嶽父臨終給老婆30萬,老婆卻把這筆錢全給小舅子買房,我提離婚
嫁出去的姑娘,潑出去的水,許多父母覺得女兒一旦出嫁了,就不是娘家人了。當然也有些父母對子女向來是一視同仁,即便女兒出嫁了,他們也認為娘家家產應該分女兒一份。
女人出嫁了,並不意味著和娘家斷了來往。當女人從娘家分得了家產,在這份家產的處置上,到底誰說了算?可能有些女人說家產是爸媽給的,當然是屬於個人財產;有些男人會反駁,既然結婚了,這筆家產屬於夫妻共同財產,應該是夫妻雙方說了算,總之婆說婆有理,公說公有理。
當年我沒花一分錢娶了一個漂亮賢惠的妻子,結婚7年,我倆感情非常好,一家三口也過著安逸幸福的生活,但最近因為一筆錢,我和老婆鬧矛盾了。
當年我一窮二白,由於家裡條件太糟糕,我高中沒念完就進城打工,在餐館當過服務員,酒店當過保安,也去送過快遞,後來在朋友的介紹下去了家地產公司做銷售。
26歲那年,有兩個漂亮的女孩來我們公司買房,當時我負責接待,其中一個女孩叫秋香,這是我見過最漂亮的女孩。
我的熱情接待,細緻周到的服務,給秋香留下了深刻的印象,再加上因為買房,我們經常聯繫,慢慢的我倆成為了普通朋友,後來秋又給我介紹了好幾個客戶,這讓我我倆關係越來越好了,我也趁熱打鐵,經常約秋香出來散步,逛街,看電影,很快戀愛了。
秋香為了和我在一起,不顧家庭的阻攔,嶽父母的壓力,和我一起租房同居了,好在我們的真愛最終得到了嶽父母的認可,兩年後我們倆結婚了。
嶽父母不僅陪嫁了婚房和車,而且還承擔了婚宴期間所有的開銷可以說,我幾乎沒花一分錢就娶到了秋香,當然我惦記著嶽父母的好,發誓一定會好好照顧秋香。
婚後的日子過得很平淡,雖然我倆工資不高,但由於沒房貸,車貸,生活還是挺輕鬆,直到兒子出生後,我們壓力大了,不過嶽父母經常拿錢貼著我們。
一轉眼7年過去了,陣子嶽父突發重病住院了,但治療效果很糟糕,在嶽父臨終前,他當著家人面交代了後事,最關鍵的就是財產的分配,當時嶽父家名下不動產加存款有200萬,嶽父把30萬給了秋香,其餘的都留給了小舅子。
嶽父能留給我們30萬,我很知足了,要換其他的父母,或許不會給出嫁的女兒留一分錢。
沒想到嶽父去世一個月後,秋香居然把這30萬全給了小舅子秋香說她弟弟武漢買房,手裡缺錢,如今嶽父去世了,她這個做姐姐的不能不管,還說之前嶽父幫襯了我們許多,這三十萬就當是報恩。
我讓秋香把30萬要回來,她拒絕了,說我忘恩負義,我一氣之下給了秋香一巴掌,並提出了離婚。
可能有人會說秋香幫她弟弟,怎麼就不可以了?我覺得倘若小舅子混得差,秋香幫忙,我無條件支持;但小舅子混的比我們還好,他自己有能力買房,為何秋香還要白白的送給小舅子30萬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