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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十裡
插圖:來源於網絡
近日,在網上看到一則母親和她的男友虐待自己女兒的新聞,說實話,任何一個人看到這樣一則新聞的時候都會感到非常的痛心。可是每次痛心之後,我們似乎又會習慣性地把類似事情給拋之腦後了,很少有人會在發生這種類型的事情之後,進行深入的反思。不僅如此,我們還經常在類似的新聞背後看到很多不可思議的評論,比如有的評論就表示離婚之後孩子最好能夠跟著父親,這樣就可以讓孩子避免受到傷害,顯然這樣的評論是沒有經過大腦的,這些評論者顯然把這樣一件事情看得太過於簡單。
1.離婚之後孩子到底跟誰?
顯然對於一對正常的夫妻來講,離婚之後孩子到底跟著誰都可以通過協商來解決。在具體協商的過程中,不僅需要考慮到孩子的撫養問題,還需要考慮到孩子未來的成長環境等等的問題,通常情況下大部分選擇離婚的夫妻都會把這當成一件非常重要的事情,或者說是最重要的事情。
所以通常情況下,這些夫妻儘管會選擇離婚,但依然會非常愛自己孩子,夫妻雙方也都會充分的考慮到離婚之後各自的經濟條件和家庭環境,並儘量給孩子現在一個比較健康的成長環境。顯然這樣的一種做法對於孩子來講是非常合理的,這樣的父母儘管離婚了,也不會給孩子的成長帶來很大的負面影響。
但如果夫妻雙方中有一方存在明顯性格方面的缺陷,那麼在離婚之後,孩子最終跟著誰就必須具體情況具體分析了。
比如有些人在離婚之前認為自己一定要爭取到孩子的撫養權,但其實在他們的內心深處,並沒有對孩子表現出太多的愛,而僅僅只是將孩子當成一份情感的寄託而已,那麼對於這種類型的人來講,如果將孩子交給他們撫養,就很有可能會出現很大的問題。
原因非常的簡單,因為這種類型的人在離婚之後可能並不會甘於寂寞,所以他們可能會在最短的時間內給自己找一個伴侶。如此也就意味著他們一旦找到了另外一個可以寄託情感的人,就很容易忽視自己的小孩,甚至認為孩子是自己的累贅。如此就很有可能導致出現很多非常可怕的事情,比如對孩子進行情感和身體上的虐待。
所以對於那些打算離婚的夫妻來講,在正式籤署離婚協議之前,首先就必須把孩子的撫養權問題理清楚,如果發現自己的妻子或者丈夫在對待孩子這件事情上不大上心,尤其是在情感方面始終無法和孩子建立親密的關係,就不要輕易放棄自己的撫養權。
所以,為了避免孩子在夫妻離婚之後受到傷害,夫妻雙方也可以在離婚之前諮詢一下心理醫生,讓心理醫生來幫助確認一下夫妻雙方誰更適合帶小孩,如此就可以儘可能的避免夫妻在離婚之後會給孩子帶來過大的傷害。
2.離異人士在尋找伴侶的時候,需要遵循孩子的意見
離婚在當下這個時代已經是一件非常普遍的事情了,人們也大都見慣不慣了。然而,我們也必須清楚的認識到,大部分夫妻在離婚之後都不大可能不再尋找伴侶了。如此對於那些離異帶小孩的人來講,在尋找伴侶的時候,就必須充分考慮到自己的孩子了。原因很簡單,因為我們無法確定自己所尋找的那位伴侶,是否會真心地對待自己的孩子,所以在和對方確認關係之前就必須要求伴侶必須對自己的孩子好,不允許對方對自己的孩子帶來一點點的傷害。
不僅如此,對於離異人士來講,在尋找伴侶的時候還必須充分考慮到孩子的意見。
首先,必須確立我們所尋找的伴侶是否適合和孩子一起生活,如果孩子不喜歡我們所選擇的那個人,甚至對那個人存在明顯的心理排斥,就絕對不能夠和對方確定關係,因為對方的到來一定會給孩子帶來非常嚴重的心理障礙。
其次,徵詢孩子的意見,還有一個非常大的好處,那就是孩子讓知道他們擁有接受或者拒絕一個新的家庭成員的權利。那麼這意味著什麼呢?顯然,只要我們這樣做了,一旦我們所選擇的那個伴侶傷害了孩子,孩子就會勇敢的告訴我們,如此也可以避免孩子受到傷害。如果我們不遵循孩子的意見,或者無視孩子的存在,直接將一個孩子是不認識的叔叔或者阿姨領回家。
那麼我們孩子在遭受侵害行為的時候,必然也不大敢於告訴自己的父親或者母親,因為他們認為自己就算說了也沒有用,父親或者母親會更加喜歡自己的伴侶,而不會喜歡自己。同時由於孩子沒有足夠的力量把那個傷害自己的人趕走,這個時候的他們就有可能會選擇妥協,並繼續接受侵害!
第三,徵詢孩子的意見,還可以讓我們所選擇的那個全新的伴侶意識到,在我們的眼裡孩子才是最重要的。如此也就表明了一種態度,如果對方對我們的孩子不好,我們就會選擇離開他們。這樣做也可以大概率地減少孩子遭受到侵害的可能。
所以對於離異人士來講,如果真的要給自己找一個伴侶,首先需要做的事情就是充分徵求孩子的意見,如果你認可的那個伴侶沒有得到孩子的認可,而且孩子非常的排斥,就不要急於把那樣的一個人領回家。否則不管對方是否故意對孩子發生了侵害行為,都有可能讓孩子遭受到極大的心理衝擊,對他們的健康成長帶來不好的影響。
3.如何確保孩子不受侵害
離婚之後,夫妻雙方如何才能夠確保孩子不會受到侵害呢?其實只需要做到以下3點就可以了。
第一,離婚前告知。
很多夫妻在離婚的時候往往會忽略孩子的感受,其實這樣對孩子帶來的傷害往往更大。原因很簡單,因為孩子一旦離開父親或者母親,就可就會出現脫離焦慮,這種焦慮會讓孩子覺得是自己的原因導致父親或者母親離開的,產生嚴重的負疚感。而如果你能夠在離婚之前告訴孩子,父母之所以離婚,是因為自己的原因,和孩子沒有關係,同時父母還會像以前一樣愛著他們,那麼孩子就不會因為父母的離婚而自責。
第二,讓孩子感覺到安全。
父母離婚之後,孩子需要接受一個全新的環境,這個時候父親或者母親最需要做的事情就是讓孩子感受到安全,幫助孩子儘快的適應全新的環境。在這樣的一段時間內,父母最好能夠將孩子帶在身邊,不要讓孩子單獨居住,否則就很容易給孩子帶來嚴重的不安全感,這種不安全感也會影響到孩子的成長,給他們的心理帶來嚴重的傷害。
尤其是在大人找到了一個新的伴侶的時候,更是需要徵詢孩子的意見,如果孩子暫時無法接受大人的心伴侶,這需要給孩子足夠的時間讓孩子接受,如果孩子不能夠接受就不要強制孩子接受,否則孩子也會容易感受到不安全感。
第三,經常探視。
夫妻在離婚之後很容易陷入焦慮和抑鬱,因此在這樣的一段時間內,也有可能做出很多不利於孩子成長的事情,因此在這樣的一段時間內,沒有帶小孩的一方,則要經常性地前往探視,以確定孩子的生活是否正常和健康,如果發現孩子出現了什麼不對勁的事情,最好能夠及時的進行幹預,或者暫時由自己來帶小孩。
總之就離婚而言,無論是父親還是母親,都有可能給孩子帶來傷害。而要避免這些傷害的發生,就需要充分考慮到孩子在成長過程中的安全感需求,同時需要尊重孩子,尤其是在尋找去新伴侶的時候,讓孩子擁有選擇和拒絕的權利,如此才不會給孩子帶來很大的傷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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