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已經快三十歲了卻還沒有談過男朋友,爸爸媽媽雖然表示會一直養著我,但也會替我感到著急,正好有個媒人找上門說親,爸爸媽媽就答應讓我去見面。
我知道他們也是為了我好,為了不辜負他們的好意,我還專門收拾得整整齊齊地去相親了。
見面之後,對方給我的感覺很不錯,言談舉止都很有紳士風度,我以為他這樣的一定是從小生活在縣城裡的人,沒想到他居然說他是在農村長大的,我在驚訝之餘也不由得佩服他的涵養。
兩個人的第一次見面很愉快,我們也都有繼續深入了解對方的想法,所以兩個人就經常約著見面,一來二去的也就在一起了。
我知道他們家境不好,就跟爸爸媽媽商量著結婚的時候少要點兒彩禮錢,原本以為最起碼公公婆婆會心存感激,沒想到他們都是一副理所當然的樣子。
為了不讓男朋友難堪,我也就沒有多計較什麼。結婚的時候,爸爸媽媽都分別給我們包了1萬的新婚紅包,我想著我們都沒有要多少彩禮錢,公公婆婆給的紅包也肯定不會少。
然而事實證明是我想多了,當著大傢伙的面他們竟然只給了我200塊錢的紅包,還說娶了兒媳婦就是為了孝敬他們的,現在給多少錢也無所謂。
我當時就氣笑了,這是完全不把我當回事,既然他們在大家面前不給我留點面子,那我也就沒必要顧忌什麼了,直接就把他們給的紅包扔在了地上,大家以後是要一起生活的人,總是相互尊重一些比較好。
我這樣做也不是嫌他們拿出的紅包少,主要這就代表了他們對我的一個態度,也直接關係到我們以後的關係狀態,我必須給自己爭取一些立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