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是在哪一刻,對丈夫對婆家失望的?
晨晨是個事業女性,雖然她已經結婚,但是她和丈夫結婚時就已經協商好,暫時不要孩子,她還希望拼幾年事業。
結婚2年,晨晨的事業有了很大起色,工資也翻了幾番。婆婆看著晨晨的月薪比她兒子還高,開始算計起她的存款。
晨晨老公不是獨生子女,他還有個弟弟今年28歲,也到了適婚的年紀,但由於婆家沒錢,沒辦法替小叔子買房,於是婆婆便把主意打到了她身上。
有一天晨晨下班回到家,婆婆做了一桌子好菜,晨晨自然滿心歡喜,然而飯桌上,婆婆提出讓晨晨拿30萬給她小兒子買房,晨晨一聽立馬拒絕了,而這時婆婆說了一番話,讓晨晨很是心寒。
婆婆說,你既然嫁到我家,你的錢也就是我們家的,何況,你作為大嫂給小叔子買套房子不是應該的嗎?
晨晨一臉驚愕,她萬萬沒有想到自己辛辛苦苦賺錢,努力改善家庭生活,自己的好日子還沒有過上,反倒先被婆婆算計上了。
然而更鬱悶的是,當她轉頭問丈夫的意見時,他卻一聲不吭,想來母親的這個提議他是認可的,那一刻晨晨徹底對眼前的男人,對這個家失望。
女人結婚後,努力經營家庭,就是希望得到丈夫的疼愛,公婆的尊敬,但有時候往往事與願違,在不愛你的人面前,不管你付出多少,都不會得到對方的關心和重視,甚至他們還會以愛的名義傷害你。
有些婆婆是這樣的,她會覺得兒媳既然已經嫁給自己的兒子,那麼她賺的每一分錢都是屬於這個家的,而她作為婆婆自然有權利支配這筆錢。
但她忘了,兒媳是嫁給她兒子,並不是嫁給她全家。
作為婆婆,實際上她的手已經伸得很長了,她的做法嚴重幹涉到了大兒子一家的生活,其實不僅僅是兒媳不滿,有些明事理的兒子也會對母親的這種做法產生出厭煩的心態。
畢竟結婚以後用錢的地方很多,養家養孩子,如今的年代不比以前,養一個孩子的費用不亞於買一套房,很多人為什麼要拼命工作,無非就是想要給孩子一個好的未來。
我個人其實比較反對婆婆過於幹涉孩子們的生活,這麼做不僅會讓孩子反感,稍微懂事點的婆婆自己也會覺得尷尬。
通常做父母的,看到孩子日子不好過,自己會貼補一些,所以母親想要幫助小兒子,只要她自己有能力當然是可以的。
但是惦記兒媳的錢就說不過去了,換句話說,她在這件事上是非常欠妥當的。首先兒媳的錢是她自己掙的,即便她進了你家,這錢也不是你的,而是他們夫妻倆的。
做婆婆的,總是考慮自己的利益,換誰都會覺得心寒,還沒享受到一點溫暖,反而都是算計,這樣的婚姻如何讓人有信心過一輩子的。
婆媳關係是會影響到夫妻關係的,這一點做婆婆的一定要明白,不要因為一個人孩子的婚姻而毀了另一個孩子的婚姻,這麼一來反而得不償失。
婆媳相處中,婆婆一定要「拎得清」,知道什麼事該做什麼事不該做,你可以不把兒媳當女兒,但也別把她當外人,一旦你把對方當成外人,在做很多決定時都不會考慮到對方,久而久之也容易引起兒媳的不滿,導致婆媳關係更加惡劣。
有人說,婆婆不是媽,所以女人不要用對親媽的期望去對待婆婆,否則你一定會失望。同理,兒媳也不是女兒,婆婆也不可能做到像女兒一樣包容。
這種關係本身我覺得是沒錯的,婆婆和兒媳是屬於後來建立的關係,它不像母女之間本身就已經有幾十年的相處,這種經過時間沉澱和沒有沉澱的關係肯定是有不同的。
所以彼此的期望低一些,關係處起來或許簡單些。
如果今天晨晨婆婆不是面對兒媳,而是面對自己的親生女兒,提出讓她幫自己的弟弟買房,或許還稍微能夠理解一點,但即便是這樣,也要建立在對方自願的前提下,並且還不能打攪對方的家庭關係。
當媽的對自己女兒提要求,即便對方不答應,對於關係的影響也會小一些,但是對於兒媳提出這種要求,一方面兒媳會多想,二來也會覺得婆婆很過分。
本身婆媳之間的相處就需要拿捏好分寸,這個分寸的拿捏,是為了建立彼此之間友好的關係,只有關係達到一定的程度,溝通起來才會比較容易些。
即便家人也是如此,不要以為大家都一家人,所以就一定要互相幫助,各自有了家庭以後的子女,優先考慮的一定是自己的家庭。
婆媳關係的一個要素:婆婆要拎得清,兒媳要識大體。
作為婆婆,懂得分寸,知道保持距離,分清楚自己該做的和不該做的,約束好自己,就是對兒媳最大的尊重。
而作為兒媳,要學會識大體,不斤斤計較,不記仇,必要的時候也要懂得給婆婆面子,小事上多忍讓,大事上多堅持。
當然,如果你遇到的是一個完全不講理的婆婆,也沒有必要一味去爭執,只要說明自己的態度,堅持好自己的底線就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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