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最近關注了一檔日本綜藝,裡面有個女生公開上節目徵男友。
這不是普通的徵男友,她開出的條件是,男人和她住在一起,不需要付房租,出夥食費,連家務都不用做,每個月她還會給男生40萬日元(差不多是2.6萬人民幣)的零花錢。
坦白說,按照事出反常必有妖的原則,我下意識覺得這個女生的長相應該……比較特別。
但事實打臉了,女生長這樣——
只有25歲。
……這,我也想報名。
當然,想吃軟飯也是有條件的,女生提出的硬性要求是,必須百分百忠貞,不準出軌。
因為她的上一個男朋友,就是和別的女生亂搞拋棄了她。
女生也坦白地說,自己控制欲比較強,希望在交往中,她給男生錢就好,男生不要出門工作,也不要跟別人社交,只需要乖乖聽她的話。
這種交往方式,說得文藝一點可以是,我什麼都有,你給我愛情就好。
通俗一點就是,我給你錢,你給我愛。
其實類似的事情在中國也有。
有一個臺北女人叫許純美,十多年前也算是個網紅了,她年輕的時候接連嫁給幾位富豪,老公死後,她繼承了不少遺產。
這個時候她已經40多歲了,找了個比她小十幾歲的男人結婚,當場就給他砸了200萬現金,婚後還每個月給發零花錢。
但這個男人一點都不喜歡她,只是圖她有錢。
許純美在婚內得不到愛,又拿著錢去包養各種小鮮肉,只要她看得上,就拿著錢去找好看的小男生談戀愛。
這個女人到今天已經60多歲了,結過五次婚,男朋友也交了不少。
可以說,從她的富豪老公死後,她就一直在拿錢換愛。
其實上面提到的兩個女生,雖然行為上極端一點,但她們的想法我完全可以理解。
因為如果性轉一下,男人的世界裡,通過付出金錢來追求女生,得到女生的愛,是非常正常的事情。
兩年前日本新瀉縣知事米山隆一,就被爆料是援交網站常客,經常去支持援交女的生意——要知道,日本的「縣」基本等於我們的省,所謂的「知事」,可以理解成是我們國家的省長。
他引咎辭職的時候說,我這樣的男人,誰會真心喜歡呢?只能花錢購買愛情了。
實慘。
包括很多人都知道的,wephone創始人蘇享茂追求翟欣欣的時候,同樣一擲千金,又是帶她去三亞旅遊,又是給她買房買車,還沒結婚就花了好幾百萬。
因為翟欣欣說,對他一見鍾情,想和他結婚。
即使不說大佬們,就普通的,有點小錢的男人,提到追女生,討女生歡心,或多或少地也會想到「花錢解決」。
我有個關係特別好的哥們兒,十多年前和一個女生相親,第二次約會女生就帶他去逛商場,看上一套高級護膚品——頂他大半個月工資。
這哥們兒硬是咬牙給買了。
結帳的時候他也心疼,但據他跟我說,能給喜歡的女生一擲千金,他歸根結底還是開心的,甚至覺得那一刻自己特別man。
他唯一的想法是,只要這個女生是認真和他談戀愛,願意結婚,這錢就花得值。
你看,這個心態和開頭提到的兩個女生差不多——錢我可以花給你,只要你肯好好愛我。
那問題來了,花錢到底能不能買到真愛?
不同的人對真愛的標準可能不太一樣,我也沒有辦法一刀切地說,摻雜了物質和利益需求的感情就不是真愛,更不能妄自穿測有錢人的伴侶都拜金。
但我想,至少真愛應該是相對穩定和持久的,不至於一點風吹草動就一拍兩散。
如果按照這個標準,「用錢換愛」就會面臨兩個問題:
第一,如果有一天,出錢的人買不起了,出「真愛」的一方會不會立刻大難臨頭各自飛?
第二,真愛能不能競標上崗?今天你出100萬買了一份「真愛」,明天別人出500萬,「真愛」有沒有可能擇木而棲,立刻「跳槽」?
根據我的觀察,在這兩個問題上,能經得起考驗的女生,比男生多一些。
娛樂圈比較有名的例子,就是女演員劉濤。
劉濤嫁給王珂的時候,他是「京城四少」之一,絕對是家財萬貫的,劉濤婚後也淡出了娛樂圈,相夫教子。
但沒過幾年,王珂家的資金流就斷裂了,一度瀕臨破產邊緣。
劉濤不僅沒有離婚,還決然復出,接了不少戲和代言幫著老公還債,很有同甘共苦的患難情了。
我生活中見到的例子也差不多,女生一開始找了個條件不錯的男人,多少有考慮對方有錢的成分,但相處得久了,男人遭遇變故,女生依然不離不棄的,不在少數。
但說實話,反過來,男人愛上女人「有錢」,往往就真的只是愛上她的錢而已。
開頭提到的許純美女士,之後的幾段「以錢換愛」的婚姻和戀愛,基本都是類似的結局。
最誇張的一次,她和一個年輕男模談戀愛,大把花錢幫著男模還賭債,結果男的還對她家暴,把她從兩米多高的地方摔下去,鼻梁骨都掰斷了。
毫無人性。
這個結論在學術上也是有理論依據的。
首先,在女人眼裡,男人的魅力和他的物質條件很難分得開。
當男人一擲千金的時候,女人也很容易把拿到錢那一刻的喜悅,「移情」成她對男人的感激,崇拜,甚至是愛意。
即使未來某一天,這個男人沒有錢了,如果女生跟他在一起的時間比較長,女生通常也已經付出了一定的「沉沒成本」,可能是時間,可能是感情,甚至可能兩個人已經結婚生子。
她如果要離開,付出的代價不一定比和男人「共患難」來得小。
男人不一樣。
男人從骨子裡,就很難僅僅因為一個女人有錢,且願意給他花錢而「喜歡」她——不信你問問,有多少男人會說他「喜歡」董明珠?
退一步講,如果有錢女人同時還有別的魅力,比如那位日本綜藝裡面年輕漂亮的小姐姐,那麼也許會有男人真的對她動心。
但是,如果她從一開始就把這段戀愛建立在「我給錢,你給愛」的基礎上,說得殘酷一點,「軟飯男」傍富婆,本質上就是做一份「工作」。
如果有一天「公司」開不起工資了,或者遇到了開價更高的公司「挖牆腳」,他們說走就能走。
畢竟對男人來說,同樣一場戀愛,一段婚姻,他們的「沉沒成本」,通常還是比女生低一些。
這個結論,恐怕和大多數女生心裡所期待的「真愛」,完全背道而馳。
其實客觀說,有錢總是一件好事,即使是對於戀愛婚姻來說,有點錢的人談戀愛往往更從容,締結婚姻之後,幸福感通常也會更強一些。
貧賤夫妻百事哀,有點錢之後,人才更有閒情逸緻去追尋真正的「愛情」。
但是,用來吸引真愛,留住真愛,最重要的部分依然是自身的價值,是一個人本身對另一個人的吸引力,讓人「離不開」你。
而不是「因為我給了你什麼,所以請你不要離開我」。
至於物質條件在婚姻和戀愛中的作用,更多地應該體現在,為相愛的兩個人掃清障礙,讓愛情不被生活所困頓。
我們說謀愛之前先謀生,不是為了給愛情裡摻雜利益,而是為了讓愛情更純粹,更不容易受到利益的影響。
以及,即使有一天眼下的愛情消失了,我們依然有足夠的根基生存下去,以獨立和瀟灑的姿態,再等待下一段感情來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