愛情很美好,婚姻往往很現實。許多夫妻在結婚之前愛的死去活來,可結婚後有些夫妻不堪生活的壓力,最終分道揚鑣。
我想每對夫妻都想讓孩子生活在一個完整的家庭,可有時候夫妻倆確實過不到一塊,那離婚對雙方來說,無疑是最好的選擇。
雖然離婚了,可他們畢竟有著共同的孩子。即便將來各自有新的家庭,或許有天,為了孩子的學習,他們會妥協。因為不管離婚是誰的錯,孩子沒有錯。
男人離婚了,婚後他靠著自己努力買房,為了女兒接受更好的教育,他把房子借給前妻和女兒住。如今男人有對象了,而對象對男人前妻和女兒下逐客令,男人會怎麼做?
離婚五年後,我有了新女友小玉,她非常漂亮,還是個大學生,而我只高中文化。我非常珍惜這段感情,也很想給小玉一個熱鬧的婚禮,可如今因為房子,我們吵架了,我覺得她很自私,不能理解我。
認識小玉之前,我有過一段三年的婚姻,前妻小歡是我在深圳打工時候認識,當時我們倆通過老鄉介紹認識,沒想到一見面就有好感,認識不到一個月便同居了。
那時候我們愛的死去活來,發誓彼此要一輩子不離不棄。
一年後我們倆結婚了,當時我沒什麼錢,所以婚禮辦得很寒酸,婚後一直租房過日子。
剛開始我們的婚姻很幸福,可隨著女兒的誕生,我們的矛盾越來越多,小歡總抱怨我沒本事,讓她們母女一直過著流浪生活。我也想給她們一個家,但我當時確實沒能力買房。
在無休止的吵架中,最終在女兒兩歲那年。我們離婚了。
這段婚姻給了我深刻的教訓,我發誓一定要混出名堂,讓小歡看看當初她離婚是多麼愚蠢的決定。
婚後我努力工作,拼命掙錢,終於在三年後,靠著自己的努力,在城裡有了人生中第一套房。
三年後前妻找到我,她說女兒要上學了,她不想讓女兒在鄉下念書,想讓女兒來城裡接受更好的教育。
那時候我對小歡沒有一點感情,但為了女兒的將來,我答應把房子借給小歡暫住。
可能是小歡覺得不好意思白住我的房,她花花五萬簡單裝修了,從此帶著女兒住進了我的新房。
離婚後我一直在深圳打拼,只有過年才會回老家,平時和小歡也沒有任何聯繫。
不知不覺五年過去了,我也找到我的白雪公主小玉,她在我們隔壁工廠當財務主管,一月工資8000。
我和小玉同樣是通過老鄉認識,雖然我離過婚,但小玉並不介意,她很欣賞我,說我是一個有責任心,有上進心的男人。
今年五月份,我們各自見了父母,他們都贊成我們的婚事,決定年底給我們辦婚禮。
當我把小玉帶到我的新房,進門那一刻,女兒喊了我一聲「爸爸」,當時小歡也在家裡,兩個女人相互對視了許久。
之前我一直沒告訴小玉,我的房子讓前妻和女兒住著。如今小玉知道這個情況,她並沒有責備我。
我以為這件事過去了,沒想到沒過幾天,小玉告訴我:半個月內必須讓我前妻搬走。
我不明白小玉為何在這件事上斤斤計較?再說小玉自己有房子,以後結婚了,我搬到她那住不一樣嗎?我女兒要上學,如果搬走了,小歡又要帶著女兒到處租房。
我再三跟小玉商量,想讓她同意前妻繼續住在這裡,小玉拒絕了,她說如果前妻不走,她就跟我分手。
為什麼小玉不讓前妻住在這裡?難道小玉怕我和前妻舊情復燃嗎?我敢發誓,我對前妻沒有一點念想,因為女兒,我才讓前妻住在這裡,為何小玉這麼不自信呢?
世上沒有兩全其美之事,如果男主聽從女友的安排,攆走前妻和女兒,那可能在前妻眼中,男主是一個不稱職的父親;如果繼續讓前妻住著,在女友看來,男主是一個有二心的男人。
換作是你,你該怎麼做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