嶽父母買房送車,女婿入住一年落荒而逃:父母同住,比倒插門還難

2020-10-08 落妖精

文|落妖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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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女雙方結婚後,第一個面對的問題是婆媳問題,然後是如何解決雙方父母要來住的問題。這兩個問題,一直困擾著很多剛新婚不久的夫妻。

獨生子女,父母萬千寵愛於一身。很多人,在結婚後,依舊無法徹底斷奶。於是他們更多希望父母能和自己同住,能照顧他們的生活,這樣他們也能省去很多麻煩和困擾。

可是結婚了,夫妻倆就是一個小集體,是一個小家庭。如果雙方父母再以擔心他們的名義,硬生生闖進他們的生活,那不但沒能為這個小家庭帶來幸福,反而會加速這個小家庭的破解。

父母愛子女,則應該在適當的時候,適當放手。只有如此,子女才能徹底成長和有擔當。畢竟一個沒有擔當的人,父母再如何幫扶,也沒辦法替代她在婚姻裡扮演的角色。

父母一旦幹涉過多,則會容易讓女婿反感,甚至還會讓女婿認為,與其將就這樣的婚姻,還不如離婚來得痛快。畢竟很少有女婿,願意和嶽父母同住。因為和父母同住,有時真的比倒插門還難熬。

分享人:羅子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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羅子明和老婆,都是獨生子女。正因此,老婆在結婚後,卻一直不願意離開娘家。羅子明很愛老婆,為了老婆,他只好捨棄父母給他買的婚房不住,而跑到老婆娘家來住。

他們現在住的房子,是嶽父母出錢買的,車子也是嶽父母買的。其實,一開始羅子明想自己買房,嶽父母有自己的房子,可以單獨住。可不但老婆不願意,就連嶽父母也擔心女兒,嚷著要同住。

羅子明體諒老婆,為了遷就她,就答應了。而嶽父母一高興之下,就立馬再加錢換了一套大房子,和他們小兩口同住了起來。

當時老婆跟他說的很好,羅子明只是和她父母同住,幫著孝敬她父母,並不是上門女婿。而且老婆也要走了他父母十萬彩禮,所以羅子明也心安理得認為自己不是上門女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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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結婚後,羅子明才發現自己想得太天真了。自從和嶽父母同住在一起後,剛開始一年還好,老婆也願意跟著他回去探望父母。可等有了孩子,時間也長了,羅子明就變成了上門女婿。

逢年過節,老婆以家裡有父母孩子,不方便,不願意回羅子明父母家過。羅子明父母要看望孫子,也得千裡迢迢跑來兒子家才能看上一眼。

而更為離譜的是,很多時候,羅子明發現老丈人、丈母娘和老婆才是真正的一家人。不管什麼時候,嶽父母總會毫無理由幫他們的女兒。

雙方一有意見不合,都是老婆全家人一起罵羅子明。而老婆有什麼事,也只會和她父母商量,至於羅子明只有被通知的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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長期處在這樣的壓抑下,羅子明整個人變得越來越消沉和憔悴,也越活越覺得沒有了男人的尊嚴。甚至在很多時候,他覺得自己不是娶了媳婦,而是嫁給了老婆,成為了上門女婿。

慢慢地,羅子明不管有事沒事,都很晚回家。他不是待在公司,就是在外面喝酒。總之,他就不想早早下班回去面對老婆和嶽父母一家人。

父母曾經勸他回自己的房子住,可老婆卻十分不願意,說要回自己的房子住可以,但要帶上她爸媽。帶著嶽父母回去自己的房子住,那跟他住在老婆娘家房子又有什麼區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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羅子明很苦惱,他跟老婆攤牌說過這個問題。老婆卻對他的苦惱很不以為然,甚至很多時候是認為他在無理取鬧,不懂得感激。

明明她父母是來照顧他們幫帶孩子,貼錢貼力來受苦受累的。怎麼羅子明不領情不感恩,反而還一副深仇大恨的樣子?

羅子明無法為自己辯解,他總不能說自己在老婆娘家,在嶽父母的眼皮底下過得還不如上門女婿。

而他原以為老婆會理解他這種憋屈,可如今看來,這不過是他自己的奢望罷了。最終,他無奈之下,只好落荒而逃,回自己的家喘口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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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實,不管是獨生子女,還是多子女家庭,父母在有自己經濟條件的情況下,最好不要和子女同住。因為不管哪方的父母來同住,都必然會讓另一方的父母,心理有所膈應。

所以有時獨生女不要太過於自私,你不想和公婆同住,卻讓自己娘家的父母和丈夫同住。說的好聽是一家人,相互照應。實質上,丈夫卻跟入贅差不多。不相同的只是房子車子彩禮一樣不少,照收不誤而已。

獨生女想和父母同住,卻忽略自己的小家庭,這說明你還沒有真正長大,至少你還沒有羽翼豐滿,自力更生。

也許你想孝敬父母,也許你捨不得離開父母,但是我們可以通過其他方式來解救這個問題。而不是讓丈夫以娶妻的名義,卻去幹著上門女婿的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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