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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人說,愛情總是讓人無能為力,入了心的人,分開也會因為求不得而放不下。
入了心的人,不能相守,卻會被他擾亂你的思緒,影響到你的心情,但你捨不得把他從腦海裡刪除,任憑思念如種子般生根發芽。
入了心的人,又不能相守的苦楚,納蘭性德早在《畫堂春》中寫了出來:相思相望不相親,天為誰春?
向來情深,奈何緣淺,卻不悔相思。
入了心的人,求不得的苦只有經歷過的人才清楚。動了真情的心,因為他的離開而不再屬於自己,總會因為某種過往而想起他,分神好久,心再痛,痛久了也就習慣了。
王軍說他心中有一個人,想起來就會痛。當初相遇是經過朋友介紹,兩個身在異鄉的打工者惺惺相惜,有說不完話,日子過得非常快樂。
確定戀愛關係之後,他們決定見雙方父母。她父母方面,他順利過關。他父母方面,她則讓他母親不滿,說她是獨生女嬌氣,娶了她將來還要多負擔兩個老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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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不想分手,想法做母親的工作,卻被母親以死相要挾,讓他不知道如何是好?
誰知道她主動提了分手,說他母親找過她,她不想嫁進不接納自己的家庭中去,然後轉身離去。
他是真心喜歡她,可她沒有給他機會,也不相信他會讓她過上幸福的日子。很快,她相親並訂了婚,和他形同陌路。
無論他通過什麼方法找到她,她都一概不理,態度非常堅決,好像把過去都忘記了一樣。
他卻因為求不得,越覺得她好,心裡越是放不下她。
他說是曾經真愛過,一生都難以忘懷。這種情,不因時間而變淡,也不會因為分開而疏遠,那個人會一直在心裡。
也許,這就是求不得,因為沒有得到,而越是渴望擁有,心裡就會一直記掛。
也許,自己都分清,自己想念的是當時的那個人,還是那時年少的自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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入了心的人,不能相守,擁有曾經也不枉相識一場。
求不得,才輾轉反側,寢食難安。也應了那句:得不到的永遠在騷動,被偏愛的都有恃無恐。
入了心的人,又因為得不到,心中上演了上千種可能,更讓我們無法自拔。
如果得到了,一切也許會隨著時間和柴米油鹽的瑣碎而變淡,相愛相殺,怨懟叢生的大有人在。
年少時看《倚天屠龍記》覺得趙敏敢愛敢恨,用一句「我偏要強求」把心愛的人搶到手,最後成雙成對,擁有了自己想要的愛情。長大後看新修訂版的書時,周芷若對張無忌說,「你只管和她做夫妻、生娃娃,過得十年八年,你心裡就只會想著我,不捨得我了。」
十年八年的時間,會讓得到的紅玫瑰變成牆上的一抹蚊子血,求不得的白玫瑰還是白月光;時間會讓得到的白玫瑰變成了飯粘子,求不得的紅玫瑰則是心口上的硃砂痣。
想明白,就看開了,今生不能相守,可曾經的那份愛值得珍藏,在心底裡某個角落裡塵封,某年無意想起,嘴角上揚也不枉相識一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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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美好的思念,往往是入了心,卻求不得的人
有那麼個人,走進了你的心裡,走的時候讓它有個洞,此後你用了一萬種假想的結果去填補,想要擁有最美好的結果。
但是,這樣的追逐只是一種執念,一種求不得的執著。
每個人都有自己的角色要扮演,入了心的人,卻不能相守,你就失去了打擾他的資格,想聯繫,又要說什麼?想見面,是以什麼身份見他……
最後,我們明白,失去了再也無法擁有,口口聲聲說思念他,其實是思念一個完美的人設。因為求不得,便用喜歡給他增加光環效應,認為他什麼都是完美的。
求不得,再加上你把理想情人的想像映射到他的身上,他就會成為你的執念,你的心魔,你思念越多,沉浸其中越無法自拔。
然而,得到之後,你不會再掏心掏肺的牽掛他,你會發現現實中他和你心中的「他」不一樣,也許看清了他最真實的一面,卻無法接受,最後還是分開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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入了心的人,並不是要擁有,才叫做幸福
相愛卻不能相守,無論是因為什麼分開,有人把它當遺憾,有人把它遺忘,有人把它當成心中的病,此後再也不會那麼深愛一個人。
曾經的過往,會讓你心生痴念,也會讓你飲鴆止渴,最後上癮到病入膏肓,痛一輩子。
分開也許無奈,可也許是最好的結果。
真的在一起又如何,你會愛他比現在多,你會一直愛他如初。
人性就是這麼複雜和悲哀,得不到的永遠是最好的,擁有也許不知道珍惜。
入了心的人,卻不能相守,那就放在心裡,不再輕易提起。你會一直想他,但絕對不會去找他,默默守護著彼此就是最好的結局。
因為有些人和事,在以後漫長而孤獨的歲月裡,終究會一點一點斑駁的抽離,甚至連痕跡都變得虛無,如夢一場。
慶幸,在最美的年華裡,遇見最好的你,為你付出都是心甘情願,不能相守就放在心裡,此後絕口不提,放過自己,也放過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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