張女士和丈夫基於愛情組成了家庭,婚後第三年,他們的女兒出生了,這個新生命的降臨給家人們帶來了無比的喜悅,令他們久久的沉浸在幸福之中,然而這份幸福現如今卻被打破了。原來張女士的丈夫因為突發疾病去世了,這個意外給家裡帶來了巨大的打擊,不僅如此,丈夫去世之後,張女士和婆家人的關係也出現了裂痕,並且張女士和女兒隨時面臨著被婆家人趕出家門的境地,這讓她內心十分憤怒,於是找到了《第三調解室》,希望能在這裡訴說自己內心的苦悶。
張女士的婆婆說自從兒子去世之後,兒媳帶著孫女就一直和她生活在一起,這倒沒有什麼,因為兒子去世她心裡也難受,正好一家人住在一起可以有個伴,這樣家裡還能熱鬧一點。可是讓婆婆沒想到的是隨著日子的推移,兒媳在家裡從來都是好吃懶做,甚至連一個菜都不買,這讓婆婆感到很是生氣。
而說起婆媳之間真正的矛盾,還得從家裡的拆遷說起。早些年前,婆婆名下的房子經歷了一次拆遷,家裡面現在住的房子都是那次拆遷分的。婆婆坦言拆遷一共分了三套房子,兒子是二婚,所以兒子的前妻分了一套,兒子和現在的兒媳分了一套,剩下一套則寫到了自己名下,同時還有60萬的拆遷補償款。
婆婆說當時已經分給兒媳和兒子一套房了,兒子去世之後,那套房子也改到了兒媳名下,這點她都不計較了,只要兒媳對孫女好就行,然而沒想到的是後來兒媳居然把那套房子出租了,然後搬到這和自己居住,還總是對孫女責罵體罰,每天自私的只顧自己吃飽,她實在看不下去了,所以要求兒媳必須搬出去。
聽到婆婆這樣說,兒媳表示她是堅決不會搬出去的,除非婆婆把拆遷利益算清楚。在兒媳眼中,婆婆現在住的房子裡面應該有丈夫一半的份額,所以要求婆婆把那一半的份額折現給她,不僅如此還要求婆婆把拆遷補償款也一併分了。
對於兒媳提出的要求,婆婆十分無語,她說本來拆遷的就是自己的房子,是當年她和老伴一磚一瓦蓋的,兒子都沒有出過力,更別提兒媳婦了,而且現在的房子就是屬於自己的,和兒子沒有任何關係,房本上也是寫的她一個人的名字。至於拆遷補償款,她自己還要留著養老,將來也要給孫女留一份,不會現在就分。
但是兒媳的態度十分堅決,她聲稱如果婆婆不把拆遷利益算清楚,那麼她是不會搬出去的。在場的專家告誡兒媳,丈夫去世了她本應和老人和睦相處,幫助婆婆把家裡變得更好,而不是每天只會向老人索取利益,同時明確告訴兒媳,婆婆名下的房子是屬於婆婆一個人的,沒有兒子的份額,她提出要平分的主張無效,至於拆遷款,專家建議婆婆拿出10萬給兒媳,然後讓她儘快搬出去。聽完專家的建議後婆婆表示會儘快拿錢,兒媳也接受了專家的建議。我們希望這對婆媳不要再發生矛盾,畢竟孫女還在。對於最後的解決方案,大家又是怎樣看的呢?歡迎留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