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落妖精
女兒出嫁後,女婿有義務贍養嶽父母嗎?在法律的層面上說,女婿沒有義務贍養嶽父母,這就跟兒媳沒有義務贍養公婆一樣。
如果女婿願意贍養,要麼是女婿心善有孝心,體諒嶽父母養育女兒二十多年不容易。如果女婿不願意贍養,嶽父母也沒辦法道德綁架他。畢竟你們自己還有兒子。
尤其是一些嶽父母,明著把家產全都給了兒子,卻要女兒女婿承擔起養老的責任。這樣的行為,無疑會讓女婿反感。
老人不管在任何時候,都不要把錢財全都給了兒女,而要留一些給自己傍身。畢竟兒女再有錢,也不如自己有錢。自己有錢了,你才有底氣,才能更好安排自己的晚年生活。
羅偉和老婆結婚時,父母是很反對的。他們反對的理由很簡單,那就是老婆還有個弟弟,父母也沒什麼穩定的工作,以後老婆的娘家會拖累羅偉。
當時羅偉一心想著把老婆娶到手,根本沒去深究父母的話。父母見勸不動他,只好給他張羅結婚的事情。可老婆拿了羅偉父母給的十萬彩禮後,嶽父母就沒有再陪嫁回來。
為此,父母被氣得不輕,而羅偉只能好言相勸父母算了,畢竟只要媳婦人好,十萬塊錢給了就給了。可私底下,羅偉跟老婆因為十萬彩禮的事情,還吵過好幾次,但每次都不了了之。
可讓羅偉沒想到的是,十萬彩禮沒一分錢陪嫁,只是開始。結婚後,老婆總是背著他拿錢補貼娘家。而嶽父母也是每次都各種理由要錢,不是家裡要裝修房子,就是小舅子要買車。
開始老婆還遮著瞞著,後來被羅偉發現後,羅偉說了老婆兩次,老婆反而變本加厲起來了。羅偉哭笑不得,卻又不得不接受自己娶了個扶弟魔的事實。
其實,老婆補貼娘家的錢,這些年陸續都被嶽父母貼給了小舅子。這個小舅子,28歲了,還一事無成,整日無所事事,不上班不出門,就只會待在家裡打通宵遊戲。沒錢花了,就找父母或者姐姐要。
前年,好不容易在別人介紹下,娶了個媳婦。可他結婚的所有花費,全都是嶽父母出的錢,以及羅偉老婆私底下貼給的20萬。等羅偉發現時,20萬早就被小舅子拿去買房了。
羅偉氣得跟老婆冷戰了大半個月,後來看到孩子可憐,這才沒有提出離婚。從那之後,老婆稍微收斂了一下。直到嶽母生病,老婆又開始作妖了。
嶽母去年生病住院了,小舅子和弟媳一定要讓老婆出一半的醫藥費。可在小舅子結婚後,嶽父母就把自己的全部家產給了小舅子,一分錢都沒留給女兒。
老婆不敢直接答應,嶽父就直接找到羅偉說「你嶽母生病,你出一半醫藥費」。羅偉自然不願意,他毫不猶豫就回復「家產全都給了小舅子,你們去找他要錢」。
羅偉的拒絕,讓嶽父母有些惱羞成怒。在他們看來,女兒女婿這是不孝,不管他們把家產給了誰,那都是他們的權利,女兒女婿沒權利幹涉。
羅偉這次也不含糊,他跟老婆攤牌:「只要你出錢,咱倆就離婚!」。為此,這段時間,老婆幾乎天天以淚洗面,對著羅偉各種軟磨硬泡。
其實,也不是羅偉不出錢,而是這些年,老婆不但花光了她自己的工資,就連羅偉的工資,都被她拿走大半去補貼娘家。
如今嶽母生病,再要他們承擔一半醫藥費,那他們還要過日子嗎?家裡總共就五萬塊錢,單單一半醫藥費卻要走10萬。這樣一來,他們不但掏空家底,還要額外欠債五萬。
羅偉看著老婆天天在家裡鬧騰,心煩意亂。他想過離婚,可孩子還那麼小,而父母又老了。一離婚,就意味著財產分割,這無疑是在割自己父母的肉。畢竟房子車子,都是自己父母一點一滴攢的錢。
直到此刻,他才想起當初父母勸誡他的話,娶了老婆,果真就是娶了她一家人。如今他醒悟了,卻為時已晚。他不知道如何才能擺脫這個困境,這樣的老婆,要不起養不起,卻又甩不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