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姻是個很複雜的問題,不僅僅是關係男女雙方的情感,更牽連到家庭和孩子。有些夫妻即使離婚了,但是離婚不離家,兩個人雖不再是夫妻,但仍然是家人,除了把結婚證變為了離婚證,生活也沒有發生實際性的變化。
有些人就會有疑問,既然已經沒有感情了,婚也離了。為什麼還要像過去一樣生活在一起,那這婚離了又有什麼意義?不如不離?其實,離婚不離家的夫妻,多半是因為這三個原因:孩子、房子、票子。
一、孩子
我和前夫當初是自由戀愛,因為意外,最後是奉子成婚。生了兒子不到兩年,我以懷孕了,二胎生下女兒,總算是兒女雙全。本來以為自己會過上幸福的生活,沒想到和前夫的感情越來越差,最後到無話可說,成為了同一屋簷下的陌生人。
我們都受不了這種沒有感情的婚姻,將兩個人硬綁在一起感情是種束縛,經過多次的猶豫之後,我們離婚了。不過我們也商量好了,因為孩子還小,不想對孩子造成影響,也不希望雙方的父母為我們離婚的事操心難過,我們只是悄悄地把婚離了,而生活一切照舊。
二、房子
我們結婚之後就住在公公婆婆買的四居室裡,三代人住一塊。前夫之前買了一套一房一廳,但是目前還沒有交房。在之前商量離婚的時候,前夫說了會把那套小房子給我以後住。就目前的情況來說,我搬出去的話只能暫時租房住,可我沒有那個條件。
就算是到時候交房了,房貸、水電費、生活費更是由我自己承擔,真的負擔不小。新房子也離前夫家比較遠,不管孩子跟誰,我們上班的時候總是需要老人照看的。無論是我,還是孩子,兩邊跑都是很累人的。考慮到這點,還是決定一切維持現狀。
三、票子
我們所在的是個小城市,但是近年來物價水漲船高,但工資卻沒有跟著漲,生活壓力是越來越大。前夫前兩年做生意虧了不少錢,現在還一直在還錢中。我的工資也僅夠付兩個孩子上幼兒園的學費,還有簡單的生活開銷,根本不敢亂花錢。
如今家裡的生活費、水電費都是公婆掏的,我當然也想給生活費,讓自己在這個家有骨氣點。不過生活所迫,前夫又要還債,暫時也只能依賴公婆,如此才能維持生活。沒有錢,也是我離不了這個家的一個原因。但是,一家人仍然能夠在一起,面對前夫更感覺輕鬆,反而有種不一樣的幸福感。
結語
離婚不離家的夫妻,在離婚之前勢必已經經過深思熟慮才會決定和平離婚,這是對感情負責任的一個態度,而不是選擇將就、忍耐,把兩人的感情磨到一絲不剩。離婚不離家,不僅是出於對孩子老人的保護和考慮,還有對於生活的壓力。離婚不一定要鬧到不可開交,分手仍然能像家人一樣相親相愛,給身邊的家人帶來溫暖,這何嘗不是重新獲得幸福的方式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