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到一條有意思的問答,內容如下:
說句實話,看到這個問題,我有兩點不明白:
1.這位媳婦為什麼不同意公婆分給老公妹妹一套房子?
2.不同意就不同意,為什麼還要鬧離婚?
身邊也有一位女性朋友,家裡也是拆遷,她老公也有一個妹妹,家裡估計也就能分得三套房子,她也對公婆的房子可能給老公妹妹耿耿於懷,弄的房子還沒分到手就不開心,其實這又何必呢?
一般來說,拆遷分房,應該是按照人頭來分房的,不知道提問的這位先生的妹妹有沒有把戶口遷出去或者有沒有嫁人把戶口遷到夫家。如果妹妹戶口沒有遷出去,理應可以分到相應面積的房子。
當然,如果妹妹戶口遷出去了,本身如果沒有分到房,提問先生的爸媽分到了6套房子,給其中的一套給女兒,也是無可厚非的。
或許,這位先生的妻子只想到自己的利益可能受損,卻沒想到,老公爸媽願意把房子給一套給女兒,至少沒有過度重男輕女,自己如果生了女孩,待遇不會差。
這位妻子的目的是不想分房給老公妹妹,而不是離婚,鬧離婚只是一個藉口,以此讓公婆妥協。
鬧離婚,這位妻子也沒有什麼好處,假如公婆思想不傳統,不願意妥協,那麼這位妻子離婚除了能分得自己名下應分得的房子,以及夫妻共同財產的一半,其他並不會分得多少財產。假如6套房子都是公婆名下的,假如公婆不給這位妻子,那公婆給自己女兒房子她攔不住,自己也得不到6套房子中的任何一套。
假如這位妻子明白,房子之所以能夠拆遷,家裡之所以能分到房,是公婆年輕時候有那個地方的地基,在那個地方造了房子,加上拆遷政策,因此可以分到房子,那麼她嫁過來,可以分到房子,本身就是意外收穫,享受自己分到的房產即可。
至於其他房子公婆願不願意給老公那是他們的事情,願意給老公,那是他們的情分,你們夫妻好好孝敬他們即可,如果給妹妹不給你們,你們就盡好該盡的義務,至於年老時候,公婆的兒子女兒誰享受的贈予多,誰多反饋他們。
妻子以離婚威脅,那麼你可以和你的妻子好好談談,說清楚這其中的利弊,包括給妹妹分房子可以看出來公婆對女兒都不錯,以後她生了女兒,老人對他們的孫女也不會差;包括老人就他一個兒子,以後大部分的財產還是留給他們;包括房子屬於老人,他們有想給誰就給誰的權利,哪怕不給他們房子,作為老公也會好好對她,好好掙錢,給她買更多的房子。
假如父母偏心,只給妹妹一套房子,一套房子也不給兒子,這位先生也可以裝可憐,說自己爸媽偏心,只有老婆對自己最好,如果老婆你也不要我了,那我就太可憐了(裝可憐,博取同情,轉移妻子情緒)。之後,表明自己以後會對她很好很好,你們一起努力過更好的生活,賺更多的房子,你會對妻子怎麼怎麼好(這個目的是讓妻子知道你是站在她那一邊,你會好好對她,那麼公婆的做法給她帶來的不滿情緒也就弱化了)。
假如妻子實在不明理,蠻不講理胡攪蠻纏,那麼你的日子會非常不好過,不妨就假裝答應離婚,這時候妻子該慌了,再軟硬兼施,問題也能解決。
有些問題之所以是問題,因為有的人自私貪心格局小,也因為有的人缺乏解決問題的能力,一念天堂一念地獄,活人豈能讓尿憋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