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姻家庭中,所有矛盾都可以用「各退一步」來解決,只要彼此之間做得不過分,無論是婆媳關係,還是姑嫂關係,都不會鬧得太僵。
怕就怕有些人,連表面功夫都不願意做,面子輕易被撕破,內裡也稀爛一坨,讓人忍不住想逃離。
同在一個屋簷下生活,有點磕磕碰碰實屬正常,婚姻既然是將兩家人撮合成一家人,每個人都要有此覺悟,凡事不要太過計較,計較多了,純屬是給自己添堵。
婆媳關係是中國婚姻關係中最大的難題,如今呢,好婆婆也多了,有不少好婆婆為了不影響兒媳的生活,既不在一起住,還會給予經濟幫助。
說實話,這樣婆媳之間,很難出現不可調和的矛盾,另一種婆婆可就不一樣了,她們不但幹預晚輩的生活,說出口的承諾也不兌現。
久而久之,就上演了不可調和的大戰。
在講述今天網友投稿之前,先問大家一個問題,如果父母答應你的承諾沒有兌現,你會選擇怎樣做?
是得過且過,因為他們是父母,所以原諒他們的言而無信;
還是斤斤計較,十分不甘,一定讓他們履行承諾?
其實,以上兩種選擇都沒有錯,第一種,是講個「理」字,言出必行是做人的根本,不以父母的身份地位為轉移。
第二種,則是「孝」字,不願意多計較,有什麼苦,子女咽下去就行了。
但是,總有人認理不認親,哪怕是鬧到離婚,也只想給自己討一個公道。
26歲的趙月結婚前,兩邊家庭說好了這樣一個協議,因為男方經濟條件不好,所以女方父母負責買房,給小兩口掏了首付60萬,條件是,男方負責還剩餘房貸。
這時候,男生的母親說,自己還存著20萬的定期,得到明年才能取出來,到時候直接轉給兒媳婦,讓她來分配這筆錢。
就此,兩家人皆大歡喜,即便彼此之間經濟條件有差距,因為買房一事也遇到了不少波折,最後總算是圓滿解決了。
之後便是領證辦婚禮,小兩口住在自己家裡,雖然還有房貸壓力,總歸兩個人都有工作,還是有指望的。
另外,趙月一直盼著婆婆能早點拿著錢來,給他們的生活減減負。畢竟房貸的壓力不輕,他們倆還希望能早日要個孩子。
婚後一年的生活,可謂是蜜裡摻苦。
一來趙月跟丈夫感情如膠似漆,鮮少吵架;二來,獨自生活花銷太大,兩個人基本都是月光族,還不知道錢花在哪兒了,就已經沒了。
於是,趙月三番四次跟丈夫提到那20萬,覺得是時候跟婆婆兌現承諾了:「你媽在咱結婚前不是說給咱20萬還房貸嘛?怎麼還沒動靜。」
丈夫回答:「我也不知道,等我有空給她打電話問問。」
丈夫既然承接下來這個任務,趙月也就不再過問了,畢竟這種要錢的時候,丈夫說遠比自己說要好得多。
誰知趙月左等右等,都等不來消息,當她再次詢問時,被結果給嚇到了!
「怎麼樣,問你媽了嗎?那20萬的定期取出來了沒,什麼時候可以給我們。」
丈夫支支吾吾說:「啊…問了問了,說別著急。」
趙月納悶:「怎麼不著急啊,取出來就直接給咱啊,這是結婚前說好了的。」
經過幾次詢問,趙月就感覺其中有事,所以拉起來丈夫一陣猛問,總算是問出來實話——「我二姨家要蓋房子,借走了。」
這下輪到趙月傻眼了:「借給別人蓋房子?咱自己的房子還沒搞定呢,這是什麼意思啊。明明是咱倆的錢,怎麼能隨意借給別人。」
趙月忿忿不平但是別無他法,借都借了還能怎麼著,就當這筆錢是打水漂吧。
原本這件事就到此為止了。
但是後來因為丈夫一句話,趙月凌晨兩點多鬧離婚,收拾行李直接搬回了娘家,並表示這個婚房要賣掉,60萬的首付一分不少要全部討回來。
原因則是趙月跟丈夫因為房貸的事吵架,原本說好了丈夫的工資用來還房貸,趙月的工資用來日常開銷,但是最近幾個月,丈夫每個月都向趙月借錢,說公司項目不景氣,工資減少了。
提到這方面,趙月勢必會提到婆婆許諾的那20萬元。
她說:「這不能怪我,得怪你媽不守承諾,說好給我的錢不給我,如今鬧成這樣,你應該去跟她借錢。」
丈夫氣急敗壞:「你眼裡只有錢了是吧,還是我媽說得對,那20萬,給兒媳不如給親戚!起碼親戚懂得知恩圖報,兒媳婦從來不懂感恩。」
一句話,讓趙月傻眼了,原來這是丈夫跟婆婆的合謀,丈夫是跟婆婆站在一起的,為的就是守護自己的錢財,防著她這個兒媳。
她反諷丈夫:「你可說對了,這世上真的有人不懂感恩,住著別人花錢買的房子,違背自己答應過的事,還這麼理直氣壯倒打一耙。」
說完,趙月就收拾行李走人了,凌晨兩點走在空曠的大街上,連頭都沒回,並下定了決心:你們會變卦,我也會變卦,我要離婚!
有朋友勸她,這點事,不至於離婚。
她說不是,她難以跟這樣三觀的家庭一起生活,沒把她當自己人就算,還把她當冤大頭一樣坑騙,自己既然連他們的一個親戚都不如,又何必再去惹人家嘲笑呢。
說實在話,私以為這件事趙月做得沒有錯,誠信是人的根本,無論是婆婆還是其他身份的人,答應過的話,一定要落實。
不騙人,不是做人的底線嗎?
今日話題:你怎麼看待這件事,如果是你,這20萬會主動給兒媳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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