暗戀一個人,害怕他知道,又害怕他不知道。
喜歡一個人沒有理由,可能是一個眼神,也可能是一次美麗的邂逅,從此內心就有了牽掛,知道了相思的滋味。
在沒有遇到愛情之前,我們會在心中羅列出很多擇偶的條件,可一旦動了心,就會不自覺地自卑,哪怕自己很優秀,也不敢去向他表白。
有人說暗戀很慘,在喜歡的人面前會低下頭,總覺得配不上喜歡的人。
其實哪裡是配不上,不過是自己太喜歡他的緣故。
暗戀是一個人的故事,看對到他的身影就會不自覺地想要追隨,想法打聽他的喜好,每天經過哪些地方,然後把守株待兔偽裝成偶遇,只為了看他一眼。
如果收到他很平常的一條消息,內心會竊喜很久,並上演各種戲碼給自己加戲,猜測他是不是同樣對自己有意思。
要是他半天不回消息,就坐立不安,猜想各種情況,都是為他的不在乎找藉口,等到發現他真不在乎自己時,覺得自己很傻,賭氣說不理他,內心卻放不下,也做不到。
心動了,兵荒馬亂、手足無措是必然經歷。
真正對一個人動了心,才知道學來的戀愛技巧沒有用,不是感覺太直白,就是覺得太老套,竟然沒一個可以拿來就用的,最能貼合自己的境遇。
在喜歡的人面前,表現得像平常一樣已用盡了所有的力氣,根本沒有餘力去談笑風生,甚至會臨陣脫逃。
惴惴不安的不敢靠太近,總覺得自己還沒有準備好,一直等到他脫單了,才發現自己好難過,故事還沒有開始就已經結束。
有的人會大方祝福他,因為愛他,希望他過得幸福。有的人,卻很難釋懷,事過多年,還是耿耿於懷。
心動了,確實很難釋懷。
有時,我們自己也許都分不清,是喜歡那個人難以忘懷,還是不想放棄那麼拼命喜歡一個人的自己。
其實,暗戀一個人,久了,難以釋懷的理由只有一種。
人生有七種苦:生、老、病、死、怨憎會、愛別離、求不得。
其中,求不得是緣分所致,有緣無分,便是相逢不相識的下場。
暗戀一個人,開始就知道自己求不得,實在太喜歡又控制不了自己的心,只想著靠近,卻不敢說出口。
這種動心的感覺,是一生最美好、幸福的事情之一,讓人慾罷不能,讓人瘋狂、痴狂。
心甘情願被情網困住,當發現暗戀久了,也會累的時候,就著放棄。
但是,從喜歡到就算委屈還想繼續再堅持堅持,所以還是會期待自己的感情能開心結果,如此循環,糾結、痛苦、放不下……
有的人會快刀斬亂麻,知道不可能就很快移情別戀,也很快忘記了這段經歷。
有的人執著於求不得,越是得不到的,越渴望擁有,越陷得深,越有無力感,最終畫地為牢,囚禁了自己。
暗戀一個人,本來就是一個人的事情,在沒有表白之前,再兵荒馬亂,再手足無措,那都和他無關。
如果一直暗戀下去,也許是件痛苦而美好的事情,可我們的心承載不了那麼多的痛苦,一旦接近崩潰的邊緣,它就會讓你無法承受,只想著從中掙脫出來。
對一個喜歡過的人難以釋懷,不過是自己的心病。
有人說,心病還得心藥醫,如果不懂得去理智面對的話,是如何都釋懷不了的。
法國思想家盧梭在《社會契約論》中說:
人是生而自由的,但卻無往不在枷鎖之中。實際上,給人套上枷鎖的,是人自己。
暗戀一個人痛苦到想要儘快忘掉、想要釋懷,可能更多的是懊惱自己太年輕,遇見了對的人也抓不住,無法承受自己不夠好而導致失去的結果。
無數次感嘆,要是當初自己像現在這樣優秀,或是當初堅持下去,也就沒有那麼多遺憾了吧。
這一切,都是因為我們再也遇不到像他那樣的人,求不得,讓他成為了心口上的硃砂痣。
求不得,成了心病又能如何?
人生,就是不斷相遇、不斷聚散的過程,終會被時間推著朝前走。
其實,最簡單也最困難的方法就是真實面對自己,接受暗戀一個人的動心、歡喜與痛苦,時間來不及給你答案,那就自己寫下自己的答案。
劇作家蕭伯納說:生有兩大悲劇,一是沒有得到你心愛的東西,二是得到了你心愛的東西。
愛情最殘忍的地方,不是求不得,而是你如願以償卻發現它在你情愫暗生、日思夜思時就已經到達巔峰。
從你動心起,他就成為了你得到的珍寶,那也是他在你心中最高光的時刻,之後都是走下坡路,如何都找不到當時的那種感覺。
難以釋懷又如何,人生來就是逆行者,這點痛苦,遠沒有愛所帶來的美好重要,體會到種種愛而不得的心情,終究學會了用愛一個人的心去愛世間尤物。
暗戀,不過是一念起、萬水千山,一念滅、滄海桑田。
唯一需要的,是時間,假以時日,都會變成為我們趟過青春的印跡,終會與對的人相遇。
EN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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