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歲的時候,小小的一點點,滿地爬,喜歡踩太陽照射下發燙的院子。90年代,小孩子的玩耍沒有手機沒有遊戲機,只有最原生態的那種玩法——踩螞蟻、過家家。
我沒穿襪子,踩著光滑發燙的院子,一腳踩死一隻螞蟻,在院子爬。
葡萄樹上掛的葡萄發紫,蟬鳴聲一直叫不停,臺價底下的這一片小天地,就是我的世界。
那時候,他會在每個清晨6點,我熟睡的時候推開院子那扇門,換了廠服,在我額頭親一下,提著工作包就出門了。
我對他的印象,就源於這每個清晨的額頭一吻。
8歲的時候,讀小學二年級,這個額頭親吻,就免去了。他常因我的學習不好而生氣,常常收走我的很多小玩具,常常在燈光下,斥責我上課時的不認真。
你看他,和一個只有8歲的小孩子較勁,真的是很差,人品簡直差到爆炸。
我那時候就不喜歡他,他的形象,在我這裡,算是大打折扣了。
小學六年級時,我和同學關係處不好。
這點我承認我很失敗,我的性格孤僻,他們說我仗著家裡有錢,瞧不起他們窮學生。天地良心,我覺得,我更自卑好嗎?
那時候我就告訴他,我好像生病了。他在院子裡洗廠服,一陣風吹來,他抬起頭喵我一眼,指指我的腳,隨即他起身,脫了我腳上的襪子,泡在水裡。他此番沒有說一句話。
天空剛巧,藍得像雲南姑娘的巧手染的。
初一那年的冬天,厚厚的雪蓋住了整個小鎮,長冰掛在樹梢上,房簷下,我跟著他走了很遠很遠的路,我穿的那件紅色棉襖,是他從很沉的箱子裡找到的。我們走了很遠的路,身後是一道大腳印和小腳印。
他帶我去見了一個女人,一個短髮,模樣生的很好看的女人。在市裡的酒店門口,他拉著我進去,推開玻璃門,那個女人坐在長桌前方,甩手打了個招呼,示意他進去。
整個見面的過程,我只看到她好看,和拉著我的手,讓我喊她媽媽的樣子。他全程低著頭,不說一句話。
噓寒問暖結束,女人起身時,塞給我一個皮包,摸著我的頭,「我們的程恩要快快長大哦。」
我們的程恩。
我抬頭看她,確實,我長得很像他。
回家的路上已經很晚了,雪還是很厚,我拉著他的衣角,一直往前走。到了路口處,他站在那裡等開去縣城的班車。
「她是誰啊?」
我問他。
良久,他說:「你也看到了,一個女人。」
嗯,這解釋,沒毛病。
18歲時他說娶我,45歲時他娶了我媽。
直到初三,我再沒見過她,有時候想起都覺得不可思議,總覺得是夢境,總覺得,我好像真的只是在夢裡見過那個好看的女人。
我的學習成績依舊不好,這可難為了他,經常說提起我的學習,他腦仁疼。
想想這麼多年,我好像只是和他一起生活,那厄長的成長歲月中,只和這男人一起生活,那得是多麼無聊。我問過他,為何我沒有弟弟或者哥哥,他不說話。
我也問過他,這家裡為何缺一個女人,他也不說話。好像談起這些問題,他就變得和我一樣,沉默寡言。
是的,我在學校也是這樣,不說話,不合群,從來沒有一個真心的,我自己喜歡的朋友。
初三畢業時,老師喊他去了學校,我就站在他身後,小小的一點點,羽絨服的拉鏈拉到頭,整個臉埋在厚厚的毛絨中,試圖用這種身體的溫暖,抵擋外界給予我的一切。
「程恩這孩子,很可能得了自閉症。」
那是我聽到的新名詞,自閉症。我抬頭看他一眼,剛巧那幾秒鐘,他的眼淚試了眼眶。
我知道,我肯定沒有好日子過了。
我背著書包跟著他回家,客廳裡,他坐在軟塌塌的沙發上,整個身子陷進去,嘴裡一直抽著煙,菸灰也不放到該放的地方,而是任由它滿屋子四處飄。
他抽完第6根的時候,伸手拍我的頭,之後他就哭了,哭成了淚人,「程恩啊,程恩啊,程恩啊。」
「嗯?」
「我們的小程恩啊。」
18歲時他說娶我,45歲時他娶了我媽。
他試圖讓我和同學玩,在家裡組織了一次燒烤,就在後院那裡,來了很多同學。可我還是喜歡獨自一個人待著,這讓我覺得我是自由的,是解放的。
他試圖很多小遊戲,讓我融入進去。
那是初三畢業的暑假,大把大把的時間很多,沒有作業,沒有日記,沒有任何能束縛人的一切阻礙,靈魂都是透徹的。
我還是不說話,鄰居常問他,我是不是啞巴。
問這句話前,常帶著一句話,「你收養的程恩」。
嗯,我只是不愛講話,但不是傻子,這個「收養」我還是能聽懂的。
我問他,他不說。
18歲高二那年過生日,吹滅蠟燭後,我問他,「如果我長大了,因為我的性格,沒人娶我,我怎麼辦。」
他猛的抬頭,之後喜極而泣,「我們,我們程恩,還會想到以後嗎?我們程恩那麼漂亮,那麼好看,長大後肯定有很多男孩子追。」
「那萬一沒人喜歡我呢?」我說得都快哭了,那時候沉迷偶像劇,就喜歡這種肝腸寸斷的言情句子。
沉默一陣後,他看看屋頂,盯著吊燈發呆。
「那我娶我們程恩。」
18歲那年,我聽到他娶我,那是我18歲成人禮時,聽到的,大人騙孩子,最美的情話。
高一。
我試著和朋友接觸,也有了「閨蜜」,不是無話不談的那種,但是和她常在一起。
也是高一那年,他常常喜上眉梢的笑。我的學習很好,一直名列前茅,比起小學初中,話也多了,有了朋友。這些他都是看在眼裡的。
也是高一,我開始試探他,我的收養關係。
他一直問我是打哪知道這些的。我告訴他,就他是傻子,鄰居早知道了,我也早知道了。他恍惚的一拍腦門,像極了二傻子。
但他還是不說,只是告訴我時機不到,時機不到。
高三畢業時,他和那個我小時候見過的女人常常在一起。剛開始是在外面約會,後來就帶回了家。
我知道,他不想一個人了。
挺好的,我說小時候你們就見面,我都大了你們還見面,可見是電視劇中演的那種孽緣,註定是走在一起的。
他就笑笑,說還真是孽緣啊。
我幫他追女人,可笑不。我教他疊玫瑰,教他買蛋糕,教他去花店。我其實也不懂,但多年的偶像劇套路,不是白看的。
之後他們在一起了。
是真的在一起了,女人放棄了市裡高檔樓層的生活,跟著他在小鎮子上做起了水產生意。
也是高三,我得到了久違的完整家庭。放學回去吃的熱飯,再也不是他做的。
真好。
18歲時他說娶我,45歲時他娶了我媽。
大二那年,他45歲,結婚了。
領了紅皮證,拍了照片發在微信上向我嘚瑟。
「成了成了成了,我娶到你媽了!」
我發給他一串表情包轟炸他,「你不是說娶我嗎娶我嗎娶我嗎娶我嗎?」
「哈哈哈,我們程恩長大還害怕沒人娶你啊。」
「是噠,爸爸。」
爸爸,他是我的爸爸,從小陪著我的爸爸。
他們結婚那天晚上,我喝了很多酒,微醉狀態。心裡高興,一喝就喝多了。
也是那晚上,他告訴我,我和他是怎麼認識的。
「第一次見你,你被一塊粉色的棉布包裹的很嚴實,腳丫子露在外面,小小的很可愛。那人把人抱來說,你是一個未婚女生下來的,沒人要,讓我養你。可我那時候才二十多歲,沒有結婚,我肯定不想養你的。」
我撇他一眼。
他又說:「是鄰居張大叔說養你的,他把你抱回去了,抱回去不到三天吧,他就抱來找我說你一直哭,他不打算養了。我就把你抱在懷裡,真的好可愛,軟軟的,一點點大,眼睛都是半睜的,鼻子很挺,一看就很漂亮。你在我懷裡一直不哭,一直笑。我想,這或許就是緣分,一心軟,就養了你。」
嗯,他養了我,供我吃供我穿,他抱著我去相親,別人朝他就是一個大耳光。
他給我餵奶粉,給我做很多好吃的,他用他的二十年,來養我。他荒廢了他的二十年時光,把所有投資,全給了我。
他摟住旁邊的女人,和我說:「這就是你的未婚媽媽,18歲被人強迫,生了你,沒能力照顧你。這些年,你也看到了,我們就這麼在一起了,其實挺好的,是不是程恩?」
我連著點頭,哭成淚人。
她坐在那,哭的泣不成聲。
這是怎樣奇怪的緣分啊,讓我們最終相遇,讓我們還能繼續愛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