤計較,沒有患得患失,太急著把自己奉獻出去。
也許他會感動,也許仍舊拒絕,甚至會嚇到或是驚恐。但是我就那樣執拗坦蕩,無怨無悔。
世界好像一下子安靜了,正喧囂的校園一下子凝固了,其他聲音都被我自動屏蔽,耳朵裡只剩下某某某為我點播的歌曲。借著播音員的聲音,某某某對我說:「別怕,有我在,生日快樂。」
他送我的生日禮物是一盤磁帶,就是《同桌的你》。
後來我們天各一方,到了不同的城市,讀不同的學校和專業,各自談著戀愛,大方地調侃對方的失戀。
再後來,他回到故鄉,三十而立,成家立業,水到渠成。我漂泊異鄉,劫數多多,卻也幸運地否極泰來。更解氣的是,我終究比他先結婚。
我最好的年華都給了他,最無恥的愛戀都給了他,如果他沒有變成績優股豈不是說明我當年很沒眼光?他這樣好,完全是因為有我的感情澆灌!
只是沒有人知道,那盤永遠不能再聽的擰了麻花的磁帶,深深藏在我的秘密抽屜裡,成為我此生最貴重的禮物。記得看過一句話,愛情這東西,要麼別想,要麼別放。十幾歲死纏爛打,二十幾歲兩眼淚花,三十幾歲終於可以放下。我不想你,我只是很想當年那樣愛你的我。
快樂,就是想吃一個饅頭時,就得到一個饅頭並且安心地吃下去。若只能得到半個叫不足;更少叫匱乏;若得到兩個叫富餘;得到三個叫負擔;得到更多叫累贅。快樂不是越多越好,而是恰到好處;快樂不是臉上的虛榮,而是內在的需要;快樂不在別人眼中,而在自我心中。你的快樂你若不答應,別人永遠搶不走……
也許 在心中最值得懷念的還是初戀的那些時光
如果有機會再來一次
你還會選擇Ta嗎?
世界那麼大掃我帶你去看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