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1日,泰國也拉府(省)警方持法院的逮捕令,在當地的某民宅內逮捕了一名38歲的男老師,原因是他涉嫌強姦未成年的女學生,並且時間長達4年。
據了解,這名男老師在4年前利用職務之便和物質誘惑,追求上了學校裡的一名漂亮初一女生,然後兩人保持了不正當關係長達4年時間,近日被暴露後,女生的家長第一時間選擇了報警。
涉事的這名女學生向警方講述了事情的經過,大意是:「4年前我上初一,是學校樂隊的成員,而這名老師剛好是樂隊的指導老師,所以我們就認識了。老師對我很好,在學習和生活上都非常照顧我,還經常買戒指、手錶等禮物送給我,因此我很信任他,並且有什麼事都會跟他商量,於是就慢慢產生了感情……」
「初一時的某一天,老師叫我單獨跟他去樂隊訓練室進行指導,結果在訓練室內,他對我做了一些不恰當的行為,事後我也知道這樣做是不道德的,因為老師已經有老婆,但由於我對他也有好感,所以就沒有想什麼。大概過了1個月後的一天,老師在放學後帶我去他的公寓裡,當天我們就發生了關係,不過我是自願的,因為我感覺自己也喜歡他……」
「我跟老師的這種關係,慢慢也被人發現,而近日他的老婆知道後,每天都來打罵我,所以才把事情鬧大了……」
目前,這名老師被抓後,拒絕承認所有的指控,並強調稱是雙方自願的自由戀愛。
不過警方透露,不管涉事的女生是否自願,這名老師的行為都已經構成犯罪,因為對方是未成年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