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前同居,相當於試婚。兩個人談戀愛期間就可以住到一起。這其中的利弊,可以說仁者見仁智者見智。
但是,剛看了一則街頭採訪。
妹子們的回答也是一邊倒。
主持人問及是不是能接受「婚前同居」,幾個被採訪的女孩子,都毫無猶豫地說「可以啊」!
一 關於婚前同居說「可以」的時候很乾脆,沒有猶豫扭捏。
記得以前街頭採訪這類問題的時候,妹子們會害羞什麼的,答案也會有兩種。
現在,答案竟然統一,出奇一致了。
不得不承認自己落伍了。
妹子們都欣然接受婚前同居,沒覺得有什麼不妥之處。
二 理由
1.婚前同居,可以很溫馨啊!可以有個依靠。
2.婚前同居,彼此可以進一步了解對方,比如說對方的缺點啊什麼的,看看是不是能接受,不能接受就分開。
3.婚前同居,對方也可以了解我的缺點啊!生活習慣什麼呢!看看對方是不是有包容心,能不能包容我。
4.婚前同居,沒什麼,就是兩個人的一個磨合過程。
三 評論區的吐槽君卻炸了鍋
1.現在的女孩子都這麼開放了嗎?
2.難道非要同居,才是了解彼此的唯一方式嗎?
3.談一次戀愛就同居一次,那要是談個十次八次呢?
4.為什么女孩子,不怕受傷害呢?萬一懷孕了呢?
5.要是自己結婚,找個談好多場戀愛的女孩子,自己買房買車取回來的是同居無數次的女孩子,那豈不是很吃虧。
6.自己的女兒,不同意婚前同居,還沒對象呢!寧可單著慢慢找,也不同意婚前同居。
7.就差一張紙了唄!跟結婚沒區別,同居、分開,複製著這種模式,自己的新歡是別人曾經的舊愛。
8.女孩子這麼不自尊自愛了嗎?
9.可以理解。婚前同居,可以提前了解對方是不是適合自己,是不是適合結婚?不合適,就分開。
要是結了婚在離婚,那就很麻煩。
四· 總之,就是受採訪的妹子都輕描淡寫,同意婚前同居。
而評論區則炸了鍋,幾乎也是一邊倒,不同意婚前同居。
如果是自己或者自己的女兒,都不會同意婚前同居。
要了解對方的性格缺點,有很多種辦法,不是靠這種分分合合,生活在一起,才能了解對方。
這樣對以後的結婚對象不公平。
也就是說,評論區大家的觀點,很明確,幾乎不支持婚前同居。並表示看不懂現在的妹子們,都這麼大膽任性。
隨隨便便談個戀愛就同居,還為同居找理由找藉口。
吐槽君,覺得同居就等於二婚三婚,自己不會找這樣的結婚對象。
五·寫在最後
婚前同居對於女孩子來說有利有弊。
先說利。只有兩個人生活在一起了,才能夠真正發現對方的毛病,比如生活習慣、衛生習慣、為人處世、居家過日子,還有是不是男孩子能包容女孩子,有沒有責任跟擔當。
沒有婚姻束縛,分合自由,比結婚離婚省去很多麻煩。
弊端。一旦女孩子同居懷孕了,那麼對女孩子的傷害就比較大了,因為如果老去傷害孕育寶寶的房子,那麼以後會導致不孕不育。
女孩子只要不想以後做丁克,愛惜自己的身體,還是很有必要的。
總之,想要了解對方的方法其實有很多,不一定非要婚前同居。除非把彼此當做確定結婚對象,而不是談場戀愛,就草率的在一起同居,試婚,畢竟受傷害最大的還是女孩子。
所以關於婚前同居,女孩子還是要三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