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上網的時候看到了「夏至未至大結局」這個話題,記憶裡應該還是高中的時候,抱著這本小說在教室裡哭的撕心裂肺。
那個男孩,教會我成長,那個女孩,教會我愛。
這是我很長一段時間的QQ籤名,說起來很不好意思,高中的時候真的很喜歡郭敬明,現在度過了那段所謂的「青春」時光,反而覺得他的文字看起來是有那麼點矯情,但不妨礙,《夏至未至》還是一本我最喜歡的青春小說。
關於青春這個話題,我有很多的話想說。
《夏至未至》的故事發生在2000年左右,小說很長的一大部分都是描寫了高中的時光,記不住的化學方程式解不開的數學題,都是非常真實的校園故事。
小說的結尾,立夏回到淺川結婚生子,嫁給了一個她不是那麼喜歡的人;陸之昂鋃鐺入獄,透過小窗口望著天空回憶青春年少;傅小司推出了自己的封筆之作《天使》。
比起讓人撕心裂肺的結局,那段平淡而細膩的描寫我覺得才是他整個小說最精彩的部分。因為我們能在那裡,找到我們自己的影子。
會為了喜歡的人努力學習;會藉機路過某班的門口,因為裡面坐著一個長發的女孩;也會在籃球場上為喜歡的男孩搖旗吶喊。
那個時候,我們有勇氣表達自己,也有毅力改變自己。
立夏說:「我們都忘記了,以後的歲月還有那麼漫長,漫長到我可以重新喜歡上一個人,就像當初喜歡你一樣。」
以前看小說的時候就在想,為什麼立夏不想回去找小司而是選擇和一個自己沒有那麼喜歡的人結婚呢?
後來才明白,她喜歡的太自卑了,她說:這麼幹淨的男孩子,連和他接吻都要小心翼翼。這樣的喜歡,在那段叫做青春的時光裡,顯得那麼渺小那麼無助。
高中的時候我們喜歡一個人,如果他不喜歡你的時候,你一定會想,是我不夠好。
但是慢慢的等你成熟後,你再喜歡一個人,如果他不喜歡你,這個時候你會覺得,我這麼優秀不選擇我是你的損失。
所以,立夏最終選擇了一個能讓她不再自卑不再小心翼翼的人。
哪怕她沒有那麼喜歡他。
都說青春就是不問對錯肆無忌憚的喜歡一個人。
如果你因為一個人的家庭、事業、工資而開始喜歡他的時候,你的青春就結束了。
可是我依然覺得,那個在懵懂的年紀裡喜歡上的人,總是要留下遺憾。
最終你會選擇的那個人, 也許不是最喜歡的,卻能陪你過著歲月靜好的日子。
留下遺憾的叫青春,不完美的才是人生。