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中,原生家庭對新生家庭的情感粘合、相處模式的影響尤為巨大。
而近現代的婚姻家庭治療理論就是從「原生家庭(family of origin)」的角度來入手解決夫妻之間、父母與子女之間的親密關係問題的。
記得《傲慢與偏見》裡有這樣一句話:「只考慮金錢的婚姻是荒謬的,不考慮金錢的婚姻是愚蠢的。」
的確,精神和情感上的愛戀離不開物質條件的基本支撐,同樣,未經考察其原生家庭的婚姻也是「魯莽」的。
對於女人來說,決定嫁給一個男人之前,了解他的家人是必要的,因為原生家庭對婚姻的影響,我們很有必須要去了解。
從生活不能自理的小小嬰孩、到思想未經成熟的兒童,再到經濟和精神都尚未獨立的少年。
我們一出生就沉浸在既定的家庭環境中,很多時候我們沒有選擇和自主的權力,只能被動接受著來自父母親人所賦予我們的一切。
而當我們開始意識到衝破原生家庭的藩籬、尋找自我的時候,我們往往已然在環境和父母的影響下形成了一套價值觀念。
而且很大程度上我們也錯過了那個學習和接收訊息、塑造自我意識的關鍵期。
顯然,我們誰都無法否認原生家庭對一個人成長前期性格塑造、人格形成以及三觀建立的近乎決定性的重要作用,而這些勢必會影響一個人對待婚姻和親人的態度。
生長在一個健康的原生家庭中的孩子,往往有著一對彼此恩愛而敬重的父母、給予了他最溫暖無私的愛與關懷。
父母不僅從言語書本中教導他是非觀念和價值選擇,而且在日常的行為中教育他如何做人、行事。
不僅如此,好的家庭往往有著端肅正派的家風和家訓,父母對孩子的培養和教育是慎重而嚴肅的。
而平時的相處又是和諧而融洽的。沉浸在這樣的家庭氛圍中的孩子,即便日後不能成才,也一定能夠「成人」。
而一個自我獨立、人格完整的健全的人,在面對婚姻中的衝突和矛盾的時候,往往能更好地保持理性,就事論事,既能照顧到彼此的感受、又能妥善解決問題。
01)、原生家庭對婚姻最直接的影響體現在,父母的相處模式潛移默化地影響著一個人對於愛情和婚姻的認知。
一項社會心理學調查研究發現,在100個婚姻瀕臨崩潰的案例中,其中夫妻一方或雙方直接受到原生家庭影響或存在童年創傷的佔到了53%,他們大多數來自父母感情不和、家庭暴力以及有外遇的家庭。
可見,一個不幸福的原生家庭對新生家庭的損毀程度是巨大的。
從某種意義上來說,人是環境的產物。一個從小生長在父母常年爭吵不斷、毫無溫情的家庭之中的人,很容易走向兩個極端:一種是極端的暴躁叛逆,一種是極端地順從懦弱。
但背後都有著一顆極度渴求愛和溫暖、又不那麼相信愛情和婚姻的傷痕累累的心。
02)、攜帶創傷的他們在成人之後,面對自己的愛情、經營自己的婚姻的時候,會不自覺地復刻原生家庭中父母的行為模式。
例如一個曾經在原生家庭遭遇過、目睹過冷暴力的人,會對這種以冷淡、漠然和逃避來應對和處理情感衝突的方式極為敏感,一旦對方有一點點這種傾向就會陷入歇斯底裡。
而一個在健康、良性的原生家庭中長大的人,他的人格往往也比較健全,他的精神是獨立而完整的。
所以他對於外界和他人不會陷入一種盲目依附和迷戀的狀態,於是也更能夠理性地面對自己的情感需求、處理婚姻中出現的矛盾。
奧地利心理學家阿德勒曾說:「幸福的人一生都被童年治癒,不幸的人一生都在治癒童年。」
01)、確實,一個殘破的原生家庭仿佛是一項「原罪」,需要我們用盡一生來清洗它附加給我們的「罪惡感」。
但這個過程,何嘗不是一種自我救贖?在愛與「罪惡」的較量中,重新釐清自我、堅定自我,這又何嘗不是一個重塑自我的過程?
我們要衝出原生家庭為我們的心靈鑄就的牢籠、我們要打破原生家庭束縛在我們身上的枷鎖。
但這決不意味著我們要與原生家庭為敵,站在它的對立面埋怨父母的作為、指責父母的過失只會讓我們愈加陷入怨懟與仇恨中不能自拔。
02)、在自我救贖的過程中,首先重要的是與那個傷害自己的原生家庭和解,原諒自己父母的不當之處、接受自己的殘缺甚至傷口。
只有這樣,我們才能真正站在理性的角度上、找到治癒傷口的解藥。
東野圭吾說過這樣一句話,「誰都想生在好人家,可無法決定父母。發給你什麼樣的牌,你就只能儘量打好它」。
沒有人可以選擇自己的出身和天賦,這便是你一出生就必須接受的「宿命」。
但人從來不是毫無自我決定能力和能動性的動物,在隨機分發的、既定的牌局之中,認真走好每一步,是唯一能夠讓我們擁有更多選擇的選擇。
一個不幸的原生家庭可能會「摧毀」一個人的婚姻,但一段好的婚姻和愛情同樣也是可以治癒曾經的創傷的。
所以,我們強調原生家庭對一個人的重要影響、主張在婚前考察對方的原生家庭,並不是讓人們在發現對方家庭的問題之後、選擇終結和放棄這段愛情。
而是說,希望人們在走進他的家庭的過程中,更深入地了解和理解對方,懂得如何在未來的相處中用愛和寬容規避矛盾和化解衝突。
這些對於我們女人而言都顯得尤為重要,因為有句話說得好,選對老公,是女人這一生最好的投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