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慶剛過沒幾天,很多朋友除了「後備箱」被塞得滿滿的以外,心情也是被堵得滿滿的。
因為好多人趁著國慶大假期間都舉行了婚禮,對於當事人來說這當然是一件喜慶之事,可對於參加婚禮的人來說卻有苦難言了。
過完節回來,我身邊的朋友幾乎都至少參加了一場以上的婚禮,而最多的一位朋友在8天假期裡參加了五場婚禮。
這都還是他推掉了一些不太熟悉之人的婚禮之後的結果。
其實若是近親、好友的婚禮到還好說,我們最不喜歡的是那些「不太熟悉」之人的婚禮邀請。
比如畢業後多年未曾有過聯繫的同學——關鍵是上學期間關係還不怎麼好的——突然加你好友,然後給你發來婚禮請帖。
而還有一種比較特殊的情況便是:前任的婚禮邀請。
我一朋友就收到了前男友發來的婚禮邀請,結果朋友直接回覆:「都分手了,還坑我呢?」
此前有在網上看到過一些舉辦婚禮邀請前任來參加,甚至還直接擺上「前男友席」或「前女友席」的。
不管是段子也好,又或者是真事也罷,對於前任的婚禮要不要參加的問題,相信很多人都挺矛盾的。
我那個收到前男友婚禮請帖的朋友,在跟前男友交往之時可謂是「頭痛不已」。
因為前男友家境不好,工作收入也不高,所以兩人交往期間幾乎都是女生在花錢。
「其實花誰的錢並沒什麼問題,我本身也不在意。」朋友說,「但他最可惡的是,花著我的錢,還偷偷跟其他女人糾纏。」
在一次又一次被揭穿謊言之後,朋友最終還是跟前男友分手了。
然而沒想到分手一年不到,她的前男友就發來了婚禮請帖。因而朋友才回復了那句「分手了還坑我」的話。
我們估計,她前男友也只是群發的消息,忘記屏蔽了。但無論如何,這種情況下的前任婚禮,自然是不會去參加的。
所以前任的婚禮要不要參加,關鍵還是要看跟前任分手時的情況。
要是遇到我朋友這樣的情況,沒帶人去現場「鬧事」就算是仁至義盡的了。
要是分手時兩人的矛盾激化到比較嚴重的程度,那麼前任的婚禮便是一種「諷刺」。
可在另一種情況下,前任的婚禮邀請函更像是一把「刺刀」。
我有個好兄弟,跟前女友交往時愛得刻骨銘心、愛得深入骨髓。但因為女生父母看不上男生,硬生生將兩人分開。
然後女生有錢有勢的父母給女生找了一個「門當戶對」的男生,安排了一場「政治婚姻」。
這種電視劇裡才有的情節,實際上現實生活中也時有發生。
而就在女生家人在準備婚禮的時候,女生悄悄給我兄弟發來消息:「我的婚禮,你能來嗎?」
兄弟問為什麼要邀請他參加。女生回覆說:「我希望你能看到我穿婚紗的樣子。」
兩人當然都還是相愛的,女生有她的無奈,男生恨自己沒本事。
愛情和現實,總有一方會勝出的。
不管是愛情戰勝了現實,還是現實打敗了愛情,我們都會有所遺憾。
當女生已經選擇了臣服於現實後,卻還想要「偷偷」享受愛情,自然是不現實的。
「再見面都還想擁有,你又怎麼能忍心邀請我?」兄弟回完這句話之後,就把前任拉黑了。
既然已經是「前任」,那麼就代表兩人的感情已經有了結果,只是這個結果並非兩人預期的而已。
任何事情一旦有了結果之後,那麼就不必再過多去糾纏了。
一方面是即便再怎麼糾纏,結果也不能改變;另一方面是,糾纏只會讓彼此都更加難受。
就像做人一樣,對於過往的人、事、物,我們可以深情懷念,也可以悄悄回憶,但並不會也不能真正回到過去。
所以在面對「前任」時,最好的方式,其實就是互不打擾。
沒有真正的「分手以後還能做朋友」。
真正這麼說的人,要麼是隨口一說,要麼就是還未死心。
跟前任之間最好的相處就是:
在大街上碰見時,故作鎮定地寒暄幾句;
在夢裡面相遇時,連牽手都要小心翼翼。
有人說,要是跟前任之間是和平分手的,那麼還是可以參加一下婚禮的。
可在我看來,前任的婚禮真的沒有必要去參加。
把祝福藏在心裡,也不失為一種更好的方式。何必又要去現場給自己添堵,給別人留下話柄呢?
尤其是對於已經有了全新感情的人來說,前任的婚禮就更加不要去參加了。
因為你除了要考慮自己的想法外,對愛人的感受也是需要顧及的。
又或者說,對於前任的婚禮邀請函還很在意的人,要不然就是還放不下的,要不然就是「另有目的」的。
其實大家都分手了,況且對方都已經結婚了,你為何還不放過你自己呢?
有句話說得好:
「一個好的前任,就應該死在歷史的塵埃裡。」
—END—
我是知陽,你會參加前任的婚禮嗎?
歡迎留言分享你的觀點。
(圖片源自網絡,侵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