現在,應該有太多人相信緣分,以為所有的離散聚合都是一個「緣」字使然。
現在,依然還有人相信愛情,把那種不計回報的轟轟烈烈想像得浪漫而聖潔。
但是,緣分與愛情卻是兩回事,有些人搞不清其中的區別,甚至因此而貽誤終生、遺憾終身。
緣分,分好的和壞的兩種,好的叫善緣,壞的叫孽緣,截然對立。
而愛情,這麼美好的情感是沒有好壞之分的,只能是圓滿和缺憾兩種。
先說一段我今天讀到的故事。說一位女子,在念大學時被一位日本籍的同學暗戀,但這位男同學始終沒有表達。及至鼓足勇氣想表達時,這位女同學已是嫁給了一位很有錢的人,於是只能作罷。女同學嫁人後生活並不如意,錢不是問題,孩子也生了,就是她的丈夫花心,而且外面動靜還挺大,有錢人嘛,不僅沾的花有名氣,惹的草也很有咔位,經常上媒體的那種。一開始,這位女同學很隱忍,及至五十多歲不忍了,於是離婚。
這位日本男同學在她結婚後就到美國發展,已經是很有名的富商了,聽到她離婚的消息覺得機會來了,趕緊追求。這位女同學聽說日本男同學竟然為了她終身未娶也是感動,於是很快舉辦了盛大的婚禮,據說現在生活很幸福,還得到了她幾個孩子的支持。
這個故事其實也是真事。那麼對於這位日本男同學來說,這段姻緣是緣分呢還是愛情呢?對於這位女同學而言,這段婚姻是緣分還是愛情呢?上一段已經離的婚又是緣分還是愛情呢?
先說這位女同學的第一段姻緣。走進婚姻一定是有緣的,但有沒有愛情就不知道了。有些人追求門當戶對,追求樣貌、金錢什麼的,差不多就行了,至於愛情,那是奢侈品。一開始可能也覺得幸福,但是後來的彩旗飄飄就把這善緣漸漸變成了孽緣。即使曾經有過那麼一點愛情也不復存在,變成了哀怨、憤恨也說不定。
再說她五十多歲後的第二段婚姻,很難得的,是不是愛情呢?還是未必!為什麼?大部分應該是感動吧,還有一部分可能是補償吧。緣分呢?那是十足的啊!不離婚就沒有這樣的機會,隔著重洋呢,不容易。至於結婚後會不會產生愛情?只能說,可能吧,幸福就好,相依為伴就好,愛情依舊還是奢侈品,但可及。
最後說一下我們這位痴情的男同學,五十多歲迎娶暗戀已久的女神,毫無疑問是有愛情的。只是,對於他來說,著愛情的前半段是苦澀的,縹緲的,缺憾的。當走進婚姻後,這愛情就變得幸福、充實和圓滿了,儘管依舊存在姍姍來遲的遺憾。算有情人終成眷屬吧,應該說,是緣分讓他的愛情變得圓滿,或者說,是愛情讓他終究贏得了陪伴女神的緣分。
對我們大多數人來說,同學一場,是緣分。如果與某位同學產生了戀愛關係,權當愛情吧,這就是有同學緣加愛情。如果將來分手了,不再有所謂的愛,那麼就回歸到只是同學緣分。
緣分決定聚散離合的機緣,兜兜轉轉。愛情決定兩情相悅、相守或相待,長情漫漫。愛情並不取決於是否有緣相聚,所以有句話叫做「兩情若在久長時,又豈在朝朝暮暮」。
有緣,即使沒有那種一觸即發的愛,也不錯,後期可待。
無緣,有愛,則是此恨綿綿無絕期了。還是儘快尋找真正有緣的愛情吧。
有緣,有愛,則是理想人生幸福的模樣,當然,還得掙錢維護這難得的愛情和緣分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