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公有個妹妹,準備年底結婚,十月一帶孩子去看望公婆,還沒坐多久,婆婆就說小姑子結婚需要買房首付四十萬,看我們能不能幫他出一半兒。
當時我一聽就急眼了,我們結婚的時候,買房你們就給了十萬,其餘的錢都是我和老公東借西湊的,好在我們後期生活逐步穩定,才剛剛還清了這些借款。
沒想到婆婆現在卻惦記上我們的錢了,我打定主意,怎麼說也不給,要買房找她婆家要錢,但是老公一直拉著我不讓我開口。
本來打算在那兒住幾天了,當天就拉著老公帶著孩子回我娘家了,婆婆這也是太偏心了,即使我們現在賺的多點兒,我們也要生活,總不能全部補貼給小姑子吧!
第二天,小姑子就來到我家,我本以為她這次是來拿錢的,我已經想好了,無論她說什麼不借,就是不借,看她還有什麼辦法。
可是讓我沒想到的是,小姑子拿出來一張卡說,嫂子這裡邊兒有二十萬,過幾天回去交給咱媽,就說你給的。
當時就把我搞糊塗了,小姑子剛上班兒,她公司的效益也一般,怎麼一下拿出這麼多錢來,再說她有錢不會自己交給她媽嗎?還有經過我的手!
老公在旁邊兒說,讓你拿著你就拿著,過兩天回去給咱媽,就說這些錢是給妹妹買房子的,當時把我弄得更糊塗了。
原來小姑子怕我和婆婆弄僵,找別人借了二十萬讓我轉手給婆婆,這樣我們的關係還和以前一樣。
知道原因後,我沒有要這個卡,我趕緊催促老公,說咱們有錢還要小姑子借錢幹啥,抓緊上銀行提錢,讓小姑子把錢還了去。
現在我也想清楚了,即使存再多的錢,也沒有一家和諧重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