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和老公是工作的時候認識的,他對我很好,但是我們在一起,我父母並不同意,因為老公家裡條件很苦難,連彩禮都很難拿出來。
但是我不在意,我覺得結婚剛開始會很苦難,但是我相信我們兩個努力工作,生活會慢慢變好。父母沒有辦法,看我這麼堅持只好同意。
他們為了我不受委屈,用自己的積蓄在城裡給我買了一套房子。老公知道後很高興,對我父母千恩萬謝,向他們保證以後一定會好好對待我。
房子買了還要裝修,在裝修費上我和婆家又起了衝突,我想我父母都出買房子的錢,婆家出裝修房子的錢也是情理之中的事,但是婆婆不肯,裝修錢她也要我父母出。我很生氣,就想跑去和她理論理論,被我父母攔下了,他們說房子錢都出了,也不差這些裝修錢了。
房子裝修好後,我們就開始準備婚禮了。結婚當天來了很多的親朋好友,經過一天的勞累,晚上我躺床上就不想動了。
這個時候老公一進房就給了我一巴掌,我還沒反應過來,婆婆就拿著我的包,把房產證甩到我臉上,我還是不懂是什麼意思!
婆婆拿起手機給我父母打了個電話,婆婆說:親家母,你們是什麼意思啊?是不是看不起我們啊,為什麼房產證上沒有我兒子的名字,你們這事做的也太過分了吧?
聽完我愣了,也明白了是怎麼回事!我指著他們娘倆罵道:你們真是不要臉,這套房子你們家出了一分錢嗎?裝修錢都是我爸媽出的,你們還好意思舔著臉問房產證怎麼就我一個人的名字!
我決定和老公離婚,他們娘倆不要臉不說,他還動手打我!對於動手打自己老婆的男人,是不可能得到原諒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