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個人不愛你,一定不會給你這三樣東西
愛很簡單,簡單到一句「我愛你」,就可以打動一個人的心。愛,不簡單,只因很難地久天長,始終如一堅守諾言。
相愛容易相處難,相愛一生一世更難。特別是在這個快節奏的時代,愛情也猶如快餐,來得快,散的快。
真心相愛的人,執子之手,與子偕老。真心相愛的人,不離不棄,同苦共甘。真心相愛的人,不論時間怎麼流逝,世界怎麼變幻,都渴望在一起,永遠!
一個人愛你,一定會給你這三樣東西。。
一、光明正大的身份
但凡真正的愛情,都是在陽光下明媚地燦爛。自古以來,愛情都是自私的,愛上你,你就是「我」的,愛更是光明正大的,任何見不得光的愛情,最終都會走散。
陳虞一次又一次的追問吳晉,你什麼時候帶我見你的父母,你準備什麼時候結婚?
「再等等,再等等!」吳晉麻木地回答。
陳虞再次忍不住哭了。她知道,她與吳晉也應該結束了。三年的愛情,換不來吳晉的真心,三年,他居然不帶她見父母,見朋友 也不見同事。她被他人為地隔離出他的世界。她只熟悉他,卻對他身邊的人一無所知。她總覺得她是她偷偷隱藏起來的戀人,又仿佛他總太多的秘密。這種不公開的愛情,讓她壓抑。仿佛她做了壞事,見不到光一樣。她更無法回答父母那句「閨女,該結婚了,咱們雙方父母見個面……」
當愛情如同做賊一樣,愛也就不再是愛了。陳虞看不到希望,三年的全身心投入,換不到吳晉與她共同走近婚姻的殿堂,儘管放棄很痛,她還是選擇了分手。
愛情是光明正大而甜蜜的!愛你,我就想嫁給你,愛你我就想成為你的妻。愛你,我就想娶你,就想成為你的丈夫。我們在陽光下牽手,我們受到雙方父母和親朋好友共同祝福,才是真正的愛情,才會獲得真正的幸福。愛一個人,就必須給她光明正大的身份。
二、長久陪伴
都說陪伴是最長情的告白,這句話我信。當然,這種陪伴不是指分分秒秒都得在一起,而是有空閒的時候,我一定屬於你。
愛,不求轟轟烈烈,只求朝朝暮暮。愛一個人,我會抽出時間陪你,陪你一起吃,一起睡,一起聊天,一起醉。一起瘋,一起浪,一起逛街,一起遊山玩水。
衛丹妮坐在沙發上,拿起手機又放下,放下又拿起。她已經給沈健文打了若干個電話,她想見他。最初沈健文接了,但只說一句「不行,沒時間」就掛了。衛丹妮不甘心,大周末,沈健文能忙什麼?還不是陪著狐朋狗友。她就不想讓他陪著朋友,只要是周末,她的心就不舒服,因為她與沈健文聯繫不上,這是沈健文故意的,儘管是哄著說的,她知道,沈健文永遠把朋友放在第一位,他根本就不在乎她孤單不孤單。
衛丹妮與沈健文在一起二年了,最近幾個月,她明顯感覺到沈健文更不願意陪她了,不只不願意見她,就連微信聊天也是應付,幾句「寶貝兒聽話」就了無音訊。任憑自己怎麼呼喊,他就是不回復。
「忙忙忙,沒時間,朋友在身邊……」他打發她的話就如此的簡單,簡單到他不再見她,不再給她陪伴。
衛丹妮原本以為自己遇見了真愛,都快談婚論嫁了,最後才發現,這份愛都是傷害。
當一個人,寧願把時間留給朋友和其他人,也不願意給你的時候,這份愛已經變質了。愛你,只想默默地待在你的身邊,哪怕不言不語。
三、為你花錢
不論是男人還是女人,愛一個人,一定肯為對方花錢。都說男人給女人花錢不一定愛她,但男人不給女人花錢一定不愛她。
方芳想離婚了,她實在是熬不下去了。丈夫周俊就如同掛了個名,一分錢生活費不交,孩子不管,家務事不做,而且還天天嘰嘰歪歪的。「孩子是你要生的,你自己養活,我就沒本事!」這種無賴的話,方芳都不知道說給誰聽。
剛結婚時,周俊還交給她一部分工資,後來,就乾脆一分錢不交了。方芳與他吵個天翻地覆,他就像沒事人一樣,早出晚歸,不見人影。她的生活裡,根本就沒有生日紀念日,從來沒收到周俊的禮物,他也從來不請方芳和孩子吃飯,更別說花錢帶他們出去玩了。方芳不敢想像,將來有一天她病了,這個男人會怎樣對她?
老李非常苦惱,工資被老婆秀玉管得死死的,三十八歲的大老爺們,兜比臉還乾淨。老婆捨得給兒子花錢,給丈母娘花錢,就是捨不得給他花錢。他因為說想換個手機,就被秀玉罵個狗血噴頭。「買買買,買什麼買,掙得少,就不許花錢!」
老李就納悶,他與身邊人一樣,穩定工作,固定收入,可在秀玉眼裡他就一文不值。用了三年的手機,捧著充電器接電話,這日子過得熬心。同事車新的,手機新的,換季衣服新的,鞋新的……
他上下打量自己,都不想看,他就是一個不被老婆愛的人!
錢是人掙的,也是人花的。愛一個人,一定捨得給他花錢。愛一個人,一定是不分你我,你掙的錢,我掙的錢,是我們的,我們共同花!
看看一個人愛不愛你,其實很簡單,看看你是不是他光明正大的愛人,看看他抽出時間陪不陪伴你,看看他給不給你花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