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個兒子娶媳婦都是沒要彩禮、沒辦酒席,沒花父母一分錢,成家之後沒錢給父母,他們做錯了嗎
我認為父母和兒子都有錯,原因如下:
父母的錯誤在於,沒有能力為什麼要生三個兒子呢?
雖然在農村以前有計劃生育,但很多農村老人受到傳統養兒防老、傳宗接代、家中有兒子其他村民不會嘲笑你等這類的傳統思想所影響。公然違反計劃生育,就是想生一個男丁來。
按理說生了一個也就算了,偏偏他還生了三個兒子。雖然說以前農村養兒的成本,不像現在這麼高,但在小孩未成年前,上學的費用、吃喝穿,生病的診、治等,哪樣不需要父母花錢呢?
再者,以農村種地的那點收入,家中有三個男孩,多數農村父母肯定是沒有能力,給三個兒子都安排好結婚所需的彩禮與辦酒席的錢。
父母錯就錯在沒有自知之明,明明是農村的人沒有穩定的工作,還生三個男孩,這也會讓家庭的經濟捉襟見肘,如果他當初只生一個,這另外兩個養兒的成本省下來的錢,也不至於讓自己落個如此地步。
於是我們也就看到題主所說的現象,三個兒女娶媳婦都沒有要彩禮錢,也沒辦酒席,這一點兒子們可能會理解,但女方嘴上不說,心裡有想法也是可以理解。
兒子們的錯在哪裡呢?
農村老一代的父母,他們所受的教育並不多,出來見的世面也沒有現在的人廣,多數時間是面朝黃土背朝天。他們不顧自身能力,為了養兒防老,為了傳宗接代,超負荷的多生子女。
但這真的能怨父母嗎?
在以前農村那年代,父母這樣做並沒有錯,畢竟多數農村家庭都是這樣的,我更覺得這種現象是屬於時代的錯,而不能按現代人的目光來看待,當初老一輩農村人的行為。
父母將三個兒子養大,誠然在兒子結婚時沒有錢給彩禮,也沒有錢辦酒席,會有兒子、媳婦覺得委屈。但高彩禮也是近年才有的,並且也不是所有農村人都會索要高彩禮。
最為重要的一點,父母只有撫養孩子長大成人的義務,為兒子操辦婚事給經濟上的支持,並不是一定要做的。有能力的父母,會在這一方面給予支持,但沒有能力的父母,兒子們就能因為這一點,就不贍養老人們嗎?
答案肯定是不行的啊!
我們不說在法上兒女有贍養老人的義務,就是在道德上,父母把兒子辛苦養大的20多年,兒女們在有能力經濟獨立的時候,不應該反哺父母的養育之恩嗎?
三個兒子在結婚之後,就因為父母當初在他們結婚時,沒有能力給予金錢上的支持,兒子成家後就不給父母養老錢,真當自己是石頭縫裡蹦出來的嗎?
個人觀點:
其實在農村有不少人在結婚時沒有給彩禮,也沒有辦酒席,就以我家來說吧,我父親有七個兄弟姐妹,我有12個堂兄弟,加上我兩個姑姑,她們兒子有6個,我們這批比較親的人都是70~80後。
在我兄弟18個人當中,只有我姑姑一個最小的兒子,當初是結婚辦了酒席的,另一個姑姑家的兒子,是結婚後小孩都有10歲了才補辦酒席。而我堂兄弟這邊,也只有四個人當初結婚有辦酒席,這四人中還有兩個是親兄弟,他們的父母是60年代的農村大學生,戶口早遷到城市
像我家這樣結婚不辦酒席的,在我們當地村裡很多,不辦的原因是沒錢,我們那邊辦酒席不收份子錢,鐵定虧本。另一個原因是「黑婚」,也就是未到法定年齡,先結婚雙方住一起不辦結婚證,等年齡到了,再辦結婚證,這種現象在以前農村,是很常見的。
所以我認為,農村結婚不辦酒席,是件很正常的事情,另外我們也別忘了,並不是所有地方農村都要彩禮的,也有些農村只是象徵性地給一些物品,或者少數金額。因此,我覺得如果只是單純因為父母在你結婚時,沒有金錢的支持,就不贍養父母是一件很可笑的事情。
最後,三個兒子結婚後,可能真的生活困難,但每個家庭一個人給100~200元的錢都沒有嗎?
我認為未必,很多時候那些不想養父母的人,只是把自己家庭的壓力誇大了。只要三個兒子每個人,一個月給父母100元,父母加上他的一百多元養老金,一個月也有400多塊錢,這筆錢在農村除了生大病,完全是夠用的。
但要是為人子女,一個月100元,一年1200元的錢都找藉口不給父母,那這應該是道德的問題了,說什麼結婚時父母沒給彩禮,沒辦酒席完全就是藉口。
結論:
現代一些人讀了幾年書,去過幾個地方打工,就對傳統的農村習俗大放厥詞,說什麼父母沒有能力,還生那麼多小孩是不負責任,自私的行為。這種過於精緻於自己的人,會把養育之恩,當成是理所當然的事情。也會計較父母給了多少自己,自己值不值的同等回報。
不得不說有著這樣心理的人,真的是現代家庭的一種悲哀,要知道在以前農村,哪怕在沒有法制的年代,贍養父母這是義不容辭的事情,如果有人敢不孝敬父母,會受到周圍的人指責,都抬不起頭在農村生活下去。
古人說的百善孝為先,這是為人處事最為基本的準則。
三個兒子娶媳婦都是沒要彩禮、沒辦酒席,沒花父母一分錢,以這個藉口在結婚後不結父母錢,你認為這合理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