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環球中文網 www.cbeiji.com訊 本網綜述】中國一家法庭1月14日星期一以走私毒品罪判處加拿大籍被告人羅伯特·謝倫伯格(Robert Schellenberg)死刑。
謝倫伯格因在中國境內販毒於2014年被捕(圖源:Twitter lifang072)
中國遼寧省大連市中級人民法院北京時間2019年1月14日發表聲明稱,1月14日,遼寧省大連市中級人民法院對加拿大籍被告人謝倫伯格(Robert Lloyd Schellenberg)走私毒品案依法進行一審公開開庭審理並當庭宣判,以走私毒品罪判處被告人謝倫伯格死刑,並處沒收個人全部財產。
大連市中級人民法院在其官方網站上說,中國公訴機關指控的犯罪事實清楚,證據確實、充分,指控罪名成立,謝倫伯格系主犯,且系犯罪既遂。根據被告人犯罪的事實、性質、情節和對社會的嚴重危害程度,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的有關規定,以走私毒品罪判處被告人謝倫伯格死刑,並處沒收個人全部財產。 這篇在當天庭審後發布的公告還說,謝倫伯格有權在接到判決書第二日起十日內向遼寧省高級人民法院提出上訴。
中國2009年曾對一名走私海洛因的英國人阿克毛(Akmal Shaikh)執行死刑。
謝倫伯格的律師張東碩(譯音)告訴路透社,他可能會對判決提出上訴。
36歲的謝倫伯格星期一在庭警陪同下帶著手銬出庭。加拿大駐華使館人員、以及部分中外媒體記者被允許到庭旁聽。
大連市的控方在訴訟中提到,謝倫伯格一案中的兩個中國境內人員已分別被判無期徒刑,以及死刑、緩期兩年執行。
聲明稱,大連市中級人民法院認定,被告人謝倫伯格參與有組織的國際販毒活動,夥同他人走私冰毒222.035千克,其行為構成走私毒品罪。
按照大連中級法院的判決書,謝倫伯格2014年10月按照國際販毒集團的指令,在大連接收了由廣州運過來的藏有222包冰毒的塑料顆粒貨櫃,他在一個名叫許清的中國毒販的陪同下購買輪胎、工具,準備把毒品藏入輪胎走私到澳大利亞,船期定在12月,但毒品走私集團僱傭的翻譯在11月29日向公安機關報案。謝倫伯格曾試圖逃跑,在廣州轉乘去泰國的飛機時被捕。公安機關查獲的冰毒超過222公斤。
謝倫伯格在庭審中表示,他在一位朋友的介紹下認識許清的,並在無意中捲入了一起國際販毒集團案。他還指責許清撒謊。
星期一對謝倫伯格的公開庭審是一次重審,中國遼寧省大連市中級法院從2016年3月開始審理此案, 並於去年11月就此案作出裁決,判處謝倫伯格15年徒刑,並處沒收個人財產人民幣十五萬元,驅逐出境。但謝倫伯格不服,提出上訴。這期間不巧正趕上發生孟晚舟事件,中國連續逮捕兩名加拿大人。
在去年12月1日,加拿大應美國請求抓捕了華為財務長孟晚舟後,中國在當月29日的上訴庭審中,檢方提出一審法庭對謝倫伯格的量刑過輕,故發回重審。
杜魯多:與中國方面進行斡旋
杜魯多今天上午在渥太華對記者說,由於有加拿大公民在國外面臨死刑,加拿大政府將代表謝倫伯格與中國方面進行斡旋,在這種情況下,加拿大政府別無選擇,必須這樣做。
杜魯多還說:「中國已經選擇使用死刑,這不僅是我們政府極為關注的問題,也是我們所有的國際友人以及盟友極為關注的問題。」
CTV的報導說,雖然對加拿大公民判處死刑頗不尋常,但外國人在中國被判死刑並非史無前例。2009年,英國公民Akmal Shaikh就因走私海洛因而被處決。而在次年,中國又對走私毒品的日本人赤野光信執行了死刑。
加拿大人謝倫伯格2014年在中國被捕,2016年一審被判有期徒刑15年。但中國的檢察官認為判刑太輕,於上個月提出上訴。
2019年1月14日,遼寧省大連市中級人民法院再審此案並當庭宣判,以走私毒品罪判處被告人謝倫伯格死刑,並沒收其全部個人財產。
大連市中級人民法院在聲明中認定,被告人謝倫伯格參與有組織的國際販毒活動,夥同他人走私冰毒222.035千克,其行為構成走私毒品罪。公訴機關指控的犯罪事實清楚,證據確實、充分,指控罪名成立,謝倫伯格系主犯,且系犯罪既遂。
根據被告人犯罪的事實、性質、情節和對社會的嚴重危害程度,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的有關規定,以走私毒品罪判處被告人謝倫伯格死刑,並處沒收個人全部財產。 聲明還稱,審判長在宣告判決時,當庭告知被告人如不服本判決,有權在接到判決書第二日起十日內向遼寧省高級人民法院提出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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