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性婚戀及其權利問題長期困擾著美國社會,隨著2015年6月26日,美國最高法院九位大法官以5:4判決同性婚姻合法,1996年頒布的《聯邦婚姻保護法》被宣告違憲。此判決標誌著興起於20世紀60年代爭取同性戀權益的政治勢力在聯邦層面和全美35個州內取得了夢寐以求的勝利。作為美國制衡性政治制度下各利益集團長期博弈的結果,同性婚戀被宣布為合法對美國國內政治與國際人權領域鬥爭的影響已經顯現出來。
白宮臉書頭像已換成彩虹宮,歐巴馬高調慶祝這次的勝利
美國同性戀權利的演進過程
同性戀是人類出現以來始終存在於少數人群中的特有現象。歷史上,世界各民族基於文化、宗教傳統幾乎毫無例外地對其採取打壓歧視態度。19世紀70年代前的美國,同性戀是宗教叛逆、精神疾病和刑事犯罪的同義語。在國家與社會的強力打壓和農業社會封閉環境的限制下,同性戀者幾無公開生存空間,大多以異性婚姻或獨身形式處於地下。
19世紀後期工業革命和都市化導致超大型工廠不斷出現,日益發達的交通通訊和急劇擴大的社會交往,為同性戀者聚集交往提供了空間。第一次世界大戰開始,大量女軍人在美國捲入的歷次戰爭中被投入戰場,女兵宿舍、娛樂場所則為女同性戀者提供了交往空間。至二次世界大戰,超過600多萬女工進入工廠,由於參軍、就業使婦女獲得了獨立收入,家庭經濟功能開始減弱,日益加快的生活節奏和不斷擴大的社會交往面,弱化著家庭的情感慰藉功能,個人生活方式的選擇度加大,婚外戀現象大大增加在很大程度上掩護著同性交往。一次大戰至二次大戰期間,美國的同性戀問題開始浮現出來。
同一時期,由於納粹德國對同性戀者實施了瘋狂的屠殺。戰後人類反思納粹暴政慘禍,開始質疑國家權力絕對凌駕個人權利之上的正當性,同性戀開始被逐步寬容,同性戀權利開始納入國際人權保護範疇。然而,直至20世紀50年代末,保守的意識形態牢固地左右著美國社會對待同性戀的態度,美國不僅未追隨聯合國、歐洲等國際組織與部分國家、地區開始寬容同性戀的潮流,反而利用冷戰,對同性戀者採用了同納粹一樣的態度,將其與共產黨一道並列為威脅美國國家安全的精神汙染和政治流行病。
1950年,美國參議院授權政府對行政機構內有同性戀傾向和其它道德墮落行為的僱員展開調查。1953年,艾森豪政府修改了杜魯門政府時期制定的《忠誠安全法案》,規定同性戀傾向是解僱政府僱員的法定理由之一。在全美上下反同性戀情緒高漲的嚴酷環境下,警察對同性戀者肆意專橫,違法幹預的普遍現象為社會廣泛接受認可。
進入20世紀60年代,在美國民權運動與反傳統運動背景下,警察嚴重侵犯同性戀者基本人權的行為已開始難以為美國社會所接受,社會科學和法律界部分同情人士開始運用專業特長,為同性戀辯護。同時,美國宗教界開始分裂,特別是新教聯盟的「下轄」教會逐步改變了對同性戀的譴責態度。1964年12月,宗教與同性戀理事會(The Council on Religion and the Homosexual,CRH)成立,致力於為同性戀者抵抗、指控警察騷擾提供宗教上的合法性。作為同性戀者的重要支持者,美國公民自由聯盟(American Civil Liberties Union, ACLU)將反對歧視同性戀者在內的傭工歧視、違反正當程序的執法、司法不公、和成年人性活動自由等內容納入民權運動範疇。公民自由聯盟組織社會科學力量論證刑法雞姦罪名的非正當性,並以研究成果為依據,於1964年正式宣布反對懲罰成年人間自願的性行為。經過艱苦努力下,首先在部分法官、律師、法學家中開始逐步形成了個人性取向並不危害社會的共識,懲罰同性戀已難以獲得法官、律師的支持。1962年美國法律學會率先在學術概念上否定了雞姦罪。1964年聯邦民權法案廢除了基於種族、膚色、性別、宗教因素的歧視性法律。同性戀開始由一種法定罪名向為個人隱私概念轉化。1965年國會制定了涵蓋同性戀者權利在內的個人隱私保護法。60年代後期聯邦郵政停止了針對同性戀的信檢制度。
在得到美國社會寬容的同時。作為民權運動的參與者,同性戀權利運動開始充分運用新聞出版、學術研究、直接行動等多種方式爭取平等的法律地位。首先,同性戀雜誌數量不斷增加,一改早期「怨婦」心態,積極發起同性戀與法律、同性戀與僱傭政策領域的學術研究,直接反對在移民、接受政府、企業僱傭、以及參軍入伍等諸多領域針對同性戀的歧視政策。
其次,民權運動後期,同性戀權利運動組織程度大為提高,組織規模不斷擴大,種類不斷增加,涵蓋了性別、種族、職業各個界別,聯合趨勢不斷加強。其中,1951年以美共成員為主要領導成員的第一個全國同性戀政治組織(邁特什協會 Mattachine Society),以及同年由迪·馬丁和菲利斯·裡昂創立的全國性女同性戀政治組織(貝裡特之女Daughters of Bilitis, DOB)都在這一時期不斷擴大,同性戀地方性組織也不斷建立,迄1969年春天,美國較大的同性戀組織數量增加到50個,分布地域自舊金山和東北部擴展到中西部城市、南方和西北地區。
第三,直接行動也是這一時期同性戀權利運動的一大特點。60年代後期,新左派意識形態深刻地影響並指導著以大學生為主體的同性戀活動分子把直接行動與社群組織結合起來,他們突破了其前輩求社會寬容、要空間的底線,大膽質疑社會權力結構,公開與主流社會的歧視性政治法律制度、社會意識形態以及社會科學局限決裂,爭取在婚姻家庭和財產繼承等問題上與異性戀者的平等權利。他們採取前輩們不敢採用的大規模遊行示威行動,力圖擺脫邊緣狀態進入政治主流。以1968年,北美同性戀組織芝加哥大會,1969年「石牆酒吧事件」和1969年7月底紐約成立同性戀解放陣線(The Gay liberation Front)三大事件為契機,激進的大規模同性戀權利運動迅猛展開,擴散到全國的校園和城市,並在整個20世紀70年代方興未艾。
經過激烈的直接行動,至20世紀70年代,同性戀者的境遇大為改觀,公開的聚會不再被警察騷擾,違反正當程序的執法不公受到遏制,1973年,美國精神病學會將同性戀從精神疾病的名單中刪除,終結了美國社會堅持了近一個世紀的同性戀病理化立場。同性戀者開始被納入主流政治軌道,個別公開的身份同性戀者甚至競選公職成功。此後,爭取立法取消就業、住房、競選公職、入伍服役、以及與婚戀相關聯的退休、養老、稅收待遇方面的歧視性法律規定,實現同性婚姻合法化成為同性戀者爭取完全平等的新目標,隨著2015年6月26日最高法院做出的歷史性判決,同性戀者邁開了在制衡性政治制度下繼續博弈的新步伐。
同性戀權利運動的制衡性政治制度背景及前景
種族、文化的多元構成,自由主義意識形態的主流地位和制衡性政治制度是美國同性戀者爭取自身權利面對的既有社會背景。自由主義意識形態指導下建立的制衡性政治制度規定了行政、立法與司法的三權分立與制衡,聯邦與州之間的權力分割,該制度設計不僅明確了各權力繁瑣細緻的邊界、制定了各權力內部眾多複雜的議事規則和權力分配在各集團間的流動渠道,為各利益集團以及同一利益集團內部更多、更小的利益集團較為平等地享有影響政治決策,防止佔有優勢的利益集團獨佔政治資源、壟斷決策過程提供了制度保證。作為少數,同性戀者及支持者必需通過大優勢長時期地同時控制聯邦國會兩院、總統職位,同性戀者的利益訴求才能轉化為有利自身的法律制度與社會政策。同時,無論處於政治主流或暫時被排斥在政治過程之外,同性戀者還需要藉助制度設計相對獨立的最高法院維護或爭取自身的權利。但同時,在主張自己的權利的同時,同性戀者還要將自身的政治意志限制在其他利益集團的容忍範圍內。而在經過直接行動進入政治主流後,爭取同性戀者平等權利的博弈,主要通過政黨政治加以運作。由於美國政黨是一種無黨員基礎、無黨紀約束,無縱向隸屬關係,以利益和意識形態認同為紐帶在野或執政於合一/分立政府中的政治聯盟體。爭取執政的政黨必須提出包容性廣泛、能夠解決當下迫切議題的政治方案,吸收反對派一切可以吸收的主張,凝聚起支持本黨政治主張的社會力量才能贏得選舉,將競選承諾轉化為政府政策並在政治博弈中不斷修正。由於新政之後,自由主義光譜的內涵因此日益豐富,被納入政治過程的利益集團日益增多,導致政黨為贏得選舉必須最大限度地迎合選民。上述兩大因素造成了二戰後美國民主共和兩黨政見日漸趨同,出現兩黨內部的跨黨派意識形態聯盟,同時造成選民的政黨忠誠度不斷減弱,選票因而愈加珍貴,佔整個人口3-4%之多的同性戀者自然成為兩黨必須爭取的對象。因此,20世紀70年代末期以來,歷任總統當選前後,對同性戀問題的不同回應,首先是由決定選舉情勢下的民意決定的。
例如,20世紀70年代末期,同性戀得到了美國社會的寬容,個別公開同性戀身份的政客(哈維・米爾克Harvey Milk)甚至於1977年當選。然而,寬容與權利平等間的落差依舊巨大,一方面,對於同性戀者就業、住房、競選公職、入伍服役、以及與婚戀相關聯的退休、養老、稅收待遇方面的歧視性法律不僅依然保持著。另一方面,支持同性戀權利人群中對於同性戀權利範圍的認知同樣參差不齊。例如, 2012年蓋洛普民意測驗表明,支持同性戀者取得平等權利的人口從1996年的27%上升到2012年的50%,但是,對於平等權利是否包括同性婚姻合法化的回答同樣莫衷一是。這就造成了迄歐巴馬第二任期前的20多年中,政客參選與在任期間,面對同性戀權利的態度不僅與民意變化高度相關,且往往自相矛盾。隆納·雷根在州長任上曾支持懲治雞姦法,1980年入主白宮後,他提名的最高法院保守派大法官也在1986年在鮑威爾斯訴哈德維案(Bowers v. Hardwick)中判決喬治亞州懲治雞姦法律合憲。但1984年,裡根卻否決了一項禁止同性戀者擔任教職的法案。同年他還在美歷史上第一次邀請一對公開身份的同性戀伴侶做客白宮。裡根的繼任者老布希,除在同性戀問題上與裡根保持一致外,還在退出政壇多年後的2013年9月26日,與妻子芭芭拉·布希在緬因州參加了兩位同性戀老友波尼·克萊門特(Bonnie Clement)和海倫·索爾高森(Helen Thorgalsen)的婚禮。並在其結婚證上簽字證婚。
1994年柯林頓違反贊成同性戀權利的初衷,以模糊甚至是保守的態度博得反同性戀者的支持當選,但上任不久即以「不問不說」(DADT)的折中方式允許同性戀者入伍,但在國會和軍隊中保守力量的強烈反對下,當時出臺的「不問不說」政策並沒有賦予同性戀者在軍隊中平等的權利。根據這一政策,美軍中不允許詢問服役者的性取向,同時同性戀者必須對自己的性取向保持「沉默」;如果同性戀者一旦因為種種原因公開自己的同性戀傾向,則會被強制退伍。而1996年,出於應付中期選舉需要,柯林頓再次迎合保守派籤署了(含有明確婚姻是一對男女間的締結的概念內容的)《聯邦婚姻保護法》。進入1999年,擺脫選舉壓力的柯林頓提名公開同性戀身分的慈善家赫梅爾(James Hormel)出任駐盧森堡大使,並在非常汙辱人格的氣氛中通過了參議院的任命過程。2012年3月,柯林頓在一篇文章中稱自己為在1996年籤署了《婚姻保護法》感到後悔。
希拉蕊此次參選亦推出「同志向」宣傳片《平等》(點擊查看連結)
作為保守派,小布希(George W. Bush)在2000年與2004年的大選中強烈反對同性婚姻合法化,特別是2004年的大選中,小布希在同性戀問題上攻擊約翰·克裡「使政府無法繼續拒絕同性婚姻」。但詭異的是,小布希的競選搭檔,後來的副總統迪克·切尼(Dick Cheney)卻是同性婚姻的支持者,切尼的女兒也是人所共知的同性戀者。不僅如此,當選後小布希不僅沿用了柯林頓政府「不問不說」的政策,還曾提名公開同性戀身分的國務院官員葛斯特 (Michael Guest)擔任駐羅馬尼亞大使。
2008年參選的歐巴馬在大選期間公開表示作為基督徒,他反對同性婚姻,但「強烈尊重同性戀者的平等權」。當選後於2010年12月22日,歐巴馬政府正式宣布取消「不問不說」政策,同性戀者獲得了參軍入伍的平等權利,不僅如此,歐巴馬在其第一個任期內先後任命了兩位女同性戀者為最高法院大法官(索託·馬約爾、艾琳娜·卡根)。2013年的一份調查顯示,年齡在30歲以下的美國人中81%支持同性婚姻。可見,社會價值取向變化是上述政客態度變化與政策進展的有力註腳。
其次,社會價值取向的內容強度決定著同性戀權利實現程度。從美國同性戀現象浮出水面到發展成為一種政治力量進而贏得相當平等權利的歷史過程可以發現,工業化、城市化為的同性戀公開提供了經濟條件,第一次世界大戰後被日益寬容的婚外戀為同性戀存在提供了社會條件,20世紀50-60年代包含同性戀權利訴求的民權運動分散了針對同性戀權利訴求的壓力,鍛鍊了同性戀權利運動組織運作能力為同性戀權利運動提供了政治條件。從美國工業化完成到民權運動的高峰時期,同性戀者求寬容的權利訴求是藉助教會、社會科學和司法界同情實現的,反抗迫害,尋求程序正義則是通過民權運動中的利益集團力量借船出海完成的。當同性戀通過激進的直接行動,被納入政治過程後,則獨立地通過強大的遊說組織對國會與行政部門施壓爭取有利於同性戀的立法。通過對參選人員提供競選經費和進行訴訟等方式影響政治以實現其目標。例如,作為一個僅有幾千人遊說組織,成立於1973年的「全國哥與來斯賓特工隊」 ,卻顯現了遠超其規模的巨大能量。按照《同性戀網》一書的作者恩裡克•魯達的記錄,該組織成立當年,即成功地通過遊說,實現了要求「美國精神病協會正式將同性戀從它所開列的種種疾病名單中勾掉」。同樣,另一個更進一步直接參與政治活動的同性戀組織「人權運動基金會」,則主要通過派駐在華盛頓的政治遊說人員,甄別確定有意支持同性戀運動的政客人選後,加以資助。至1986年在全國遊說組織排行榜上,人權運動基金會名列第l6位,兩年後遞升為第9位,為每次選舉活動募集的資金都均超過一百萬美元。
上述現象說明,同性戀權利運動的力度和權利實現程度與社會價值的取向的強度成正比,但同時,上述現象還要受制於反對派的容忍程度。例如,在歐巴馬第一任期內,愛荷華州法院裁決同性戀婚姻合法(2010年),而不久前由於蘇特法官退休,兩位由總統提名的聯邦最高法院法官候選人都是公開承認的同性戀人士(凱薩琳·M·蘇利文和帕梅拉·S·卡蘭)從而引發反同性戀勢力的反對。福音派牧師華理克牧師援引歐巴馬就職演說,指責總統在同性戀問題上違反承諾,歐巴馬除表示「尊重這個判決」外,被迫推遲了廢除同性戀入伍「不問不說」政策的時間表。但同時,卻敦促國會通過一項關愛同性戀群體,防止仇視同性戀犯罪法案。不僅如此,歐巴馬同樣挑選了不少公開的同性戀者擔任其政府要員,如進出口銀行主席弗裡德·P·赫希伯格和聯邦人事管理局長約翰·貝瑞。他還是第一個給同性戀家庭預留白宮復活節滾彩蛋活動的總統。然而,直到「美利堅合眾國訴溫莎案」判決出爐,歐巴馬對於通過立法使同性戀婚姻合法沒有任何行動。正如民主黨同性戀遊說者史蒂芬·埃爾門多夫所說,「我們可能選出了歷史上最親近同性戀的總統;他很擅長處理問題,但是除了同性婚姻」, 「從同性戀社群的視角看,他和許多其他被選官員在這方面是錯的。我的看法是隨著時間的發展,他們會意識到自己的錯誤並會改變態度。」之所以如此,是因為總統對同性婚姻的任何言論,都會被無休止的解讀。如果歐巴馬總統支持同性婚姻,他會被看作違背了競選時的諾言,疏遠了競選時支持他的基督教溫和派選民。另外,如果他任命一位同性戀人士到最高法院擔任法官,他會被包括許多黑人部長(他們是歐巴馬的另一派堅定的核心支持力量)在內的社會保守派認為這是在最高法院贊成同性婚姻。這也正是同性戀權利受制於反對派的容忍程度的證據所在。正如當年的羅伊案一樣,在墮胎合法化後,保守勢力在州的層面上制定出三十部以上的法律對墮胎附加了繁瑣的條件,可以預計,最高法院宣布同性婚姻合法後,保守的政治勢力在無法阻擋此趨勢的同時,會全力為此設置各類障礙。
美國同性戀權利進展的國際影響
作為唯一的超級大國,美國幹涉他國事務的一個特點,就是對於欲幹涉的事務內容形成全民共識。最高法院的判決,標誌著美國社會在同性戀者平等權利問題上達成共識的程度日益提高,其影響必將隨著國內共識程度的提高,成為幹涉他國事務的工具。由於社會、歷史、文化、宗教的差異,目前全球有76個國家不僅不承認同性婚姻的合法性甚至予以制裁。這就為同美國幹涉創造了契機。例如,在2014年6月26日溫莎案判決後不久,歐巴馬陸續提名競選財務幹事魯弗斯吉福德(Rufus Gifford)擔任駐丹麥大使、國務院行政主任約翰貝理(John Berry)任駐澳大利亞大使、美國有線電視頻道HBO高層詹姆斯科斯託(James Costos)任駐西班牙大使以及美國國務院副助理國務卿丹尼爾貝爾(Daniel Baer)任歐洲安全與合作組織(OSCE)代表。此前,歐巴馬還提名詹姆斯布魯斯特(James Brewster)擔任駐多米尼加共和國大使。由於5人都是公開或在美合法結婚的同性戀者,布魯斯特的任命在天主教國家多米尼加即引起強烈反彈。特別是俄羅斯在2009年頒布法律對同性戀進行處罰,立即引起美國同性戀組織的不滿,他們成功地聯合了歐洲國家的同性戀權利組織,遊說阻止了美國和歐洲國家領導人出席俄羅斯索契冬奧會開幕式,即使出席開幕式的日本首相也發表聲明,表明參加開幕式並不意味著對俄羅斯同性戀政策的贊同。在同性戀問題成為外交鬥爭工具後,極有可能波及到未來的中美關係。
美國樂此不疲地將「人權」槍口對準中國
中美建交以來,人權問題上的衝突不斷,但僅僅由於建交後的大部分時間與美國同性戀權利形成共識的進展並不同步,以及同性戀問題與涉臺、涉疆、涉藏、東海、南海、貿易糾紛相比較,其利用價值還不足以被用於對華發難的議事日程上來而未發酵。但是,隨著美國最高法院的判決生效,同性戀者問題被美國幹涉內政所利用的可能性日益顯現。及早防患於未然才是應對美國同性戀問題國際影響的應有之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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