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個人可以同時愛兩個人嗎?聽聽這個故事就有了答案。最近遇到這樣一個問題,一位已婚男士已經40多歲了,他說我很愛我的妻子和我的孩子,但是我在外面碰到了一個女人,我覺得我們之間真的是這種心靈相通,我特別愛他,所以兩邊我都不想放棄。而且我老婆現在還沒有發現這個事,外面的人也沒有跟我提出進一步的要求,我真希望這種關係一直這樣下去,所以這就引發了一個問題,一個人真的可以同時愛兩個人嗎?
一位著名的心理學家叫斯滕伯格,他有一個愛的三角理論,他說愛情裡其實主要包括三個因素,第1個是激情,是身體上的需求與渴望。第2個是精神上的親密感。你想跟對方在一起,彼此願意溝通。第3個叫責任感,我要對你負責,這是一個理性上的選擇。如果按這個理論來說,這個男人說的也對,我對老婆可能是一種責任的愛,而對婚外的女人就是一種激情的愛,好像邏輯上也說的過去,可是我覺得他忽略了一個很重要的點,愛從來都是相互的,他是兩個人之間的關係。我們拋開這個男人的立場,再去看看他妻子和第三者。作為妻子來講,他所得到的僅僅是責任,其他是缺失的。而作為情人來講,他得到的僅僅是激情,但是對於未來的承諾和責任,這個是缺失的。
所以這兩位李女士會因為愛上的缺失產生不滿足,甚至會產生痛苦。這個男士就要好好的想一想,它到底是叫愛還是愛,裡面包含了更多自私的成分。第2個要考慮的問題。當然這位男士就是希望這個狀態能夠持續下去,是不要忘了人都是有貪嗔痴的,在他們不滿足甚至痛苦的情況下,這種關係能一直維持下去嗎?他們會不會提更多的要求?和更多的渴望?這個關係是非常有危險的。不確定的。所以這兩個問題想好了,我們再來回答,一個人可以同時按兩個人嗎?也許主觀上你認為可以,但是如果把幾個人的關係放在一起,你也許會發現你的愛有一點自私,這種情況是不會長久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