很久前看過梁一部電影,《風塵三俠》。
梁跟女友在一起多年,女友勢利現實瑣碎,兩人經常性鬧不愉快,後來梁愛上另一個女生,決然跟女友分手了,然後梁跟這個女生在一起一段日子後,電影畫外音說,我忽然發現她越來越像我的前女友了。
這個娛樂片子,因為有了這句畫外音,而具備了一點深刻性:
跟一個人一起呆久了,跟前一個人,就沒有多少分別了,反正都有點糟心就是了。
更有趣的是,這個勢利拜金的前女友是劉錦玲飾演的,片中有一處故意玩這個梗,把「劉錦玲」錯叫成「劉嘉玲」。
以前的港人就有這種鬆弛,什麼都可以,被影射成前任or勢利拜金女,都可以,我不care。
這不是梁朝偉和劉嘉玲第一次被玩,梁朝偉自己也玩過這個梗。
1994年,王家衛,《重慶森林》。
梁朝偉在片中跟女演員周嘉玲有激情床戲(PS:這段床戲真心正點,性感,梁朝偉拿著飛機模型在周嘉玲身上飛來飛去,太性感了),戲外兩人緋聞傳得一塌糊塗。
在那年的金像獎頒獎典禮上,梁朝偉大開玩笑,我從小就喜歡嘉玲的了。
劉嘉玲or周嘉玲?他沒說。
可算是非常幽默了。
而在劉嘉玲和郭臺銘的緋聞傳得沸沸揚揚時候,梁與劉出席26屆金像獎,又聯手玩了一次這個梗。
劉嘉玲說:「偉仔,你覺不覺得現在有些雜誌報導越寫越像電影了?」
梁朝偉回答:「所以沒人會記得。就像我問你,在所有的007電影裡,哪個007最會跳辣身舞,你記得嗎?」(編者註:郭臺銘尾牙晚宴時,臺灣媒體曾做如此報導:「郭臺銘當場應邀扮起『007』,左擁侯佩岑、右抱林志玲,主持人問他給劉嘉玲打幾分,郭臺銘一時語塞。」)
劉嘉玲說:「我不記得哦。」
梁朝偉就此作結:「娛樂新聞就算多精彩都會過去,沒人會記得!讓我們先來看看入圍名單。」
看,依然沒人care!
劉嘉玲的緋聞十個手指頭算不過來,富商猛男女人都有過,而她則笑笑說梁朝偉年輕的時候各個城市都有女朋友,這沒什麼呀~
「開放式婚姻」其實彌補了婚姻制度本身的缺陷,但是又保留了它的優勢。
「婚姻」這個命題,於我們現在的常人來說,不管強調責任也好,或者忠貞也好,它都有個共同的特徵:
安全感與刺激感會輪番搏鬥。
基本上一段婚姻:
你得跟「人類身體本性裡的喜新厭舊」做鬥爭;也就是上面說的,同一個人相處久了,就會變得沒啥分別,總是有問題的。
這個缺陷基本已經公認了,科學家做實驗,把公鼠跟母鼠鎖一個籠子裡,公鼠慢慢的就不碰母的了,而當換一個新的母鼠,才又動起來,母鼠同樣的道理。(有道德帝會說,人跟老鼠相同嗎?我們人是萬物之靈,那就遺憾了,人類很多實驗都是先從動物身上開始施行,再在人類身上實施)
你得跟「被管束」作鬥爭;
婚姻嚴格意義來上說,是將兩隻鳥的翅磅扳著往同一個方向飛。
你得跟「這個選擇划算與否」作鬥爭;結婚需要犧牲的可不少。
你得跟「這個事兒結婚到底有意義與否」做鬥爭;
....
而「婚姻」的好處是什麼呢?
婚姻一定程度上是用來保障安全的。
一個人,意味著你自己全權負責,而通過「婚姻」模式,我們互相負責。
人海茫茫中,找不到一張可靠的臉,總是有點可怕的。
伴侶不是朋友,朋友也取代不了伴侶。
就像劉嘉玲出事,只有梁朝偉會《阿飛正傳》不拍了,先去陪劉嘉玲,而這種行為,無論是女性朋友王菲,還是男性朋友張國榮都做不到,因為生活軌跡沒有真正如此親密重疊的部分。
「老伴」,這也是劉嘉玲說老了要有三樣「老伴老本老朋友」的關鍵項。
人說,少年夫妻老來伴,就是這道理。
「開放式婚姻」是在保證安全的基礎上把「刺激感」放出去,達到這兩者的平衡,能夠遵守這個契約,其實非常nice。
但是,「開放式婚姻」容易做到嗎?
NO!
首先,梁朝偉和劉嘉玲沒有選擇生孩子,這就解決了很大一塊隱患,孩子的到來會調整婚姻關係,毫無疑問的擠兌「自由」的空間,當然會因為利益的重大合體,「安全」性會有提升。
這就是為什麼很多人會覺得婚姻不幸福,生個孩子就好了,注意,這並不是徹底的無稽之談,而是提升「安全性」的考慮,只是在物質越來越充裕的情況下,「安全性」已經在婚姻中比率在下降了,所以這一招現在不適用了。
有孩子的人,進行「開放式婚姻」需要更謹慎考慮。
其次,雙方都要是內心安全程度非常高/非常獨立的人,因為這種讓伴侶短期(長期內)跟其他人過招的行為,很多人根本心理承受不住。
比如有的男的連老婆穿得裙子短一點都會崩潰(雖然他自己出去玩兒~),有些女人天天懷疑老公外面有人,要查手機,這種人顯然不適合這種婚姻模式,大家歇菜了吧。
你壓根玩不起啊!
安全感缺乏的人保證安全是,依靠時間和空間完成的,意思就是盯著你,儘量不讓你跟其他人接觸,規定你回家時間,拒絕異地等,而這是我們大部分人的選擇。
真正意義上有安全感的人,非常少。
再次,雙方要勢均力敵,你有得玩,我也有得玩。
不然就會陷入現在很多婚姻的常態,強者有得玩,弱者睜隻眼閉隻眼,因為實力不相當,只能吃啞巴虧,現在很多男人都把老婆擱在家裡帶孩子做家務,自己找年輕女人玩,留在家裡的女人甘心嗎?不會甘心的,一臉怨毒。
你梁朝偉能跟周嘉玲玩,那我劉嘉玲就能找郭臺銘,你梁朝偉有同志嫌疑,那我劉嘉玲也有女同嫌疑...
大家都很OK...
最後的最後,雙方要有非常穩固的感情基礎和契約精神,就是一到關鍵時刻,對方「刷」的一下飛過來了,履行「安全性」義務,外面雖好,我心的根扎在你這兒。
劉嘉玲父親死,梁朝偉陪著。
劉嘉玲想結婚,有個形式,讓母親放心,梁朝偉配合。
家裡搞裝修,都是劉嘉玲來,梁朝偉背著小背包去歐洲餵鴿子了,裝修搞完了,他回來了。
...
1988年,梁朝偉和劉嘉玲相戀,到今日為止,整整30多年了。
常人伴侶的三十年都有多少人鬧得不體面,已經撕逼分開,而他們經歷這麼多事,在娛樂圈的浮浮沉沉裡,依然非常堅固的在一起,三十年的採訪中,從來沒有彼此口出惡言的時候,梁朝偉永遠只說劉嘉玲好,劉嘉玲永遠只誇梁朝偉厲害。
這是多麼牛逼的一種情感狀態。
所謂,海底珊瑚猶可網,人間難得有情人。
梁朝偉與劉嘉玲算不算有情人,當然算。
甚至比很多同床異夢怨氣衝天的「一對一」的有情人,要有情得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